当前位置:湖南长安网>平安湖南>平安创建

永兴县检察院:坚守与开创并行 推动检察事业新发展

 文章来源:红网 作者:郑涛 邓珊 时间:2019-11-19 11:14:59 

永兴县检察院与县公安局联合出台《刑事办案工作联席会商制度》。

  红网时刻记者 郑涛 通讯员 邓珊 郴州报道

  公益诉讼工作从“一穷二白”到 典型案例入选“湖南检察公益诉讼白皮书十大典型案例”;公检联席会议制度纵深强化,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凝聚了战斗合力;轻罪案件检察环节依法终结诉讼程序改革稳步推进,形成了一整套科学合理的工作机制……

  近年来,郴州市永兴县检察院在以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李福江为班长的党组的坚强领导下,秉持“忠诚、刚正、务实、求精”的精神,主动作为,敢为人先,探索与创新并行,责任和担当共举,在改革中推动检察事业一路高歌猛进。

  领导带头办案显担当,稳步推进公益诉讼工作

  “永兴县国土资源局(现为永兴县自然资源局)在2015年到2018年期间多次向永兴某置业有限公司进行催缴土地出让金,但没有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致使3550.69万元的国有土地出让金及其相应违约金长期未能征缴入库,国家利益一直处于受侵害状态。”谈及国家利益长期处于受侵害无保护状态,承办这起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领域案件的永兴县检察院检察长李福江就十分愤愤不平,“这种情况绝不能容忍姑息,国家利益必须得到保护!”

  2015年3月,永兴县国土资源局出让一宗面积为53553平方米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给永兴县某置业有限公司,并签订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合同约定出让价款为7154.69万元,2016年4月9日之前付清款项。永兴县某置业有限公司自2015年缴款3604万元后,截至2018年,该公司仍有3550.69万元土地出让金及其相应违约金未缴纳。

  在对案件线索依法初核后,县检察院决定依法向永兴县国土资源局发出诉前检察建议书,督促其加大土地出让金追缴力度,收到检察建议后,永兴县国土资源局表示将迅速落实检察建议,然而检察建议发出去数日,土地出让金及其相应违约金仍迟迟未上交,检察建议落实遇到了阻力。

  “是不是企业有什么困难?为什么发出了检察建议还不上交?还是公司有抵触情绪?”检察建议无法落实,李福江立即开展调研,发现该企业因多个项目在运转,年前又支付了大笔农民工工资,资金回笼速度较慢,周转困难。

  “企业不拖欠农民工工资是值得肯定的,我们也及时主动跟进服务,寻求‘法理’和‘情理’的平衡,同意该公司在缴纳国有土地出让金上给予时间放宽,并对该企业运营中的困难积极提供帮助和支持。”李福江说道,“在保护国家利益的同时,也护航好民营企业的发展。”

  该公司资金正常周转后,全额缴纳了国有土地出让金及其相应违约金。

  公益诉讼工作开展以来,检察长、分管副检察长敢于先行先试,率先在国有财产保护及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领域找到突破口,办理了一系列典型案件,增强了干警开拓新事业的信心。“公益诉讼工作可谓是白手起家,没有参照和样本,只能自己边试边做,领导班子带头办案给了我们强有力的信心和动力。”民行科的检察官李凌燕深有感悟道。

  “领导班子是一个单位的核心和灵魂,作为关键少数,领导班子要团结和谐,才能带出能打硬仗的队伍,才能增强号召力、凝聚力、战斗力,才能创造出一流的工作业绩,带动整个单位的和谐发展。”李福江如是说。

  2019年以来,永兴县检察院共办理各类案件851件,7名入额院领导带头办理各类案件149件,在郴州全市皆位于前列。

  公检联手“会诊”,稳准狠打击黑恶势力犯罪

  “召开公检联席会议,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对事实证据进行排疑补漏,对侦查活动进行规范,对办理案件的效率和质量都有很大的帮助。”扫黑办检察官说道,“得益于公检联席会议制度,在近期我们办理的一起非法拘禁、寻衅滋事案件,通过引导侦查,挖出了背后的黑恶势力。”

  案件最初移送审查起诉时,因只有两人两笔犯罪事实,不符合两高一部《关于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第14条对恶势力的规定,无法认定为恶势力犯罪。但非法拘禁、寻衅滋事等违法犯罪活动已有涉恶倾向,顺着这一线索,主动与公安机关对接召开了联席会议分析案情,专题研究犯罪证据的固定、案件下一步的侦查方向。

  在后续的调查中,除去最初认定的两人两笔犯罪事实以外,对其他6名同案人的犯罪事实和证据进行了侦查取证,固定了该6人涉嫌寻衅滋事、非法拘禁、开设赌场的犯罪事实,检察机关追捕了其他6名同案人。此后,又先后召开了4次联席会议,围绕构罪要件提出补充侦查证据的提纲,采用边审边补侦的方式,推动办案有计划有步骤的开展;对该案的事实认定及法律适用、准确认定其涉黑涉恶性质等问题进行深入探讨和研究。

  “公检联席会议,加强了侦捕、侦诉环节的协调配合,实现了快侦、快捕、快诉,加深了两家的工作感情,增强了合作意识,从而更易于开展打击刑事犯罪工作。”公诉检察官李珺深有感悟地感叹,“针对该涉恶案件,公检两家都成立专案组集中办理,定期召开联席会议,交流案件进展情况,对案件实行‘提前介入、批捕起诉、诉讼监督’全程跟踪,提高了办案效率,也提高了质量。”

  2019年,永兴县检察院与县公安局联合出台的《刑事办案工作联席会商制度》,对办案过程中存在的证据收集与采信、案件移送、退补程序、涉案款物处理、案卷装订、文书送达等进行了规范。两家分别确定了联席会商工作具体联络人,并达成以下共识:一是进一步强化沟通联系,按照《刑事办案工作联席会商制度》,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工作例会;二是公安机关建立案件移送审查起诉前的过滤机制,确保案件质量;三是严把案件程序关,重视法律文书质量,切实规范文书制作、案卷装订。

轻罪案件检察环节依法终结诉讼程序试点工作开展,有利于提高员额检察官的办案效率。

  探索轻罪案件检察环节依法终结改革,增加社会和谐因素

  “当时也是情绪太冲动了,一见面就控制不了吵了起来,到后面越吵越激动局面失控,就动手扭打在一起了,打架的结果是问题没有得到解决,还两败俱伤,双方落得轻伤二级……”说起这次打架经历,曹甲某和曹乙某就后悔莫及。

  两人结下梁子是因多年前的一场车祸。当时曹甲某的父亲与曹乙某的妻弟发生交通事故,法院判决由曹乙某的妻弟赔偿曹甲某的父亲各项损失费用。曹乙某的妻弟对判决结果不服,使判决未能履行,在发生打架斗殴事件之前,当事双方经常发生口角。

  案卷移送到了永兴县检察院后,公诉检察官认真的审阅了案卷,分析了案情。“首先这是一个轻罪案件,犯罪事实已经依法查明;我们还注意到,事情发生后,曹甲某是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的,认罪态度非常诚恳;曹某乙认罪态度也非常诚恳,有较强烈的和解意愿,双方自愿达成和解;在与侦查机关、审判机关取得基本共识后,我们以刑事和解的方式,在检察环节依法终结了这起因交通事故引发的案件。”办案检察官说。

  “双方均自愿不再追究对方的刑事责任,两家人重归于好,生活很快就步入了正轨,这是大家都愿意看到的。如果双方僵持不下,起诉到法院,不仅会使两家的经济压力、生活压力、精神创伤比现在更大,同时也不利于社会和谐。”

  “轻罪案件检察环节依法终结诉讼程序试点工作开展,有利于提高员额检察官的办案效率,缓解当前案多人少的矛盾,又能节约司法资源,把有限的司法资源投入到重大疑难复杂案件的办理中,还可以通过落实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为改善地方经济发展环境服务,更大限度地减少了社会对抗,促进社会和谐,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李福江说。

  轻罪案件检察环节依法终结诉讼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开展以来。永兴县检察院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出台《永兴县人民检察院关于轻罪案件在检察环节依法终结诉讼制度改革工作方案》,积极开展试点工作。2018年10月至2019年8月,已对犯罪情节轻微、犯罪嫌疑人主观恶性较小、认罪认罚的58件61人作出相对不起诉处理,最大限度减少社会对抗、增加和谐因素,让公平正义得以更快更好地实现。

精彩专题
为您推荐
热点排行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网站声明 |  投稿邮箱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19 www.hnzf.gov.cn All Rights Reserved 投稿邮箱:hncaw@qq.com
主办单位:中共湖南省委政法委员会 备案号:湘ICP备11020403号-2 技术支持:湖南红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