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滥伐林木嫌疑人到护林员 新田县检察院“一案两办”着力服务脱贫攻坚
文章来源:法制周报 作者: 时间:2020-04-20 17:03:20本报讯(法制周报·新湖南记者 李翔 通讯员 王湘俊 刘泽业 黄茜)“欢迎检察官验收我儿子种的90多亩杉树。”近日,在新田县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部门办公室,一对老年残疾夫妇坐在由儿子李某推着的轮椅上向检察官发出邀请。
2017年3月,李某购买了龙泉镇移民新村对面左侧山场的杉树林木,在未取得林木采伐许可证的情况下,将其承包给他人全部砍伐。经鉴定,被采伐杉树林木面积18.68亩,活立木总蓄积为175立方米,均为国家级公益林。2019年7月,李某涉嫌滥伐林木罪被捕。
承办检察官在走访中发现,李某是2014年建档立卡的贫困户,父母均有残疾,生活不能自理,他还有2个年幼的女儿。李某是家中主要劳动力,若将其长期羁押,其家将失去主要劳动力和唯一经济支柱。怎样破解因案致贫、返贫问题?受毁损的林地如何修复?承办检察官决定“一案两办”。
一方面,启动羁押必要性审查。犯罪嫌疑人李某在羁押期间认罪悔罪,主观恶性小,且系初犯,案发后家属主动退缴违法所得,缴纳了种植复绿保证金,并承诺在1年内种植复绿通过验收。了解情况后,承办检察官认为李某不具有继续羁押的必要,向办案部门发出变更强制措施建议书。办案部门同意对李某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
同时,公益诉讼部门启动生态环境行政公益诉讼程序,向林业部门发出诉前检察建议,要求依法责令李某补种被毁林木,补植复绿,修复被破坏的生态环境。在林业部门督促下,李某在被损毁的林地上补种了幼树,并异地造林80余亩,承诺继续负责所种树苗的培育管护,确保造林成活率。目前,李某补种的幼树成活率较高,超额完成了补植复绿面积。
为巩固公益诉讼成效,帮助李某的家庭早日脱贫,检察机关积极与相关部门协调,李某被林业部门聘为护林员。“检察官挽救了我,让我能够弥补过错,还有了一份稳定收入。今后我一定遵纪守法,认真守护好这片山林。”李某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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