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湖南长安网>平安湖南>平安创建

硬核!永州公安出台优化营商环境和服务经济社会民生“双20条”措施

 文章来源:红网 作者: 时间:2020-05-15 15:22:55 

  红网时刻永州5月15日讯(通讯员 宋云钊 龙超 记者 成文杰)5月14日,永州市公安局召开新闻发布会,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车丽华向媒体发布《永州市公安局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20条措施》和《永州市公安局服务经济社会民生发展20条措施》(简称“双20条”)。市政府副秘书长郑亚平出席新闻发布会,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左亚军主持。

微信图片_20200515010820_副本.jpg

  新闻发布会现场。

  永州市公安局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重要讲话精神,按照省公安厅和市委市政府的相关部署,坚持把公安工作融入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中去谋划,在组织相关警种专题研究、广泛征集社会各界意见的基础上,出台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和服务经济社会民生发展的“双20条”硬核措施。

  《永州市公安局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20条措施》主要包括打击涉企违法犯罪、强化涉企治安防范、规范涉企案件办理、提供涉企优质服务、强化涉企联动协作等五个方面内容;《永州市公安局服务经济社会民生发展20条措施》主要涵盖依法打击违法犯罪、加强公共安全防范、主动服务民生发展、规范执法办案行为等四个方面内容。“双20条”条条立足永州实际,结合公安职能;条条坚持民意导向、问题导向,是永州公安机关在优化营商环境、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方面对全市人民作出的郑重承诺。

  车丽华表示,永州经济社会发展到哪里,永州公安就跟进服务到哪里。全市公安机关将建立“双20条”组织机制,制定实施细则,加强日常监督,畅通投诉渠道,坚决把“双20条”硬核措施落地落实,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提升服务发展水平,全力打造着力安商安民的发展环境、便企利民的营商环境、公平公正的法治环境。

  新闻发布会上,市公安局党委委员、政治部主任张珞介绍了《永州市公安局关于优化营商环境规范经济犯罪案件办理规定》。《规定》作为“双20条”的配套执法规范,明确了办案基本原则、案件管辖分工、受案立案管理、目标案件管理、情报信息支撑、侦查取证、法制保障服务、案件涉稳处置、监督考核与追责,将对维护全市经济安全和经济秩序,依法惩治经济犯罪,发挥积极而重要的作用。

  法制、经侦、治安、人口与出入境管理、交警等警种部门负责人会后就落实“双20条措施”接受了媒体采访。

 

  延伸阅读:

  永州市公安局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20条措施具体内容

  一、重拳打击涉企违法犯罪

  1.严厉打击涉企黑恶势力违法犯罪。从严打击发生在企业经营或项目建设中的聚众闹事、寻衅滋事、敲诈勒索、堵门堵路、恶意阻工和强揽工程、强装强卸、强迫交易、恶意竞标等涉黑涉恶违法犯罪行为。依法从快查处侵犯企业法定代表人等人身、财产权利的违法犯罪案件。

  2.严厉打击涉企信息网络侵权违法犯罪。深入开展“净网”专项行动,依法打击网络“水军”“黑公关”通过恶意编造传播虚假信息、对企业实施敲诈勒索、侵害商业信誉等犯罪活动;依法打击非法攻击入侵企业信息系统、窃取倒卖商业秘密和公民个人信息、严重影响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违法犯罪活动。

  3.严厉打击侵犯企业财产违法犯罪。加大盗窃、抢劫、诈骗、侵占、职务侵占、挪用资金等侵犯企业财产违法犯罪打击力度,对侵犯企业财产重大犯罪案件实行专案专办、挂牌督办。

  4.严厉打击侵犯企业知识产权违法犯罪。建立知识产权保护联络机制,制作本地企业名录和知识产权品牌(技术)清单,定期发布假冒侵权犯罪预警信息;依法打击假冒企业品牌以及专利侵权、侵犯著作权等知识产权领域的犯罪。

  5.严厉打击破坏经济秩序违法犯罪。打击虚开骗税、串通投标、商业贿赂等破坏市场竞争秩序的经济犯罪。对遭受经济犯罪侵害的企业,建立快速办案通道,依法及时冻结涉案资金,全力追赃挽损,最大限度减少财产损失。

  二、全面强化涉企治安防范

  6.加强企业周边治安管理。对企业集中区域、工业园区、重点项目建设区域、大中型物流市场等周边区域加强治安管理,净化治安环境。在重点企业较集中的园区建立完善视频监控系统和安全检查机制,开展常态化视频巡查。

  7.加强企业内部安全防范。及时通报涉企有关违法犯罪形势、特点、动态,加强企业人防物防技防建设,对企业内部管理、风险防范提出合理建议,培训安保从业人员。

  8.加强涉危单位安全监管。深入涉危企业开展安全管理指导,推进涉危单位视频监控远程巡检,加强危险物品“产、销、运、储、用”全环节的安全监管,解决危险物品管理当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三、规范办理涉企案件

  9.快速处置涉企警情。对涉企警情,第一时间启动永州快警与企业内保快反联勤处置机制,指派属地公安和就近永州快警平台快速处置、及时受理、及时办理、及时反馈,市公安局对重大警情即时指挥调度、跟踪督导、处置办理。

  10.慎用刑事强制措施。对企业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涉嫌犯罪的案件,应当集体议案,综合考虑犯罪性质、社会危险性,采取适宜的刑事强制措施。严禁超范围、超数额、超时限查封、扣押、冻结财产;在不影响办案前提下,为企业预留必要的往来账户和流动资金,允许企业合理使用厂房、设备等涉案财物,最大限度减少侦查活动对企业生产经营的影响。

  11.依法保护企业及企业家合法权利。对企业经营者在生产、经营、融资活动中的创新创业行为,法律没有禁止的,不予立案查处;准确区分企业经营者自然人犯罪与单位犯罪、合法财产与违法犯罪所得、企业家个人财产与家庭人员财产、企业经营者个人财产与企业法人财产、企业正当融资与非法集资等界限,防止因执法不当影响企业创新创业积极性。

  12.完善举报投诉机制。在市公安局情报指挥中心报警平台设专席,统一受理涉企举报投诉。及时受理企业对公安机关、公安民警在优化营商环境方面的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问题举报投诉,快速核查并在7个工作日内回复。

  13.加大对涉企执法行为的监督。建立涉企执法报告制度,经所在执法办案单位负责人同意后,方可到企业办理案件或开展安全检查;建立内部监督和特约监督员制度,对涉企执法、管理和服务行为进行有效监督。

  四、提供优质便捷涉企服务

  14.深入推进公安行政审批改革。将省级金融机构营业场所、金库安全防范设施建设方案审批及工程验收行政许可事项下发到县区公安机关,办理时限不超过7日;简化公章刻制业特种行业许可审批,刻制公章环节与申请营业执照合并办理;取消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专用产品销售许可首次检测费用;爆破作业行政许可全部迁移至政务服务中心,实现涉爆破作业行政许可事项“一件事一次办”。

  15.开通身份证和居住证申办“绿色通道”。根据企业需求,依照规定设立集体户;通过错峰休息、预约办证、急事急办、上门服务等形式,为企业员工办事创业提供便利。依托互联网和手机微信公众号,在线为企业员工提供政策咨询、申报户口登记、在线申报流动人口居住登记,委托代办人到辖区派出所按规定申请居住证,查询身份证、户口业务办理进度等服务。对申领居住证数量较多的企业,公安机关上门采集信息、集中受理制作。

  16.优化出入境服务举措。深入推进“互联网+公安政务”服务,打造“不打烊”的出入境网上政务服务窗口,为申请人办理出国境证件提供方便快捷的在线服务。对需出国出境参加紧急会议、商业洽谈、签订合同以及行前证件遗失损毁等紧急事由的各类企业人员,提供证件急事急办服务。放宽中小微企业、新兴产业机构往来港澳多次商务登记备案条件,简化备案流程,更好地服务和支持企业人员赴境外从事商务活动。

  17.优化公安交通管理。协同相关职能部门加强企业周边交通环境建设,确保设施完备、标识清楚、通行有序。在车流高峰期,对涉及企业和重点建设项目的物资运输车辆优先放行;对当场发现的涉企货运车辆发生未携带行驶证或驾驶证、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放置保险标志,未影响道路交通或安全的轻微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只作教育处理。

  五、强化涉企联动协作

  18.建立优化营商环境组织机制。市、县区公安机关分别成立由局长任组长的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在执法监管中心设立专项办公室,负责统筹公安机关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收集掌握企业意见建议,适时开展维护市场秩序,保护企业合法权益的专项打击整治行动。

  19.推行“一企一专班”制。对全市具有一定规模的企业、具有发展前景的中小微企业以及招商引资重点项目,推行“一企一专班”工作机制,分层级实行点对点服务。

  20.建立联席会议制度。会同纪委监委、检察、法院、信访、优化办、工商联、市场管理、自然资源等部门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市公安局执法监管中心负责牵头组织,不定期召开企业代表座谈会,通报有关情况,了解企业需求,帮助企业协调解决生产经营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永州市公安局服务经济社会民生发展20条措施具体内容

  一、依法打击违法犯罪

  1.依法严厉打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依法打击盘踞街道小区强迫提供服务的“街霸”、横行集贸市场以暴力威胁手段强买强卖的“市霸”、垄断或霸占建筑、运输和娱乐等行业的“行霸”、出没乡村街路为非作歹的“地霸”和从事敲诈、打砸等违法活动的“恶霸”。

  2.依法严厉打击扰乱治安秩序违法犯罪。依法打击黄毒赌、盗抢骗以及电信网络诈骗、寻衅滋事、聚众斗殴等扰乱社会治安管理秩序违法犯罪。

  3.依法严厉打击破坏经济秩序违法犯罪。依法打击“套路贷”、非法传销、非法经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等突出犯罪,营造良好社会经济发展环境。

  4.依法严厉打击食药环违法犯罪。加强与市场监管、生态环境、自然资源等执法监管部门的协作配合,严厉打击涉野生动物犯罪及生产、销售假冒伪劣、有毒、有害食品、药品犯罪;严厉查处水体污染、大气污染、土壤污染、破坏土地和矿产资源犯罪。

  二、加强公共安全防范

  5.创设永州快反体系。建设运行“永州快警市局指挥总台、区县局指挥中台、派出所指挥支台”三级指挥平台,实现纵向到底;建设运行“永州快警区域平台、永州快警巡防平台、永州快警群防平台”三类遂行平台,实现横向到边,构建现代化、立体化、标准化永州快警防控快反体系,做到“动中备勤,屯警街面;动态布警,科学用警”,实现对突发案事件“1.3.5”分钟快速反应处置。

  6.创新基层群防群治。在单位、小区保安亭和门卫室设置统一的“永州快警群防平台”灯箱标志,发展保安为义警,配备警用装备,打通警用350兆数字对讲与民用数字对讲系统,建设警民共通的交互平台,达到“一机同频、一呼百应,一屏在线、群防共建”效能,实现基层群防群治、邻里守望相助功能,做到对突发案事件、矛盾纠纷和群体事件预知预报、先知先行和快速反应处置。

  7.创新基层技防建设。加快“天网补点工程”和“雪亮工程”末端建设,创新运用“互联网+治安防控”模式,将技防建设向农村推进、向村组延伸、向家庭拓展,充分挖掘、引导市场和社会用户潜力,大力推动“平安乡村”“智慧社区”视频网络建设,进一步完善新时代农村社会治安标准化防控体系。

  8.创新重点场所监管。结合“一标三实”工作,以水电油气、废旧收购业、机修业,以及金融网点、宾馆、网吧、洗浴场所等为重点,逐一摸排建档,强化安全检查、隐患整治和日常监管,做到安全检查全覆盖、隐患整改不遗漏、高危人员不失控。

  9.创新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推动完善信访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特别是强化涉企突出信访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促进人民调解、行政调解、行业调解等多种调解方式有机衔接,有效化解涉企矛盾纠纷,切实防止“民转刑”案件发生和影响稳定的群体性事件。

  三、主动服务民生发展

  10.推行小客车转籍信息网上转递。推行非营运小型、微型载客汽车档案电子化网上转递,申请人可以直接到车辆迁入地车辆管理所申请并办理机动车转籍,无需再回迁出地验车、提取纸质档案。

  11.推行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电子化。群众在办理完成车辆登记、检验业务后,可以通过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或者“交管12123”手机APP查看、下载检验标志电子凭证,车辆不需要再粘贴纸质检验标志,公安交管部门不以未放置检验标志为由进行处罚。

  12.推行交通安全导航提示服务。借力“六城同创”,在全市范围内全面推行交通安全导航提示服务,对交通事故、占掘路施工、交通管制、公路事故多发点段等情况,通过地图导航向交通参与者发布交通安全预警提示信息,保障群众出行安全顺畅。

  13.推行接受教育减免交通违法记分。坚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发挥记分制度教育引导、鼓励守法的正向激励作用,对符合规定条件的机动车驾驶人,参加公安交管部门组织的交通安全教育学习、考试或者交通安全公益活动达到相关要求的,减免部分交通违法记分。

  14.推行居民身份证和户政办理便捷化。群众所持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或丢失的,可在现居住地公安机关就近换领、补领;对于申请跨省办理居民身份证的,群众经书面承诺,可免提交在当地就业、就学、居住的证明材料,公安机关核准办证人员身份后,即予以办理。对急需办理户政业务的群众,公安户政部门和派出所通过网上服务平台、自助服务设备、电话等方式,提供政策咨询、信息查询和预约办理服务。

  四、规范执法办案行为

  15.加强执法监督管理。继续推进公安局“受立案管理室”和派出所“受立案窗口”建设,敞开受立案渠道,切实解决“受案难、立案难”问题。加快执法办案管理中心建设,对执法办案实施全领域、全要素、全流程监督管理,确保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6.推行行政案件快速办理。坚持繁简分流,对案情简单、事实清楚,且违法人员自愿认错认罚的行政案件适用快速办理机制,提高执法办案效率,及时化解社会矛盾。

  17.实行阳光警务。依托阳光警务公开系统,将刑事案件办理状态、行政(治安)案件处罚结果、涉案财物处置情况等通过互联网及时向社会公开,主动接受监督,保障群众知情权。

  18.规范涉案财物管理。建设涉案财物管理中心,集中保管涉案财物,防止涉案财物破损、丢失,防止超期限扣押和处置涉案财物。

  19.畅通投诉救济渠道。引导群众以理性合法方式反映诉求,规范办理群众来信来访、行政复议、刑事立案复议复核,及时反馈办理结果,在市公安局执法监管中心设立专席,接待受理群众来信来访。

  20.严格追责问责。加大警务督查力度,坚决查处公安民警在服务经济社会民生发展中任意执法、选择执法、过度执法、粗暴执法等违法违纪行为,坚决查处公安民警、警务辅助人员索拿卡要等违法违纪行为。

精彩专题
为您推荐
热点排行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网站声明 |  投稿邮箱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19 www.hnzf.gov.cn All Rights Reserved 投稿邮箱:hncaw@qq.com
主办单位:中共湖南省委政法委员会 备案号:湘ICP备11020403号-2 技术支持:湖南红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