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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剑扫黑万象新,长效机制固本源——岳阳县检察院“扫黑除恶”进行时

 文章来源:红网 作者: 时间:2021-02-20 11:4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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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岳阳县人民检察院办理的涉黑案开庭现场。

  三年来,岳阳县人民检察院认真贯彻落实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部署、要求,坚持依法严惩、标本兼治总要求,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主动把党中央决策部署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落实到位,为县域经济社会发展,老百姓安居乐业贡献检察力量。

  “一个不放过、一个不凑数”,引导侦查,精准定性

  “在办案过程中,我们牢牢把握工作主动权,充分发挥提前介入实质引导侦查的作用。完善对涉黑涉恶案件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工作的具体措施,力争把证据确实、充分的问题优质高效地解决在移送审查起诉之前。”岳阳县人民检察院钟雄辉告诉记者。

  2020年12月1日,岳阳县人民检察院受理了刘七零等20多人、涉嫌40多起违法犯罪活动的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审查起诉案件,为保证在2020年办结本案,岳阳县人民检察院党组高度重视,在案件侦查过程中,充分发挥提前介入作用,对定性取证提出指导性意见。

  在该案侦查前期,岳阳县人民检察院分管副检察长张正球与扫黑办主任钟雄辉深入专案办案点开展提前介入工作,对公安机关遇到的问题及接下来的取证方向,从精准指控犯罪需要的角度提出了下一步的工作建议、侦查取证方向及办案程序要求。

  在该案侦查中期,岳阳县人民检察院又成立专门的办案团队,由办案经验丰富的员额检察官带队,对每起违法犯罪案件逐案分析,提出证据体系结构要求和取证要求,实时对侦查机关收集到的证据进行审查,提出有针对性的证据意见,将公诉审查工作前置。

  在该案侦查后期,结合已经到案犯罪嫌疑人的证据情况、在市检察院的指导下,与公安机关就每一起违法犯罪事实,案件的定性、涉黑恶性质的认定、黑社会性质组织标志性事件的认定、组织的架构等具体问题反反复复多次沟通会商,形成统一共识。

  目前,该案已经以涉黑定性,于2020年12月底向岳阳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在检察环节历时不到一个月,做到快审快诉。

  深挖黑恶势力保护伞,办成“铁案”,经得起检验

  “小王(化名),你这个丰田霸道越野车看起来还不错,‘借我’试用试用几天。”

  “谢局长,您喜欢就送您了。”

  这是2016年春节期间,平江县公安局原党委副书记、副局长谢小林与一名涉案人员小王在一个饭局上的对话。

  原来,小王在涉嫌网络赌博罪被抓后,为了减轻刑事处罚,通过各种关系找到谢小林,请求给予“办理取保候审”“判处缓刑”等关照。

  在相关好处费到位后,谢小林想方设法帮小王消除其曾经因为犯赌博罪被判处过一次有期徒刑的前科记录,并调度了自己的相关司法资源,顺利地为小王办理了取保候审手续,2016年1月29日,小王被法院取保候审,得以“回家过年”。为了表示感谢,小王便在春节期间专门宴请了谢小林,并把这辆丰田霸道汽车送给他使用。

  帮助犯罪分子减轻或逃脱刑事处罚,收钱收黄金收豪车,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这是谢小林被查前的“工作常态”。

  2018年12月3日,经岳阳市监察委交办,谢小林被岳阳县监察委员会立案审查并留置。2019年5月24日,经岳阳县人民检察院决定,谢小林因涉嫌受贿罪、贪污罪、徇私枉法罪被岳阳县公安局刑事拘留。

  岳阳县人民检察院办案检察官经过审查查明,2011年至2018年期间,谢小林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单独或者伙同他人,为个人或者单位谋取利益,先后收受的财物折合人民币139.1163万元;非法占有公款8万元;徇私枉法,采用隐瞒事实、违反法律的手段,故意使罪重的小王受较轻的追诉。同时,还查明了他为唐某伟恶势力集团充当了保护伞的犯罪事实,谢小林被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四年三个月。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开展以来,岳阳县人民检察院严格落实“一案三查”“两个一律”要求,把摸排“保护伞”线索作为引导侦查取证、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受理申诉的必经环节,对黑恶势力盘踞时间长、经济实力强、社会影响大的案件要重点深挖,确保扫黑与“打伞”同步推进。

  加强线索统一规范管理,涉黑恶“保护伞”线索一律归口扫黑办管理,进行统一台帐登记、分流、跟踪处理。加强监检衔接,移送涉保护伞线索5条,其他职务类线索4条。

  发出“检察建议”,促进基层社会治理

  2018年1月,走投无路的江某金选择在岳阳县家中喝农药自杀,后经抢救才得以保住一条性命。遇到什么样的事情使得江某金不想活了呢?

  原来,江某金在赌场找了当地叱咤一时的恶势力“地头蛇”龙某雄借了高利贷。此后,江某金又无力偿还赌债,龙某雄便组织方某等人把江某金抓起来,非法拘禁长达7个小时。因畏惧龙某雄团伙的各种暴力讨债手段,江某金想一死了之。

  龙某雄到案后,岳阳县人民检察院对案件进行了仔细审查,办案检察官发现,自2011年以来,龙某雄为主多次纠集马仔,使用暴力、威胁等手段实施寻衅滋事、非法拘禁、开设赌场等违法犯罪活动,欺压百姓,扰乱当地经济、社会生活秩序,造成了十分恶劣的社会影响。

  岳阳县人民检察院认定龙某雄非法拘禁案构成恶势力犯罪案件,同时发现犯罪嫌疑人方某参与了非法拘禁活动,造成了江某金要钱未果被迫喝农药自杀(未遂)的后果,其行为已涉嫌犯罪。依法将被告人方某予以追诉,方某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

  在办理龙某雄恶势力犯罪案件后,经深入剖析案发原因,岳阳县人民检察院发现基层组织在社会治安管理方面还存在履职不到位、缺乏担当及群众法律意识不强等问题,便及时向发案地发出检察建议书,指出该乡镇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方面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具体的整改意见。收到检察建议后,该乡镇高度重视,召开镇党委会议进行专题研究,采取强有力的措施进行整改,并将整改情况及时反馈。

  中央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第16督导组入驻岳阳县进行督导时,在该镇进行实地走访,对该镇的扫黑除恶及社会治理工作予以肯定。

  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该院共发出检察建议10份,尤其是2020年在对涉黑恶案件“再起底”“回头看”的过程中,从社会治理、行业整顿等角度有针对性地发出7条检察建议,通过检察建议的方式积极参与基层社会治理,维护社会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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