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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内部分交通违法处罚窗口暂停开放 可线上自助办理

 文章来源: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 作者:王为薇 时间:2021-08-05 16:10:04 

8月3日,记者从省公安厅交警总队获悉,因疫情防控工作需要,湖南省内部分交通违法处罚窗口暂停开放。

目前,省高速公路交通警察局长沙、株洲、湘潭、衡阳、常德、张家界、益阳、岳阳、湘西等9个支队暂停开放下属的所有大队交通违法处罚窗口,省高警局邵阳支队暂停开放下属的部分大队交通违法处罚窗口。

在全省各市州交警支队方面,张家界、益阳、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3个市州暂停交通违法处罚窗口业务办理,株洲城区各交警大队、醴陵市大队交通违法处罚窗口暂停办理业务。其他县(市)交警部门业务办理按照县(市)防疫指挥部的要求落实,常德的桃花源大队、柳叶湖大队、经开区大队、直属一大队、直属二大队、直属四大队、鼎城大队、安乡大队、交警支队处罚窗口暂停交通违法处罚窗口业务办理。汉寿大队、桃源大队、临澧大队、澧县大队、石门大队、津市大队、西湖大队、西洞庭大队、高新区大队正常开放交通违法处罚窗口业务办理。

截至目前,长沙和湘潭的交通违法处罚窗口未暂停开放,但要求严格实行“测温、亮码、戴口罩”等防控措施,严格管控,降低风险。

省交警总队有关负责人介绍,窗口关闭后,驾驶人可选择网上自助处理交通违法,不受工作时间限制,可在手机“交管12123”APP自行办理。

自助处理交通违法流程如下:

第一步:登录“交管12123”APP后,通过【业务中心】→【违法处理】,进入违法处理业务流程。

第二步:用户选择违法待处理的机动车后,进入未处理违法列表界面,并可点击对应违法记录,查看具体违法内容详情。

第三步:用户选择待处理违法记录后,点击【处理并缴款】,认真阅读业务须知并点击【阅读并同意】,进入待处理违法记录确认及缴款方式选择页面。

第四步:点击确定后,进入缴款页面,并按照提示完成缴款。

交通违法缴款办理流程如下:

1、“交管12123”APP自助办理的机动车非现场交通违法的,系统直接处理完毕;

2、对人工窗口、现场执法处理的业务需要缴款的,可通过“交管12123”APP“罚款缴纳”,输入处罚决定书编号进行操作。

非现场交通违法申诉流程如下:

对非现场交通违法有异议的,提供相关证据,可通过“交管12123”APP中“违法处理业务”“交通违法撤销申请”网上申诉,由违法发生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进行审核,审核通过的,撤销该起违法记录;审核未通过仍有异议的,可以到违法行为发生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人工窗口申诉。

省交警总队特别提醒驾驶人:

1、驾驶人处理非本人名下车辆的,应先在“交管12123”APP上备案非本人名下车辆。建议家庭成员或经常使用非本人名下车辆的驾驶人提前绑定非本人名下车辆。

2、非本人名下车辆或单位机动车备案驾驶人后,手机APP 均只能处理违法时间发生在备案时间后有记分的和所有不记分的非现场违法记录。

3、驾驶证具有撤销、吊销、注销、停止使用、逾期未换证、逾期未审验、扣押、扣留、注销可恢复、暂扣、锁定、转出和记满12分情形的,不允许处理;

4、如果非现场违法行为处理后,驾驶证将记满12分的,不允许处理;

5、属于重点人员(一个记分周期内满分学习3次及以上的驾驶人)的,不允许处理已备案的非本人机动车非现场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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