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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剑”出鞘逃犯落网 赫山公安分局刑侦大队相继抓获4名网上逃犯

 文章来源:湖南长安网 作者:王维 时间:2019-08-07 10:15:37 

  湖南长安网8月6日讯(通讯员 王维)自全国公安机关“云剑行动”开展以来,赫山公安分局紧紧围绕“打诈骗、抓逃犯、保大庆”主题,全警动员、多措并举,认真梳理排查,缜密分析研判,强力推进“云剑”清网行动,截至目前已累计抓获各类在逃人员23名,追逃数全市靠前。近日,分局刑侦大队相继抓获4名网上逃犯,专项行动战果初显。

  7月17日,经深入细致的工作,刑侦大队农村中队敦促涉嫌故意伤害罪的犯罪嫌疑人袁某(男,30岁,宁乡市人)投案自首。2018年6月24日,赫山区衡龙桥辖区发生一起故意伤害案,犯罪嫌疑人袁某在某酒店参加宴席期间,与参加宴席的胡某因敬酒发生口角后,袁某持随身携带的折叠刀捅伤胡某腹部,后经法医鉴定,胡某伤势构成重伤二级。分局立案侦查后,袁某外逃,办案民警多次上门做其家属的工作,宣讲《关于敦促在逃人员投案自首的公告》的相关政策,并想方设法与袁某联系,规劝其投案自首。7月17日,犯罪嫌疑人夏某在其父亲的陪同下,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

  7月24日,刑侦大队打多中队在朝阳警方的大力配合下,将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的嫌疑人陈某(男,42岁,资阳区人)抓获归案。2018年5月下旬,刑侦大队民警在侦办一起盗窃摩托车案件时,发现经营某寄卖行的陈某多次收购来历不明的摩托车进行转卖非法牟利。案件侦办过程中,警方依照法律规定对陈某采取了取保候审强制措施,但陈某在被公安机关取保候审期间脱逃,经多次传讯未到案,并突然失联。2018年12月3日,赫山警方决定对陈某进行网上追逃,民警多次到陈某家做劝投工作,但收效甚微。今年7月24日,陈某被朝阳警方抓获后移交至分局刑侦大队。8月2日,犯罪嫌疑人陈某被赫山警方依法执行逮捕。

  8月2日,刑侦大队赫山责任区中队经分析研判,抓获一名网上逃犯樊某(男,38岁,赫山区人)。2018年11月20日16时许,樊某酒后驾驶无牌摩托车在赫山区龙光桥镇长坡岭路段被执勤民警查获,后经检测,樊某血液酒精含量为227毫克/100毫升,涉嫌危险驾驶罪。后樊某在案件侦查期间外逃,益阳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直属三大队于2019年4月对其上网追逃。今年8月初,分局刑侦大队民警在开展扫黑除恶案件线索核查时,获悉樊某网上逃犯身份并查明其藏匿地点,8月2日,民警在319国道资江机地段将其抓获,现已移交处理。

  8月5日,刑侦大队赫山责任区中队通过多方走访调查,将涉嫌危险驾驶嫌疑人刘某文(男,54岁,赫山区人)抓获归案。2018年11月20日,刘某文酒后驾驶摩托车在赫山区沧水铺镇江南古城附近的319国道上与一黑色轿车相撞,造成了一起伤人伤车的交通事故。后经多次传唤未到案,刘某文于2019年4月被益阳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上网追逃。2019年8月5日,赫山刑侦大队赫山中队民警在查清刘某文所在位置的情况下,在赫山区沧水铺镇将犯罪嫌疑人刘某文抓获,现已移交益阳市公安局交警支队。

  警方正告在逃人员,切勿心存侥幸,法网恢恢疏而不漏,公安机关追逃的脚步永远不会停歇,投案自首、争取法律宽大处理才是最佳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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