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湖南长安网>法治湖南>以案说法

常宁市培元派出所:无证驾驶还袭警,刑拘!

 文章来源:湖南长安网 作者:张翼德 时间:2023-03-30 11:39:03 

湖南长安网3月28日讯(通讯员 张翼德)人民警察依法履行职责,打击违法犯罪受法律保护。然而,总有些人肆意挑战法律底线,阻碍警察执法甚至暴力袭警。近日,常宁市公安局培元派出所依法办理了一起袭警案件。

2023年3月6日上午8时许,培元派出所接到110指挥中心指派,称一男子驾驶无牌摩托车被查处时暴力袭警,需要支援。接到指令后,民警立即赶赴现场,将嫌疑人郭某带至局执法办案区进行调查。经查,3月6日早上8时许,郭某无证驾驶无牌摩托车经过常宁市群英西路路口等红绿灯时,遇到交警大队正在查处交通违法行为。交警依法对嫌疑人郭某进行检查时,郭某暴力阻碍执法,直接对执勤辅警彭某光进行殴打,造成彭某光受轻微伤。3月7日,嫌疑人郭某因无证驾驶摩托车被我局交警大队行政拘留五日。为维护公安执法权威,彰显法律尊严,常宁市公安局党委高度重视,要求对暴力袭警的犯罪嫌疑人严肃查处。3月10日,涉嫌袭警的犯罪嫌疑人郭某被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友情提示:

暴力袭警不仅冲击了法律底线,也严重影响民众安全感。《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第五款规定:“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使用枪支、管制刀具,或者以驾驶机动车撞击等手段,严重危及其人身安全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人民警察依法执行公务的行为受法律保护,配合警方执法是每个公民的义务,对阻碍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尤其是公然使用暴力阻碍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的,公安机关将坚决依法查处、严厉打击。


精彩专题
为您推荐
热点排行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网站声明 |  投稿邮箱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19 www.hnzf.gov.cn All Rights Reserved 投稿邮箱:hncaw@qq.com
主办单位:中共湖南省委政法委员会 备案号:湘ICP备11020403号-2 技术支持:湖南红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