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娄底新化:倾心调解化纠纷,一心为民解民忧

 文章来源:湖南长安网 作者:谢钊 时间:2023-03-28 10:21:10 

湖南长安网3月22日讯(通讯员  谢钊)“康法官,您在院里吗?太感谢您尽心尽力帮我们解决好问题,我想给您送一面锦旗表达谢意。”2月22号上午,申请人康甲为新化法院执行局干警康弟元送来一面印有“办案神速 一心为民”的锦旗。他与康弟元合影留念时的喜悦与感激之情溢于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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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顾案情

2014年6月,袁甲驾驶无牌二轮轻便摩托车,因无证驾驶且未能采取有效措施避让行人,撞倒了横过道路的康乙,后康乙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袁甲负主要责任,康乙负次要责任。事故发生后,经多方调解,袁甲的监护人向康乙的权利继受人支付了8.8万元费用,但双方未能达成一致并签订调解协议。故康乙的权利继承人康甲起诉至新化法院,要求袁甲及其监护人赔偿损失。新化法院在核减袁甲的监护人已支付的8.8万元后,依法判决其赔偿康甲27万余元。判决生效后,袁甲的监护人未依判决履行义务。2015年9月21日,康甲向新化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矛盾丛生

该案被执行人认为该纠纷双方已经调解并履行,且对事故认定书不服,因而对判决结果有抵触情绪,主动履行的意愿不强。该案申请人因袁甲的交通肇事而失去至亲,且被执行人一直不主动履行判决书确定的义务,双方矛盾尖锐。

因被执行人履行能力不足,自立案执行以来,执行人员穷尽执行措施,但案件一直未能执行到位,该案于2016年2月17日依法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2023年1月13日,根据申请人申请,该案恢复执行。并分案至康弟元。1月14日,康弟元赶到被执行人家了解情况。袁甲之兄见状情绪激动,为防止意外情况发生,康弟元立即向当地派出所请求支援,当地民警将袁甲之兄带至派出所接受处理,冷静下来的他承认错误并道歉。1月16日,康弟元将被执行人袁乙拘传至执行局,在准备对其采取司法拘留措施时,因其核酸结果呈阳性而无法拘留。后康弟元耐心做工作,但袁乙表示对判决结果不服,且自己无能力履行。

1月21日,申请人到被执行人家里,要求被执行人履行生效判决,双方又发生矛盾。康弟元立即与双方分别通电话做工作,平息了发生在除夕当天的纠纷。

出现转机

双方尖锐的矛盾和被执行人履行能力不足以及对判决的不接受,让案件的执行陷入僵局。然而执行工作经验丰富的康弟元通过多次做工作了解情况,还是找到了突破口。执行案件除了要通过执行威慑力让被执行人履行外,还要架起沟通的桥梁,让双方相向而行。该案因双方矛盾尖锐,康弟元将突破口放到双方对立情绪稍弱的亲友处,并多次向被执行人亲友释法明理,解开被执行人亲友的心结、法结。借助被执行人亲友的沟通协调,被执行人逐渐接受了法院的判决,内心抵触情绪有所弱化,但表示当初付了8.8万,现无力再承担27万余元的赔偿款。

看到被执行人有所松动后,康弟元将工作的重心转移到申请人处,希望申请人能考虑到被执行人的履行能力,适当让步,争取早日兑现。同时康弟元又请申请人的亲友帮忙一起做工作。在康弟元和申请人的亲友共同努力下,申请人体谅被执行人履行能力有限,决定对赔偿金额作出让步。

圆满执结

让步后的赔偿金额被执行人仍一时无法承担,被执行人亲友见申请人作出较大让步,决定各借一部分钱给被执行人,让该案早日了结。2月16日,申请人与被执行人在康弟元组织下达成执行和解协议,被执行人当场兑现。自此这起长达7年的执行案件,在康弟元接手一个多月后得以执结完毕,并取得了双方当事人均满意的效果,彼此都不用再为这个执行案件忧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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