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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声】激情燃烧的三十年

 文章来源:娄底中院微信公众号 作者: 时间:2019-10-30 15:07:57 

  近日,我读了两首古诗词。一首是陶渊明的《归田园居(其一)》,其中一段是“少无适俗韵,性本爱丘山。误落尘网中,一去三十年”;另一首是岳飞的《满江红》,其中一段是“怒发冲冠,凭阑处,潇潇雨跃。抬眼望,仰天长啸,壮怀激烈。三十功名尘与土,八千里路云和月。”

  其中都有“三十年”或“三十”,意思大概一样,指已过去的三十年时光。庄子曰:“人生天地之间,若白驹之过隙,忽然而已。”相对天地宇宙,人生确实很短,但对人生来说,三十年的时光却很漫长,当然也很宝贵。

  三十年时光,确实宝贵。人的正常寿命也就两个多三十年,活过三个三十年的很少。由此我想到了自己的三十年工龄,到今年为止,我工作整整三十年了。我二十二岁参加工作,今年我五十二岁了,这三十年是我人生中最灿烂、最辉煌的阶段,也是我激情燃烧的岁月。

  谭文革涟源市人民法院四级高级法官

  1989年7月1日,党的生日那天,我携带学校的派遣单和相关证件,去市计委报到分配,我学的是法律专业,因而顺利地分配去了涟源法院。离开市政府大院,我立即去涟源法院报到,法院接收了我,为我办理好了相关手续,从此,我成了涟源法院的正式一员。

  当时的院党组书记、院长是李湘卿同志,他对我们年轻人很关心,把我和我的同学桂奎暂时安排在蓝田法庭见习,蓝田法庭的庭长是心捌同志,另有三位法官,他们都很好、很热情,对我俩悉心指导,关心帮助。

  我和桂奎的表现也不错,只要我们能做的,什么都做,如做庭审记录、下乡调查、配合现场勘验、配合执行案件、接待来访、案件调解、拟写文书等。我记得有一次给心捌庭长做庭审记录,从上午8:30写到晚上8:30,我一共记录了一刀多纸。

  8月份,我们五位新同志,也是五位同学,法院正式安排具体庭室,只有桂奎留在了蓝田法庭,其他四位去了农村法庭,我去了最远的法庭——金石法庭。

  当时的金石法庭管辖金石、常林、灌湄等三个乡。金石、灌湄与双峰接界,常林与娄底接界,离涟源县城很远,是边远之地。杨市到金石都是沙石路面,雨天多泥水,晴天多灰尘,从金石到县城每天只有两趟班车,交通不便。

  法庭的条件也差。法庭共有三名正式干警,但只有两间房,其中庭长世永同志一间,我与年轻同事新飞同志共一间稍大的,既是办公室,又是卧室。

  法庭没有自己的食堂,吃饭在乡政府食堂搭餐。条件够艰苦的,但艰苦的条件磨砺出了我的坚强意志,我很快喜爱上这个地方了,觉得这里山好、水好、人也好。工作上,我积极肯干,服从安排,小案大案都办,出色地完成了本职工作。

  1990年6月,我从金石法庭借调去机关执行庭,我所在的执行巡回组负责涟源北部的案件执行,于是,伏口区、桥头河区、四古区的山山水水,都留下了我和执行干警们的足迹和汗水。近5个月时间,我们四位执行干警搞了很多次强制执行,执结了大量案件。

  1990年11月,我回到了金石法庭。1991年3月5日,我调去了斗笠山法庭。

  在斗笠山法庭,我干了整整四年,前两年多的庭长是根述同志,后一年多的负责人是俊杰同志。这里,是我激情飞扬的四年,工作上雷厉风行、敢说敢干,在我的字典中,当时没有一个“难”,也没有一个“怕”。

  1991年下半年,我被任命为助审员,此后便进入我的办案井喷期。我每年结案七八十件,那时案件相对少,办案可不像现在用电脑打字,是纯手工的,每一件都是我的“艺术品”。

  尤其后两年,法庭五位同志俊杰、仪凡、达明、建山和我,都是年轻人,身强力壮,知识渊博,经验丰富,意气风发,正是我们讲威武的年龄。

  那时,我们每人配了一支手枪、一支电击枪、一根警棍、一副手铐、一套武装带,都身穿法官制服,确实够威风的,下乡去强制执行案件,次次大捷,从未尝过败绩。可以这么说,当时斗笠山法庭的威信达到了涟源法院法庭史上的顶峰。

  1995年农历正月,我被提拔去城区法庭之一的石马山法庭任庭长。法庭管辖的石马山镇,常住人口8万多。法庭干警开始3人,后来增加到5人,当时是一个大法庭。

  我团结带领全庭同志,把工作干得有声有色,案件办得多,案件质量好,为辖区的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全方位提供司法服务,获得各方好评,被当地党委政府誉为“贴心法庭”。石马山法庭年年获得娄底地区先进,我两次在娄底两级法院工作大会上介绍经验。

  2000年初,城区的蓝田、石马山、六亩塘三个法庭合并为蓝田中心法庭,我任中心法庭庭长。此时,法庭正式干警已达13人,加上其他工作人员和实习生,法庭共有20多人,辖区常住人口近40万,每年案件1200件左右,在当时名列全省前茅。

  2000年8月,在“三讲”教育活动中,省高院副厅级领导干部赵崇东同志亲自驻法庭指导,他说蓝田法庭干警人数、辖区人口和每年案件数均居全省前列。

  我在蓝田法庭干了两年,法庭办了不少的大案难案,每年办结案的刑事附带民事案件在30件以上,总有几件或十余件调解不好,因而每年被判缓刑或实刑的不在少数。我每年要组织十余次大规模的强制执行,每年抓获被执行人200余人,每年司法拘留60人以上。

  尤其是2000年8月30日晚上,我带队去伏口镇石陶片抓获被执行人龚某某时,犯罪分子罗某驾驶卡车在207国道上,疯狂追撞法院的两台警车,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罗某被判处七年半有期徒刑,此案震惊了全国。

  因此犯罪背后有黑社会组织,2001年4月19日,时任中央政治局常委即后来的总书记胡锦涛同志批示严惩,不久后,该犯罪集团彻底覆灭,主犯张某某被枪毙。

  2002年正月起,我开始任涟源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此时我还只有34岁,正是血气方刚、风华正茂、激情四溢的年龄,我觉得前面的路一片光明。

  2002年正月到2010年的4月,我分管执行工作8年多,可以说,我把最火热的青春、最满腔的热情、最勇敢的闯劲都献给了执行工作。当然,此期间我还分管过一些其他工作,如行政庭、审监庭、研究室等等。

  执行局正式干警人数最多时达到了21人,配了一名局长、一名支书、还有8位副局长,另有执行法官11人,力量够强的。

  这8年多时间,执行局每年抓获被执行人或暴力抗法者千余人,每年司法拘留400多人,每年执结千多件案件,因而年年被娄底中院评为执行工作先进单位,两次被湖南高院、一次被省委政法委、一次被湖南省委评为全省法院执行工作先进。

  这8年多时间,我为首指挥执结了许多大案,如“涟毛线110千伏高压线”执行案、山西太原写字楼拍卖案、肖某某拒执罪首例被判两年半案、市经开区某被执行人家用三瓶液化汽、一瓶煤气、一大桶汽油、八个汽油弹暴力抗拒执行案等。尽管次次危险,其中两次还有重大生命危险,但都被我和战友们化险为夷,成功突破。

  2010年4月后直到今天,我一直分管民一庭和司法技术工作。作为主管院长,分管司法技术工作相对轻松,但民一庭的工作很难,案件多,案件复杂,信访压力大,部分案件很棘手,当事人还不时地威胁法官。但我和同事们熬过来了。

  因为司改,近两年来,我分管部门的事务性工作减少了,判决书由员额法官自己签发。我自己是员额法官,每年办结七八十件案子,这一块的压力又来了,工作量很大。但我觉得,人在世上,总该为社会做些实事,因此,面对不轻松的工作,我很淡然。

  “皇皇三十载,书剑两无成。节气不饶苗,岁月不饶人。”是啊,弹指一挥间,三十载光阴就过去了。“三十年功名尘与土”,我已工作三十年了,自己有什么“功名”呢?似乎没有,但“尘与土”还是有的。

  我在基层人民法庭连续工作了13年,经常行走于田间地头、小院村落,与尘与土为伴,与群众为伴,办过许多实事,吃过很多苦头,做过一些奉献,有过许多付出,虽无大的功劳,却有不少苦劳。

  后来,我到了机关,已任单位的副职17年。我的本职工作并不轻松,先后经历过数次重大危险,幸运的是,我都挺过来了,现在是四级高级法官,我很满足,觉得一切都好。

  回首往事,我仍激情澎湃,豪情满怀;审视人生,我亦无怨无悔,甘心情愿。二十二岁至五十一岁的三十年,是我人生最美好的阶段,是我激情燃烧的岁月,我怎能忘记呢?是的,忘不了的。

  到现在,我参加法院工作刚好三十年了。这三十年里,我有很多的付出和辛酸,也有不少的亮点和精彩,这些待以后再慢慢叙说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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