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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法院系统:群众满意度是教育整顿工作的检验标准

 文章来源:时刻新闻客户端 作者:李军锋、徐箐梓 时间:2021-08-20 16:56:26 

红网时刻8月19日讯(记者 李军锋 徐箐梓)举行党课教育、学习教育讲座1540场次,警示教育330余场次;发现违法违规减刑假释案件2764件,依法整改2224件;执结案件11万余件,执行到位金额300余亿元……在这场为期5个月的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中,湖南法院系统以端正的态度、过硬的措施、扎实的作风,开展刮骨疗毒式的自我革命,绘就了法院人笃行实干的新风貌。

内化于心,弘扬英模精神

“春梅走了,她用自己的热血和生命,践行了落实‘三个规定’的庄严承诺,立起了一座新时代人民法官的精神丰碑!”4月28日,周春梅同志先进事迹报告团赴最高人民法院为全国法院作先进事迹报告,在广大政法干警以及群众中引起强烈共鸣。

自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开展以来,湖南法院把开展英模教育、弘扬英模精神作为一项重大任务抓紧抓实,选树了以周春梅为代表的一批立得住、叫得响、过得硬的先进典型,充分展示了法院队伍的时代榜样、时代正气、时代风采,激励广大干警在对标先进中砥砺初心,在见贤思齐中践行使命。

全省法院通过举办英模先进事迹报告、学英模座谈会、追思会、撰写观后感等,聚力《人民法院报》等主流媒体,在微信公众号、官方微博等开设专栏,以图文并茂、生动鲜活、接地气的形式宣传推介先进典型。截至目前,全省法院选树了200余名事迹可信、形象可亲、品格可敬、精神可学的英模,形成了崇尚英模、学习英模、争当英模的浓厚氛围。

外化于行,为群众办实事

“没有想到仅仅3个工作日,我的问题就得到了及时回复。”在送给湖南省高院的感谢信中,北京盈科律师事务所何律师这样说。原来,他向湖南省高院提出,建议取消当事人向立案部门申请执行案件立案时需提交法律文书生效证明的规定。不久后,这条建议就在湖南省高院推出的10项便民利民惠民措施中得以落实。

积极回应群众需求,真心实意为群众解难题,是将队伍教育整顿成果转化为“我为群众办实事”的生动实践,群众的满意度也正是检验队伍教育整顿工作成效的“试金石”。

为优化诉讼服务,给当事人提供更多便利,全省法院健全完善“一站式”工作机制,改造升级诉讼服务中心3万多平方米,建成全省统一的网上法院、移动微法院,实现诉讼服务“一网通办”。大力开展案件繁简分流,组建速裁团队280余个,一审民事案件简易程序适用率达到91.8%。与此同时,建立多元解纷诉调对接机制,成立诉源治理工作站1500余个,打通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

固化于制,着眼常治长效

“老同学,你手上那个案子当事人是我亲戚,通融一下,提前安排开庭呗。”在工作中,法院人经常遇到这样的考验,倘若碍于亲情、友情和面子没有予以拒绝,便违反了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这种违规行为正是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六大顽瘴痼疾”之一。

历经一系列蹄疾步稳的查纠整改,铲除这些顽瘴痼疾已取得阶段性成效。在着眼“当下治”的同时,也必须放眼“长久立”。只有健全完善抓源治本的制度,施之长远,才能巩固提升阶段性整治成果,促进政法队伍建设持续健康发展。

针对顽瘴痼疾整治中暴露出的深层次问题,湖南省高院全面推动建章立制工作,重点从破解“一把手”监督难问题、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健全审判监督管理、建立重点案件评查标准、加强政治理论培训、完善法官员额动态管理、保护法官人身安全、深挖彻查黑恶势力保护伞、引导干警对照先进找差距等方面推进制度体系建设,研究出台了《党组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关于贯彻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记录报告规定的实施意见》《执行案款管理办法》等一系列规范性文件,确保法院工作高质量开展有制可依,有规可守,有序可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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