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受报单80余万元,地下“六合彩”庄家被判刑
文章来源:湖南长安网 作者:赵军 时间:2021-09-10 12:47:29湖南长安网9月9日讯(通讯员 赵军 卢楚文)近日,云溪区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赌博案件,被告人曾某犯赌博罪,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四万元。
法院审理查明,2015年4月至2016年3月,被告人曾某利用“地下六合彩”进行赌博活动,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接受李某甲(已判刑)、李某乙、熊某、李某丙、胡某等人报单金额共计803420元。曾某收取码钱后,部分报给上线,部分“吃单”坐庄。具体事实如下:
1.2015年4月至10月,接受李某甲报单23次,金额共计人民币752500元,收受他人报单后向李某甲报单17次,金额共计人民币14020元。
2.2015年4月至2016年2月,接受李某乙报单5次,金额共计人民币1600元。
3.2015年6月至2016年3月,接受熊某、李某丙报单3次,金额共计人民币11975元。
4.2011年1月,接受他人报单后向苏某报单2次,金额共计人民币18000元。
5.2015年5月至6月,接受胡某报单5次,金额共计人民币5325元。
被告人曾某到案后能如实供述其罪行。
法院认为,被告人曾某以盈利为目的,从事地下六合彩写单活动,构成赌博罪。被告人曾某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系从犯,到案后能如实供述其罪行,属坦白,且愿意接受处罚,依法可以从轻、从宽处罚。
根据被告人的犯罪性质、犯罪事实、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性,法院遂依法作出了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