袁海平:“关键少数”要做守法用法模范
文章来源:湘声报-湖南政协新闻网 作者:许望桥 时间:2016-01-11 13:30:04湖南省政协委员袁海平:“关键少数”要做守法用法模范
◆湘声报记者 许望桥
“领导干部不仅是公权力的执行者,还是依法治国的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如果领导干部不带头树立法治思维,依法治国就会落空。”省政协常委、社法委主任袁海平说,领导干部是“关键少数”,要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
“少数关键”这一论断,来自今年2月,习近平总书记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专题研讨班上发表的重要讲话。袁海平认为,习总书记的这一论断,正是牵住了依法治国的“牛鼻子”,因为领导干部是执政治国的骨干。
干部依法用权具示范性
十八届四中全会以后,国家法治建设进入快车道。袁海平认为,当前党中央推进依法治国的决心坚定,未来中国的发展必将是法治轨道上的发展,各级领导干部对此必须要有清醒、统一的认识。
“抓‘关键少数’首先是与权力相对应的责任。”袁海平说,领导干部手握法律赋予的权力,就要对具体决策施政行为的合法性负责,必须做到依法用权,经得起法律戒尺的检验。同时,领导干部必须充当好法治建设组织者、推进者和实践者的重要角色。
当前各行业、各领域都强调法治化,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社会氛围越来越浓,这就为领导干部干事创业提供了良好的社会环境,更能够保证政策、决策得到贯彻落实。袁海平表示,领导干部一言一行具有示范性,在传媒高度发达的今天,还具有强大的传播力。领导干部要担负起特殊身份所赋予的责任,带头尊崇法制、敬畏法律,学习法律、掌握法律,遵纪守法、捍卫法治,厉行法治、依法办事。
在法治建设中,领导干部的决心、意识和行动十分关键。要充分尊崇法治,善用法治,在引领、推动和促进法治建设的不断实践中,当好“关键少数”。
依靠监督考核懂法守法
领导干部如何更好地懂法、守法?袁海平建议,完善领导干部学法考试制度。通过固定考试时间,明确考试内容,使法学理论和实践相结合。明确对于不参加学法考试和考试不合格的领导干部,不得提拔重用。
“建立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保障机制,对树立法治政府形象,引导社会尊崇法治具有重要意义。”袁海平建议省委、省政府加强领导,建立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保障机制。对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的基本要求、实施办法、考核评议等有关事项作出明确规定,将法定义务制度化、具体化。
同时,他还建议省委、省政府尽早出台法治建设考核指标体系,每年对省直单位和市(州)、县(市、区)法治建设进行监测统计和考核评价。根据领导干部年度述法考评情况,建立领导干部守法诚信档案。在同等条件下,优先使用法治素养好、依法办事能力强的干部。
在法治监督方面,袁海平认为,要充分运用巡视工作这一利器,重点了解党政领导在项目建设、征地拆迁、司法办案等领域是否按照法定程序办事、是否依法保障有关当事人合法权益的情况。同时建立权力清单制度,依法公开权力运行流程,让广大干部群众在公开中监督,努力实现公开促公平,透明促清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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