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震宇:建立健全立法协商机制
文章来源:湘声报-湖南政协新闻网 作者:彭英杰 时间:2016-01-11 13:21:24湖南省政协委员雷震宇:建立健全立法协商机制
◆湘声报记者 彭英杰
“让政协委员和民主党派更好地参与到立法协商中,可以有效发挥民主协商优势,提升立法质量和法律的科学性,防止地方保护和部门利益法制化。”省政协常委、省社会主义学院副院长雷震宇呼吁建立健全立法协商机制。
为立法协商提供制度保障
中共十八届四中全会《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提出:“健全立法机关和社会公众沟通机制,开展立法协商,充分发挥政协委员、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人民团体、社会组织在立法协商中的作用。”
在雷震宇看来,建立健全的立法协商机制是政协履行职能的根本要求。政协作为民主协商的重要渠道,重要的法律法规在制定中、出台前和实施中在政协开展协商,可以集中优势资源、降低立法成本,体现民意、集中民智,也是充分发挥政协委员主体作用的有效形式。
他建议,由省政协办公厅与省人大办公厅、省政府法制办联合制定《关于建立健全立法协商工作机制的实施意见》,对立法协商的内容、形式、程序、成果反馈等制度作出明确规定,为立法协商提供制度保障。省政协社法委与省人大法制委、省政府法制办建立联席会议制度,专门研究立法规划和年度立法计划等问题。
省政协还可成立由政协委员律师、法律工作者、政府部门的同志以及有关专家学者组成的“省政协立法协商咨询小组”,具体组织指导开展立法协商工作,为立法协商提供组织保障。雷震宇说,“这样可以充分发挥委员的主体作用和政协人才荟萃、智力密集的优势,确保立法协商的质量和水平。”
党派可立体参与立法协商
民主党派参与立法协商是推进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重要内容。雷震宇说,民主党派在立法协商中可以立体性参与,首先在与执政党的政治协商中,可以就立法的相关问题提出意见建议;其次还可以在政协以本党派名义就立法中的相关问题提出意见建议,或以本党派名义牵头就某一项立法工作进行专题协商;同时,各民主党派中的政协委员、常务委员或专门委员成员,可以参与政协组织相关方面和内容的立法协商。
他建议,“省政协立法协商咨询小组”可作为第三方评估主体,直接参与立法后评估或参与立法后评估报告审核,对有关法规规章的实施情况开展民主监督,并为改进立法工作和提高立法质量提出有效建议,从而在立法协商机制上真正做到有始有终地协商。
他认为,可从2015年拟出台的7个地方性法规或5个政府规章中挑选《湖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或《湖南省实际居住人口服务和管理规定》,由省政协组织政协委员进行立法协商。
“去年北京实施了关于环境污染的立法协商,采取会议、座谈、调研等多种形式来开展,90%以上的政协委员参与其中,取得的效果很好,我们也可以借鉴一下。”雷震宇说。
- 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湖南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专题研讨班开班
- 查处虚开骗税企业2410户 2023年湖南挽回税款损失48.2亿元
- 保护知识产权 服务高质量发展——湖南省公安厅公布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犯罪10起典型案例
- 共绘“同心圆”守护“半边天”——省人民检察院、省妇联共同主办检察开放日活动
- 聚力优化营商环境,携手共谋乡村振兴—— 省法院驻大坪村工作队、村“两委”干部赴企参观学习调研
- 补短板 强弱项 努力提升民事检察监督能力
- 方华堂主持召开重点工作调度会强调:自我加压 砥砺奋进 推动工作更有成效 更加出彩
- 法治护航 快乐成长——湖南高院开展防欺凌、防性侵公益普法宣讲
- 省委政法委召开省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第0327号提案办理座谈会
- 全省司法行政系统新任司法局长(书记)培训班开班 方华堂作专题辅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