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郴州市委政法委2015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文章来源:湖南长安网 作者: 时间:2016-09-08 16:42:23中共郴州市委政法委2015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一、部门职责及机构设置情况
1、主要职能
中共郴州市委政法委员会是市委领导和管理政法工作的职能部门。郴州市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与市委政法委一个机构两块牌子。市综治办是协助市委、市政府领导全市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的常设议事机构的办事机构。市委政法委(市综治办)具体职能职责如下:(一)根据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市委的部署,统一政法部门的思想和行动。对一定时期内的政法工作作出全局性部署,并督促贯彻落实。(二)组织、协调、指导维护社会稳定的工作,必要时直接参与影响稳定的重大群体性事件的处置。(三)检查政法部门执行法律法规和党的方针政策的情况,结合实际研究制定严肃执法、落实党的方针政策的具体措施。(四)大力支持和严格监督市政法各部门依法行使职权,指导和协调政法各部门在依法相互制约的同时密切配合,督促、推动大案要案的查处工作,研究、协调有争议的重大、疑难案件。(五)指导、协调、调处县际以上跨区域重大纠纷,协助政府抓好边界睦邻友好工作。(六)组织、协调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推动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各项措施的落实。(七)组织、推动政法战线的调查研究工作,总结新经验,解决新问题,改革和加强政法工作。(八)协助市委及其组织管理好政法部门的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九)参与查处政法系统干部、干警中有重大影响的违法违纪案件。(十)指导县市区委政法委员会的工作。(十一)承办市委、市政府和上级政法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2、机构设置情况
市委政法委无二级机构。郴州市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与市委政法委一个机构两块牌子。市综治办是协助市委、市政府领导全市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的常设议事机构的办事机构。其工作经费包含在市委政法委预算经费内。本部门2015年核定编制数31名,其中行政编制30名,后勤服务人员事业编制1名。2015年12月31日,实际在职人员28人,后勤服务人员1人;离休人员1人,退休人员13人。
二、2015年度部门决算表(公开表格附后)
1、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2、收入决算表
3、支出决算表
4、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7、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三、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一)部门决算的基本情况。收入预算为财政拨款;支出预算包括保障市委政法委机关基本运行的经费以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见义勇为基金、涉法涉诉信访当事人救助款等专项经费。2015年收入合计1011.69万元,支出决算总计1077.1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44.08万元,项目支出733.08万元。
1、年度收支决算情况
2015年度本年收入合计1011.69万元,全部为财政拨款收入。
2015年度支出合计1077.1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44.08万元;项目支出733.08万元。
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①基本支出:2015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44.0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39.0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公用经费105.01万元,主要包括:(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②项目支出:
维稳工作先进单位及个人表彰专项支出39.15万元,主要用于发放2014年度维稳工作先进单位及个人表彰奖金。
见义勇为基金支出24.70万元,主要用于全市见义勇为人员的表彰和救助。
慰问干警专项支出26.4万元,主要用于元旦、春节政法单位的干警慰问。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平安郴州创建专项支出211.53万元(含省转移支付资金),主要用于以下工作:推进全市单位及居民小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加强流动人口和出租房管理,遏制各类违法犯罪;开展群防群控工作,对黄赌毒等违法犯罪行为进行举报奖励、对现场制止违法犯罪行为进行奖励;对县市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督查、对综治黄牌警告的乡镇和中省驻郴单位进行挂牌重点整治;开展“平安郴州”创建,有6个县市区获“全省平安县市区”荣誉称号;对社会管理重点项目建设进行协调。
维护稳定工作专项支出48.06万元,用于组织、指导全市开展群体性事件预防和处置;指导并参与重大矛盾纠纷的调处化解。
政法综治干部教育培训及综合宣传专项支出28.94万元,用于全市政法综治干部培训班及政法综治工作宣传。
联席办涉法涉诉小组及打黑除恶工作104.47万元,用于处理全市涉法涉诉信访问题,协调、督办全市打黑除恶案件的办理,组织开展全市打黑除恶专项行动。
警用车辆等五个专项整治专项支出7.78万元,用于对政法单位是否纪律作风及是否有违规违纪行为的督查和整治。
涉法涉诉信访救助资金专项256.20万元,用于对涉法涉诉信访案件中生活困难的当事人的救助。
铁路护路工作专项10万元,用于铁路沿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及护路工作先进单位的表彰。
市旅馆办工作人员经费15万元,用于市旅馆办人员工资及旅馆行业矛盾纠纷调处工作。
3、年度“三公”经费决算情况。2015 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75万元,支出决算为66.26万元,完成预算的8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因公出国组团0次,因公出国0人次),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51.54万元(公务用车购置0台,保有量7台),完成预算的93.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4.73万元(国内公务接待56批,共计221人;国外公务接待0批,共计0人),完成预算的0%。2015 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公务接待总批次减少,领导重视、宣传到位,严格按标准接待,逐渐形成了接待前审批严、接待时不超标的良好风气;2015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4 年减少17.63万元,下降2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零,与2014年一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10.08万元,降低16.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7.55万元,降低33.8%。2015 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2014年决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领导重视、宣传到位,厉行节约公务接待批次减少、接待不超标,公车美容审批严格、费用减少。
4、年度机关运行经费决算情况。2015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59.71万元,包括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租车费、培训费、会议费、印刷费、差旅费,机关运行经费比2014年增加(减少)3.50万元,增长(降低)0.9%。变动主要原因是三公经费减少。
5、年度政府采购支出决算情况。2015年市委政法委政府采购支出36.32万元,其中货物类36.08万元,服务类2400元。货物类支出主要用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板牌、宣传册、打黑除恶成果展板制作、流动人口管理宣传册、市委政法委机关办公用品采购、公务车轮胎采购等机关运行经费。
6、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2015年,本委将2015年度预算资金情况在长安网及委机关进行了公开。公开后,要求各业务科室以绩效评价为抓手,以改进预算管理为目的,在提高公共产品质量和控制节约成本的同时,充分发挥单位各项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2016年3月,在全委工作例会上,市委常委、市委政法委书记首建中要求全委业务科室负责人根据项目资金所涉及的工作内容,对该项目资金的绩效进行自评,委财务室结合本委全年工作情况,得出整体支出绩效评价。
7、转移支付资金说明:省委政法委2015年下达专项资金15万元,用于对市州及县市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单位的表彰,已按公务员法的规定及中央对综治工作考评的意见,对我市综治考评先进地区和单位进行了表彰,并发放了一次性奖金。
(二)部门决算分析。本委项目资金主要包括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社会稳定、执法监督、驻京维稳劝返、打黑除恶工作、政法队伍培训及政法工作宣传等方面。本委将绩效目标与工作职责紧密衔接,保障项目运行达到“政法综治工作位列全省第一方阵”的预期绩效目标。2015年,我市综治民调排名全省第一,综治考评排名全省第二,连续六年被评为全省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先进市。达到了预期绩效目标。但是在决算公开过程中,还存在项目支出没有完全与预算中的项目一一对应的情况,主要原因是有些预算的项目支出在实际业务工作中有所重合,不便于分开。
(三)提出改进措施。预计下一年度的部门预算执行、决算中将每个项目支出一一对应到相关科室的具体业务,在决算公开中再进行细分进行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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