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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市市:诉调结合 探索法律援助服务新模式

 文章来源:常德市委政法委 作者:颜甲丙 时间:2015-11-16 09:30:03 

  为快捷化解矛盾纠纷,减少基层弱势群体诉累,2015年津市市法律援助中心创新受援人维权服务方式,对于一些有调处空间并且适合调解的案子,推出“诉讼+调解”援助模式。截至目前,这种新的援助服务模式已处理了五十余起案件,效果显著。

  一.“法”“理”结合,挽回破碎家庭和睦

  未成年人正处于成长阶段,是祖国的未来,但是由于他们的心智不够成熟,自己的合法权益往往得不到有效保护或者成为父母离婚时博弈的筹码,对未成年人的成长极其不利。因此津市市法援中心在收到涉及未成年人的援助案件后,都会慎重对待,尽量以调解为主,保护未成年权益。

  最近津市市法律援助中心收到了一起未成年人向父亲追讨抚养费的案件。家住津市汪家桥街道办事处的杨某(津市德雅中学初三学生,14岁),其父母已经离异多年,杨某一直跟随母亲生活,由父亲支付学杂费和每月四百元的生活费。在工作人员询问过程中,杨某的母亲情绪很激动,泣不成声,哭诉杨某的父亲已经连续两个月没有按协议支付生活费用。令工作人员诧异的是,谈话全程作为援助申请人的杨某却一言不发。经工作人员调查发现杨某的父亲只是一个普通工人,工资不高,自己每月工资的一大半都用来支付了孩子的学费和生活费用。最近只是因为杨某父亲准备二婚,杨某的母亲看不惯就拿着孩子抚养费的事情当做挡箭牌无理取闹。援助中心考虑到这起案件的特殊性,一旦诉讼对杨某会造成心理阴影影响他的学习成长。经慎重考虑后决定采取调解的方式,多次组织孩子的父母进行调解,建议他们把孩子的成长和未来摆在第一位,不让父母之间的矛盾影响孩子的心智成长,最终父母握手言和,达成协议共同承担孩子的教育抚养责任。

  二.灵活调处,保障外来务工人员权益

  近年来津市市房地产建设发展迅速,随之而来的是大量涌进的外来务工人员及纠纷。这些外来务工人员大多以熟人介绍的打零工的方式来津市工作,普遍没有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因而,一旦发生纠纷,维权艰难。为了加大对外来务工人员的法律援助的力度,切实保障广大外来务工人员的合法权益,2015年津市市法律援助中心对外来务工人员开辟绿色援助通道,降低受理门槛,以“最大限度维护受援人权益”为目标,灵活运动诉讼、调解、谈判等多种手段,减少当事人维权成本。

  如,来自四川的外来务工人员王某在津市某建筑工地外墙施工过程中,不慎摔伤,断裂了两根肋骨,王某出院后,医生建议修养三个月,一年之内不能从事体力劳动。但是由于王某是经熟人介绍来津务工人员,一直没有与包工头之间签订任何劳动合同。所以包工头在支付了少量医药费后,不仅不继续支付医药费,甚至连基本的生活费、误工费都不予给付,王某在走投无路的情况下找到了法律援助中心。针对这种情况,工作人员及时为王某办理了法律援助,考虑到王某是外地人,诉讼时间过长会加大王某的负担。在征得当事人同意后,我们迅速组织当事人进行非诉讼调解,最终该案得到圆满解决。这样即快速便捷的解决了纠纷,维护了基层稳定,又降低了当事人的维权成本,减轻诉累。开启这种灵活机动的“诉调结合”工作模式,也进一步发挥了法律援助在服务民生中的作用,更好地维护了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

  三.诉讼调解两不误,担当弱势群体维权斗士

  9月,津市市法律援助中心受理了一起让人痛心的援助案件,于某(女、67岁)是津市某保洁公司的工作人员,主要负责城市道路的清扫。今年五月于某在清洁道路过程中意外被无牌三轮摩托车撞伤致九级伤残,造成了终生疾患。但是令人痛心的远不止如此而已,事发肇事车辆和保险公司不愿意承担赔偿责任,于某工作的保洁公司以其已经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不符合工伤为由不承担责任。然而于某系失地农民,且多年疾病缠身,家里早是一贫如洗,这场突如其来的事故对这样的家庭无疑不是雪上加霜,于某连最基本的医疗费用都无法支付。津市市法援中心接到申请后双管齐下,一方面立即给于某指派了律师对交通事故赔偿部分进行起诉,另一方面多次组织保洁公司与于某就工作期间受伤的赔偿事项进行调解,竭尽全力以贴心的法律帮助和法律服务让这个特殊家庭感受到社会关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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