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家庭暴力告诫制度出台 家暴认定有据可依
文章来源:红网 作者:彭双林 周楚怡 通讯员 蔡芳 时间:2015-12-01 09:22:53
11月25日上午,长沙市召开家庭暴力告诫制度实施工作会议,标志着长沙市家庭暴力告诫制度的正式出台。

长沙市妇联党组书记、主席谭慧慧作长沙反家暴工作报告。
红网长沙11月25日讯(时刻新闻记者 彭双林 实习生 周楚怡 通讯员 蔡芳)11月25日是联合国大会确定的消除对妇女的暴力国际日。11月25日上午,长沙市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工作组、长沙市公安局、长沙市妇女联合会组织召开国际消除对妇女的暴力日纪念大会暨长沙市家庭暴力告诫制度实施工作会议。这标志着长沙市家庭暴力告诫制度的正式出台,今后,人民法院在认定加害人在实施家庭暴力时有据可依。
长沙市妇联党组书记、主席谭慧慧,湖南省妇联权益部部长彭迪,长沙市委政法委副书记周琼芝,长沙市妇联党组成员、副主席李辉出席会议。长沙市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工作组各成员单位负责人,各区、县(市)妇联主席,各区、县(市)公安分局分管副局长、人境大队负责人,长沙市18个反家暴示范点派出所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谭慧慧作工作报告,总结2015年长沙市反家暴工作,提出了2016年工作思路。她强调,预防和制止家暴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下一步工作组将进一步加强宣传,促使反家暴意识深入人心;协调联动,促使成员单位职能发挥;关注个案,促进受害人权益有效维护。
《长沙市家庭暴力告诫制度实施办法》由长沙市公安局、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长沙市妇女联合会三部门共同制定。长沙市公安局人境支队队长刘辉介绍,该制度是公安机关为督促加害人改正、有效减少二次施暴行为,对未达到治安管理行政处罚程度的家庭暴力行为作出的行政指导。根据家庭暴力告诫制度实施办法,公安机关在接到家庭暴力报警求助,做好前期处置工作后,可根据相关事实、证据等,向加害人送达《家庭暴力告诫书》。社区民警和村(社区)妇联组织在收到抄送的告诫书后,组织对当事人提供帮助并进行回访。如果加害人经告诫后拒不改正,再次实施家庭暴力,公安机关当依法处理。
长沙市家庭暴力告诫制度对申请、执行都有可操作性、可执行的细化规定。家庭暴力告诫书可以作为人民法院认定实施家庭暴力的证据,也可作为人民法院处理涉家暴人身伤害刑事案件的酌定从重情节。
- 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湖南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专题研讨班开班
- 查处虚开骗税企业2410户 2023年湖南挽回税款损失48.2亿元
- 保护知识产权 服务高质量发展——湖南省公安厅公布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犯罪10起典型案例
- 共绘“同心圆”守护“半边天”——省人民检察院、省妇联共同主办检察开放日活动
- 聚力优化营商环境,携手共谋乡村振兴—— 省法院驻大坪村工作队、村“两委”干部赴企参观学习调研
- 补短板 强弱项 努力提升民事检察监督能力
- 方华堂主持召开重点工作调度会强调:自我加压 砥砺奋进 推动工作更有成效 更加出彩
- 法治护航 快乐成长——湖南高院开展防欺凌、防性侵公益普法宣讲
- 省委政法委召开省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第0327号提案办理座谈会
- 全省司法行政系统新任司法局长(书记)培训班开班 方华堂作专题辅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