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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阳始拥地方立法权 首部法规或为名城保护

 文章来源:红网 作者:彭雨琪 时间:2015-12-08 09:24:34 

  红网岳阳站12月8日讯(分站记者 彭雨琪)12月4日,湖南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表决通过了《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确定衡阳、株洲、湘潭、岳阳、常德、益阳、郴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开始制定地方性法规的决定》,正式赋予岳阳市开始行使地方立法权。

  今后,岳阳在城乡建设与管理、环境保护、历史文化保护等方面,可以在不与宪法和法律法规相抵触的情况下制定地方性法规。

  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姜彬说,扩大地方立法权,地方不仅能够根据本地实际细化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而且可以通过地方立法积极解决本地区事务、调整社会关系、推动改革创新,更好地释放制度红利,这无疑对推动岳阳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起到重要作用。

  据悉,在岳阳行使地方立法权筹备工作中,市政府法制办对2008年1月至2015年7月市政府和市政府办公室制定的1054件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确定在城乡建设与管理方面需要纳入立法项目的13个,环境保护方面需要纳入立法项目的5个,历史文化保护方面需要纳入立法项目的2个。8月28日,市人大常委会机关立法权行使筹备工作组召开会议,对征集的立法项目进行归类整理和初步论证,从46个征集项目中筛选35个建立了立法项目库。这些项目较全面地反映出岳阳市当前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立法需求,也反映了人民群众的立法关注点。

  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将根据立法项目论证情况,并按照符合地方立法权限、符合本市立法需求、立法条件较成熟等原则,就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等群众关心的问题进行立法调研,尽快推进岳阳首部地方性法规出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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