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湖南长安网>湖南法学>课题研究

长沙提高政府法律顾问门槛

 文章来源:湖南日报 作者:李曼斯 吴畅 时间:2016-01-12 16:53:16 

  湖南日报12月9日讯(李曼斯 吴畅)今天,长沙市政府法制办向社会宣布:《长沙市政府法律顾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已于近日正式出台,以规范完善政府法律顾问的管理。

  市政府法制办主任陈剑文介绍,由于缺乏相关制度规范,一些政府法律顾问工作在实际过程中暴露了“顾而不问”、管理不规范、服务水平参差不齐等问题。

  《办法》明确了应建立以法制机构人员为主体,吸收专家和律师参加的政府法律顾问队伍。担任常年或专项政府法律顾问的专家必须具有法学副教授(或相当)以上职称或具有法学博士学位,在所从事的法学教学、法学研究、法律实践等领域具有一定的专业影响力和经验;而律师则需具有5年以上执业经历或者5年法律实务工作经验。

  《办法》明确,每年11月对常年政府法律顾问团队的工作完成情况、法律风险防范、服务态度等情况进行年度服务质量考评,并进行通报。考评不合格的解聘。

精彩专题
为您推荐
热点排行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网站声明 |  投稿邮箱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19 www.hnzf.gov.cn All Rights Reserved 投稿邮箱:hncaw@qq.com
主办单位:中共湖南省委政法委员会 备案号:湘ICP备11020403号-2 技术支持:湖南红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