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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郴州市委政法委员会2016年度部门预算公开

 文章来源:湖南长安网 作者: 时间:2016-09-08 16:59:53 

  中共郴州市委政法委员会2016年度部门预算公开

  一、单位概况

  1、主要职能

  1、指导督促政法各部门贯彻执行中共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的指示及同级党委、政府的工作部署,统一政法各部门的思想和行动。

  2、定期分析社会治安形势,对一定时期本地的政法工作作出全面部署。

  3、及时掌握当地维稳形势,研判维稳信息,维护社会大局稳定。

  4、组织推动政法部门开展新形势下加强和改革政法工作的调查研究,及时向同级党委提出建议和意见。

  5、指导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协调各部门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措施。

  6、研究指导政法委会的建设和队伍建设,协助组织部门做好政法各部门领导班子建设和干部的考察和管理。

  7、切实履行政法委职能,抓好执法督促工作,支持和督促政法各部门依法行使职权,协调政法各部门的关系,重大业务问题和有争议的重大疑难案件。

  8、指导下级综治委、政法委工作。

  9、完成同级党委和上级政法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2、机构设置情况。

  2016年部门预算编报范围包括市委政法委、市综治办、市法学会、市禁毒办4家单位,代管市中心城区专业治安巡逻队员工资经费、市旅馆办的人员经费、市铁路护路办工作经费。本部门核定编制数31名,全额编制31名,实有人数46人,其中:在职人员30人,离休人员1人,退休人员13人,其他人员2人。

  二、2016年度部门预算表(公开表格见附件)

  1、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3、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4、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5、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6、部门收支总表

  7、部门收入总表

  8、部门支出总表

  三、2016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中共郴州市委政法委员会无二级机构。但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与市委政法委是两块牌子一套人马,其预算经费由市委政法委统一申报。此外,市禁毒委、市法学会于2016年工作职责和工作预算统一并入市委政法委。市委政法委代管市旅馆办的人员经费、市铁路护路办工作经费。市委政法委收入预算为财政拨款;支出预算包括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见义勇为表彰奖励、元旦春节慰问干警、综治平安创建及奖励、维稳工作奖励、涉法涉诉办工作、禁毒工作、法学会工作、市旅馆办的人员经费、市铁路护路办等项目经费。

  1、2016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1)收入预算。2016年年初预算数758.33万元,其中,经费拨款758.33万元,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0元,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0元,上级补助收入0元,其他收入0元。

  (2)支出预算。2016年年初预算数758.3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84.36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5.48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7.2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1.29万元。

  2、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具体安排情况。

  (1)基本支出。2016年年初预算数为356.33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

  ①工资福利支出230.09万元,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社保缴费等。

  ②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28.24万元,包括离退休费、住房公积金等。

  ③商品和服务支出98万元,包括办公费、交通费、会议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2)项目支出。2016年年初预算数为402万元,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其中:

  维稳工作先进单位及个人表彰专项支出10万元,主要用于发放2015年度维稳工作先进单位及个人表彰奖金。

  见义勇为基金支出50万元,主要用于全市见义勇为人员的表彰和救助。

  慰问干警专项支出26万元,主要用于元旦、春节对政法各单位的干警进行走访、慰问。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平安郴州”创建专项支出73万元,主要用于综治办日常工作、流动人口和出租房管理、社会治安群防群控、综治常年督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重点地区整治、“平安郴州”创建、开展社会管理项目建设协调工作。

  维护稳定工作专项支出53万元,用于全市群体性事件预防和处置、重大矛盾纠纷调处化解。

  政法综治干部教育培训及综合宣传专项支出35万元,用于全市政法综治干部培训班及政法综治工作宣传。

  涉法涉诉领导小组办公室20万元,用于处理全市涉法涉诉信访问题。

  警用车辆等五个专项整治专项支出方面10万元,用于对政法单位纪律作风的督查和整治。

  禁毒委专项80万元,用于指导、督办全市禁毒工作,并组织开展全市禁毒专项行动。

  法学会专项20万元,用于指导全市法学会成立及换届选举工作、组织开展全市法学工作调研。

  另有代管市旅馆办工作人员经费15万元,用于市旅馆办人员工资及旅馆行业矛盾纠纷调处工作。该预算指标将由财政直接下达市综治委。

  代管铁路护路工作专项10万元,用于铁路沿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及护路工作先进单位的表彰。该预算指标由财政直接下达市铁路护路办。

  四、关于2016年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预算及增减变动情况说明

  2016年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预算数68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54万元(其中:购置费0万元、运行费54万元),公务接待费18万元。2015年“三公”经费预算75万元,2016年“三公”经费预算比2015年减少7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单位重视公务接待、公车运行经费的开支,严格执行公务接待、公车使用及维修保养预先审批制度,严格按标准内执行公务接待、公车运行开支。

  五、关于2016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市委政法委2016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016年市委政法委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机关运行经费,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交通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招待费等共98万元。

  2、政府采购情况

  2016年政府采购预算151万元,其中:采购机关办公用品等货物七类,采购预算金额19.3万元;采购公务车加油、维修保养等预算金额71.7万元;采购办公区装修工程、绿化项目、档案密集架、电信网络设备等货物预算23万元;采购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宣传资料、宣传展板等货物,预算金额35万元,采购会计服务等服务类项目3批,预算金额2万元。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6年部门专项除市旅馆办工作经费15万元和市铁路护路办工作经费10万元由市财政局直接下达相关单位,未实行绩效目标管理。其余经费均实现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684.36万元。

  附件:2016年××单位市委政法委部门预算公开表(表1-表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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