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湖南长安网>湖南法学>课题研究

肖祥沛:立法引领知识产权战略持续健康发展

 文章来源:红网 作者:肖祥沛 时间:2016-02-17 09:28:30 

  (湖南省政府法制办公室 肖祥沛)

  自1984年制定《专利法》以来,虽然1992年和2008年对其进行了两次修订,但是近年来我国知识产权事业取得了长足的发展,也面临着许多新情况和新问题,而现行的《专利法》在很多方面已经无法满足当前实际工作的需求,具体来说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对专利激励和创造规定的不够,对职务发明、以市场需求为导向的专利技术转化机制的有关制度还不完善。二是专利保护和打击力度还不够。《专利法》赋予专利行政执法机关的职权比较原则,执法权限不足、手段缺、力量弱,缺乏相应的强制措施和手段,执法力度不足以有效制裁和震慑专利侵权行为,行政处罚的威慑力不够,不能很好地发挥快速解决纠纷、维护市场公平竞争环境作用。三是缺少专利公共和社会服务内容,没有体现政府部门职能转变的最新成果,专利公共和社会服务能力与快速增长的社会需求之间还存在较大的差距。另外,从我省知识产权法律体系来看,目前只有《专利法》、国务院《专利法实施条例》和《湖南省专利条例》,立法的数量明显不足,对一些重要制度缺乏规范,存在一定的立法空白。虽然从中央到地方都出台了不少的文件,但是文件毕竟是文件,其法律效力和权威不足,存在有效期,不利于形成长期和稳定的制度。

  最近国务院法制办下发了《专利法(修订草案)》征求各地意见。在征求意见稿中专门增加了专利的实施和运用一章,同时根据加强政府职能转变的要求,加强了专利行政部门在市场监管、专利公共服务和促进专利运用方面的责任。这些新的内容增加,相信来源于各地的成功探索和实践。

  我省也应当建立有效机制,启动知识产权立法研究,及时有效回应知识产权新问题,对当前迫切需要的知识产权立法项目应当加快立法进程,属于国家立法权限的,应当及时向国家提出有关立法建议。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增强立法透明度,拓宽企业、行业协会和社会公众参与立法的渠道,真正做到集中民智、反映民意,立行得通、管得住的法律。对已经出台的立法,要做好立法后评估工作,不能适应当前工作需要的,应当及时修改。同时应当对涉及知识产权的反不正当竞争法、科学技术进步法、科技成果转化法、专利法等法律进行研究、梳理,确保相互之间不冲突。加强法律纵向之间的协调。根据法制统一的原则,下位法不能违反上位法,地方立法应当承担查缺补漏的作用,对专利法等法律进行细化、补充和完善。

  《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规定,专利工作涉及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等多方面。那么专利立法也应当包含以下几个层次,一是专利技术的创造;二是专利权的保护;三是专利技术的“产业化”;四是专利的管理。目前,很多学者往往将视野限定在第二层次的法律体系,认为专利立法限于专利权保护范围,而专利权是一种私权,从而得出专利立法属于民事基本法律制度的范畴,地方立法无权涉及的结论。我们认为这种理解过于狭隘,缺乏整体意识。设想如果第一层次的法律不健全,专利创造的环境不优,必然导致专利的数量和质量明显不足,整个国家在竞争中将处于劣势地位,这个时候单个专利权的保护再得力恐怕也只能是舍本逐末。如果第三层次、第四层次的法律不健全,虽然取得专利权,但是专利技术不能得到有效运用,不能为经济社会发展增益,那这样的专利权又有什么意义。就单纯第二层级专利权保护的法律体系来看,专利权除了救济之外,涉及民事领域,同时还存在司法保护和行政保护的问题。根据立法法的有关规定,虽然地方立法对于民事基本法律制度和司法制度无立法权限,但是如何规范专利行政部门的行政执法行为,为专利权提供更好的行政保护,则完全属于地方立法权限的范围之内。特别是近年来,湖南省着力加强法治政府、服务型政府和责任政府的建设,在推进行政执法的规范化、制度化方面取得了很好的成绩。将这些好的经验和做法融入到专利行政执法中去很有必要,也必将有利于专利权的保护。因此,专利地方立法并不是没有空间的,而是有很多空间可以挖掘。专利地方立法能否成功在于能不能找到这些合理的空间,立真正管用、有效的法。另外,有些制度,国家层面立法暂时不适宜或者时机不成熟,也需要地方进行先行先试。地方一些成熟的经验和做法也可以转化为国家法律。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要自觉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能力,要坚持立法先行,发挥立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因此,一定要敢于和善于用好这一宝贵资源,为知识产权事业的发展保驾护航。

  原标题:发挥立法的引领作用 促进我省知识产权战略持续健康发展

精彩专题
为您推荐
热点排行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网站声明 |  投稿邮箱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19 www.hnzf.gov.cn All Rights Reserved 投稿邮箱:hncaw@qq.com
主办单位:中共湖南省委政法委员会 备案号:湘ICP备11020403号-2 技术支持:湖南红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