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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法治成为长沙最显著的城市特质

 文章来源:长沙晚报 作者:黎欣刚 吴畅 时间:2016-02-29 11:27:09 

  长沙晚报记者 黎欣刚 通讯员 吴畅

  敢为人先,一直是湖湘人民引以为傲的处世基因。谱写法治壮丽新篇,长沙同样敢为人先。

  让法治成为地方政府治理的基本方式!让法治成为长沙最重要的竞争优势!让法治成为长沙最显著的城市特质!这些掷地有声又让人眼前一亮的话语,不仅出现在长沙领导人公开场合的发言中,更体现在长沙全力实施的施政策略具体实践中。

  近年来,长沙以建设法治政府为目标,将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贯穿于政府治理的各个环节,在制度设计、体制改革、城市管理、经济建设、法制文化中大力推进法治实践创新,走出了地方政府改革与创新的“长沙范本”,为长沙在湖南率先实现基本现代化开辟了一条具有示范和推广意义的“长沙路径”。

  顶层设计:率先全省甚至全国出台60多项制度

  法治政府建设,顶层设计和制度安排尤为重要。在这方面,长沙很好地诠释了“敢为人先”的城市特质。

  ——2010年,长沙市政府首次召开立法听证会,就《长沙市城市管理条例(草案)》举行立法听证会,广泛征求意见,深度将公众参与纳入到涉及百姓生活方方面面的依法行政决策过程中。

  ——2012年,率先全国出台了《长沙市推进社会管理法治化实施纲要》和全国第一部规范政府法制工作的地方规章——《长沙市政府法制工作规定》,打造了政府法制工作的“长沙样板”。

  ——2013年,《长沙市行政复议听证程序规定》出台,于当年7月1日起施行。行政复议听证,保证行政复议机关公开、公平、公正地审理行政复议案件,保护了当事人和组织的合法权益。

  ——2014年,长沙正式对外公布了政府部门的权力清单,并明确“清单之外无权力”,迈出法治政府建设的重大一步。

  ——2015年,长沙在全省率先出台《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暂行办法》,从当年12月6日起实施。重大行政决策的出台,必须经历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法制审查、集体审议五个步骤。

  粗略一算,长沙已经率先全省甚至全国出台了60多项制度,这些科学制定的制度性文件为政府法制工作的有序推进和法治政府建设提供了强有力的制度支撑。

  于法有据:在法治框架内加快改革步伐

  在顶层设计和日益完善的制度框架中,长沙主动自我革命,在法治的框架内不断加快改革步伐。

  凡属重大改革都要于法有据。这是长沙推进重大改革立下的红线。长沙启动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确保市本级行政审批项目由428项精简至179项,精简比例高达58.2%;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推进湘江流域综合治理行政执法工作,在区域内开展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全面审查相关权力下放、机构调整、职责明确的文件,明确权力主体和责任主体;在长沙县开展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改革试点工作,将22个部门的行政处罚权集中由县行政执法局行使。“全方位”推进改革层面的法治实践创新,让改革的红利雪球越滚越大。

  法治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标志。在长沙城市管理的过程中,法治从没有像现在这样走到台前。在“长沙史上最大规模拆违控违”行动中,法治扮演了以往任何时候都不曾扮演的角色。

  2015年3月25日,长沙召开拆违控违工作动员会议,“史上最大规模拆违控违”行动正式拉开大幕。市六区近2000万平方米的违法建筑要在“一年内基本拆除、两年基本清零”。

  拆违本就艰难,更何况是如此大的体量。“越是难事越要依法办。”省委常委、市委书记易炼红表示坚持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才能不断增强治理能力。

  面对新形势,市政府法制办充分发挥法制保障功能,努力把优质高效的法律指导落实到拆违控违的各个环节。市政府法制办、市城管局与三级法院、两级政府举行了行政司法互动会,就拆除集体土地上违法建筑工作中遇到的重大疑难问题统一了法律适用意见,并形成了会议备忘录下发各区县(市)和相关行政执法单位,有效预防了该领域行政争议的形成。

  长沙市民的法治意识也在不断提高,你拆我的房有理吗?补偿是不是一视同仁的?不服就行政复议甚至起诉。2015年,市政府收到行政复议申请806件,相比2014年几乎翻倍,涉及拆违控违的行政复议案件达165件,其中市本级办理案件40余件。政府法制部门通过发挥行政复议监督职能,有效化解了一批因拆违控违引起的行政纠纷案件。针对省、市重大建设项目和棚改项目,快速立案、优先办理,快审快结了涉全市几十个棚改项目的近500件涉征案件,有效维护了申请人的切身利益,依法化解了城市管理中涉法难题。

  实践创新:运用法治方式解决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问题

  在经济建设领域,长沙“全过程”推进法治实践创新,注重运用法治方式解决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突出矛盾和问题。

  “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不明确,特别是对合同双方的法律权限及违约责任应进一步细化,更具有操作性。”上海建纬(长沙)律师事务所主任戴勇坚说道。“现有的合同对资产的投资运作、维护、管理没有做出约定,这是合同的重要条款,不能缺失。”北京炜衡(长沙)律师事务所主任马凌云说道。

  这是2015年5月的一天,市政府一办九楼西会议室内传来的激烈讨论声。彼时,市政府法制办正组织专家对《长沙市供水特许经营协议》进行专家论证。长沙水业集团重组上市是市委、市政府的重大决策,《长沙市供水特许经营协议》正是长沙水业集团重组上市步骤中最核心的文件。

  召开专家论证会这已经成为市政府法制办处理市内重点工程项目的必经程序,按照《长沙市市本级重大项目决策程序规定》,重大项目尤其是对经济、社会和生态环境有重大影响的项目,在上马前都必须经历四道关口: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2015年8月29日,经历法定程序后,市住建委与长沙水业集团正式签订《长沙市供水特许经营协议》。

  长沙还建立了合同审查主办制度、合同审查日志制度、“审查报告”制度和“专家审查”制度,全面提升了政府合同审查管理工作质量。在省内率先开启了推广运用PPP模式创新工作,从法律层面逐步建立和完善PPP模式项目的规范管理流程。

  一座以法治作为最重要竞争优势的城市,就是蕴含法治精神、洋溢法治文化、体现法治追求的共同体。围绕全面落实依法治国方略,长沙正以《长沙市政府法制工作规定》为抓手,全面推进法制文化建设。一个个法治文化传播的新载体、新阵地不断涌现,公正公平的法治环境逐步形成,全社会的法治意识普遍增强。从“人治”到“法治”,从“信访”到“信法”,长沙人的思维方式,长沙社会治理模式正悄悄地改变。

  随着法治政府建设进程的深入推进,法治将成为一种强大动力,保障和推进长沙向着更美好、更文明、更法治的未来大步迈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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