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乡县检察院先行先试 扎实推进“四项改革”
文章来源:红网 作者:赵婵娟 郑涛 时间:2016-03-16 09:48:58
作为“先行者”,宁乡检察院将完成完善司法人员分类管理、完善司法责任制、健全司法人员职业保障、推动省以下检察院人财物统一管理等四项改革任务。
红网长沙3月15日讯(通讯员 赵婵娟 时刻新闻记者 郑涛)3月10日,湖南省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卢乐云一行到宁乡县检察院调研司法体制改革工作,并与县委、县政府相关领导就改革中的部分问题达成一致意见,促使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任务顺利推进。
2015年4月,宁乡检察院作为长沙地区唯一基层检察院,被省委政法委确定为全省五家试点“四项改革”单位之一。作为“先行者”,宁乡检察院将完成完善司法人员分类管理、完善司法责任制、健全司法人员职业保障、推动省以下检察院人财物统一管理等四项改革任务。改革试点工作主要有实行检察人员分类管理、实行内设机构改革、建立主任检察官办案责任制、建立检察官职业保障制度、实行人财物省级统一管理体制等内容。
为了能为湖南省创造可复制、可推广的检察改革经验,宁乡检察院先行先试,统一了全院干警思想,完成人、财、物摸底分析,认真做好资产清查,草拟司改试点实施方案等工作。下一阶段,该院将继续稳妥有序推进检察人员分类管理、内设机构整合改革等任务,扎扎实实抓好各项改革工作。
在认真听取宁乡检察院改革工作相关情况后,卢乐云给予了充分肯定,并表示今后将加强与宁乡检察院联系,助力解决宁乡检察院在改革中存在的疑点、难点问题。同时,他建议成立宁乡县人民检察院司法改革领导小组,以县委书记谭小平为组长,县长周辉为第一副组长,县纪委、县政法委、县组织部、县财政局、县编办、县人社局为成员的宁乡检察院司法改革领导小组,明确相关部门职能、职责,狠抓责任落实,力争在全省形成可推广、可复制的司法体制改革经验。
谭小平表示,宁乡检察院为宁乡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优质高效的司法保障,在宁乡加大实力园区、新型城镇和美丽乡村“三大建设”方面作出重要贡献,连续两年被评为优秀领导班子,为宁乡检察院成为司法改革试点单位打下良好根基。在推进司法体制改革过程中,宁乡检察院前期做了充分的准备工作,宁乡县有基础、有决心、有信心完成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
- 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湖南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专题研讨班开班
- 查处虚开骗税企业2410户 2023年湖南挽回税款损失48.2亿元
- 保护知识产权 服务高质量发展——湖南省公安厅公布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犯罪10起典型案例
- 共绘“同心圆”守护“半边天”——省人民检察院、省妇联共同主办检察开放日活动
- 聚力优化营商环境,携手共谋乡村振兴—— 省法院驻大坪村工作队、村“两委”干部赴企参观学习调研
- 补短板 强弱项 努力提升民事检察监督能力
- 方华堂主持召开重点工作调度会强调:自我加压 砥砺奋进 推动工作更有成效 更加出彩
- 法治护航 快乐成长——湖南高院开展防欺凌、防性侵公益普法宣讲
- 省委政法委召开省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第0327号提案办理座谈会
- 全省司法行政系统新任司法局长(书记)培训班开班 方华堂作专题辅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