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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乡县检察院先行先试 扎实推进“四项改革”

 文章来源:红网 作者:赵婵娟 郑涛 时间:2016-03-16 09:48:58 
作为“先行者”,宁乡检察院将完成完善司法人员分类管理、完善司法责任制、健全司法人员职业保障、推动省以下检察院人财物统一管理等四项改革任务。

  作为“先行者”,宁乡检察院将完成完善司法人员分类管理、完善司法责任制、健全司法人员职业保障、推动省以下检察院人财物统一管理等四项改革任务。

  红网长沙3月15日讯(通讯员 赵婵娟 时刻新闻记者 郑涛)3月10日,湖南省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卢乐云一行到宁乡县检察院调研司法体制改革工作,并与县委、县政府相关领导就改革中的部分问题达成一致意见,促使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任务顺利推进。

  2015年4月,宁乡检察院作为长沙地区唯一基层检察院,被省委政法委确定为全省五家试点“四项改革”单位之一。作为“先行者”,宁乡检察院将完成完善司法人员分类管理、完善司法责任制、健全司法人员职业保障、推动省以下检察院人财物统一管理等四项改革任务。改革试点工作主要有实行检察人员分类管理、实行内设机构改革、建立主任检察官办案责任制、建立检察官职业保障制度、实行人财物省级统一管理体制等内容。

  为了能为湖南省创造可复制、可推广的检察改革经验,宁乡检察院先行先试,统一了全院干警思想,完成人、财、物摸底分析,认真做好资产清查,草拟司改试点实施方案等工作。下一阶段,该院将继续稳妥有序推进检察人员分类管理、内设机构整合改革等任务,扎扎实实抓好各项改革工作。

  在认真听取宁乡检察院改革工作相关情况后,卢乐云给予了充分肯定,并表示今后将加强与宁乡检察院联系,助力解决宁乡检察院在改革中存在的疑点、难点问题。同时,他建议成立宁乡县人民检察院司法改革领导小组,以县委书记谭小平为组长,县长周辉为第一副组长,县纪委、县政法委、县组织部、县财政局、县编办、县人社局为成员的宁乡检察院司法改革领导小组,明确相关部门职能、职责,狠抓责任落实,力争在全省形成可推广、可复制的司法体制改革经验。

  谭小平表示,宁乡检察院为宁乡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优质高效的司法保障,在宁乡加大实力园区、新型城镇和美丽乡村“三大建设”方面作出重要贡献,连续两年被评为优秀领导班子,为宁乡检察院成为司法改革试点单位打下良好根基。在推进司法体制改革过程中,宁乡检察院前期做了充分的准备工作,宁乡县有基础、有决心、有信心完成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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