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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以考促学”提升民警执法能力

 文章来源:中国警察网 作者:胡立强 邓棕耀 曹国鹏 时间:2016-05-23 10:34:45 

  “虽然我年龄大、底子薄,但每次考试前我都认真复习,不仅学到了新知识,业务技能也有很大提高。”一名即将退休的民警在第5次参加中级执法资格考试时说。

  5月8日,按照公安部的统一部署,湖南省公安厅组织开展了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基本级、中级执法资格考试,全省10684名民警在4个考点368个考场参加考试。考试实行全程录音录像,并与省教育考试院网上巡查系统联网。这是湖南省公安厅进一步提升执法主体能力、“以考促学”的又一次实践。

  执法资格等级考试是执法规范化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近年来,湖南省公安厅以抓领导机关、领导干部为重点,以抓中级执法资格考试为关键,以抓考试结果运用为核心,以抓建立长效机制为保障,不断推进执法资格等级考试制度建设,使执法资格成为民警执法办案的“身份证”、晋职晋级的“通行证”,让执法资格考试成为提升民警执法能力的“助推器”。

  以抓领导机关、领导干部为重点,确保考试工作有权威

  领导机关、领导干部带头学、带头考,是回应当前基层普遍认为入警即具备执法能力陈旧观念的有效举措之一。

  法立于上,教弘于下。湖南省公安厅坚持要求民警要做到的,领导首先要做到;要求下级公安机关要做到的,上级公安机关首先要做到;要求其他警种要做到的,法制部门首先要做到。

  近年来,湖南省公安厅全体党委委员带头学习法律、参加考试,全部通过基本级执法资格考试,在全省公安机关起到了良好的示范作用。

  湖南省公安厅机关逐步扩大中级执法资格考试的必考对象范围,要求省公安厅机关执法勤务类警种班子成员及内设机构负责人带头参加考试。目前,省公安厅机关共有806人取得中级执法资格,占机关总人数的91%,为全省推进执法资格等级考试工作起到良好的引领作用。

  自执法资格等级考试开展以来,湖南省公安厅专门召开厅长办公会部署执法资格等级考试工作,作出6项规定,其中包括:在编在岗的公安民警都应当参加基本级执法资格考试;对没有通过基本级执法资格考试的民警,暂停其执法活动,取消其执法权限;未取得基本级执法资格的,不得晋升职务、级别等。

  以抓中级执法资格考试为关键,确保考试工作有规划

  徒法不足以自行。抓好中级执法资格考试是提升队伍执法能力,构建完善法制员制度、执法办案积分制以及主办侦查员制度的关键环节。

  通过近几年参考人数分析,湖南省公安厅发现基层民警对中级执法资格考试热情不高、参与不够、人数逐年下降。为改变这一状况,省公安厅科学谋划,奋力牵住这一提升执法主体能力、建设法治公安的“牛鼻子”。

  一方面,湖南省公安厅优化制度设计,以推进“四项建设”为契机,将强化执法资格等级考试结果运用纳入省公安厅“四项建设”总体实施方案,将中级执法资格作为干部提拔任用、个人评优评先、派出所等级评定的“硬指标”,倒逼基层公安机关加强对执法资格等级考试的重视程度,倒逼基层民警积极参加中级执法资格考试。2015年,全省参加中级执法资格考试人数达14221名,是2014年4949人的近3倍,成效明显;2016年,全省参加中级执法资格考试人数达7222名。

  另一方面,湖南省公安厅强化考评考核,在“四项建设”评估办法中专设“中级执法资格考试结果运用”重点评估项目,规定:市、县两级公安机关必须将取得中级执法资格作为领导干部竞争上岗的前置条件。市、县两级公安机关执法勤务类机构、派出所领导班子成员取得中级执法资格不低于规定比例。

  以抓考试结果运用为核心,确保考试工作有影响

  湖南省公安厅严格考试纪律、严格阅卷,确保考试“含金量”高,并采取自上而下的方式有效强化考试结果运用,真正让执法资格成为民警主办侦查、岗位交流、晋级晋职的“通行证”,影响力和辐射作用日益明显。

  一方面,湖南省公安厅着重抓好对一线执法中层骨干的结果运用。将市、县两级公安机关执法勤务类机构、派出所领导、主办侦查员作为重点,要求必须参加中级执法资格考试。2015年,全省14个市州公安局、129个县级公安机关全部下发专门文件,明确公安机关执法勤务类机构负责人任职必须取得中级执法资格,全省公安机关对231名没有取得中级执法资格的执法勤务类机构负责人予以免职或调整岗位。

  截至2015年底,全省共有17909名市、县两级公安机关执法勤务机构、派出所副职以上领导取得了中级执法资格,占执法勤务类机构负责人总数的91.2%。

  另一方面,湖南省公安厅着重抓好对取得高级执法资格的民警的任用。为推动取得高级执法资格的民警向重点岗位流动,确保其经济、政治待遇得到有效保障,省公安厅明确要求:取得高级执法资格或者通过国家司法考试的,纳入公安机关人才库,同等条件下,优先晋级晋职;30人以上的派出所及申报全国一级派出所的,必须配备一名取得高级执法资格的专职法制员。目前,全省已有12个市州出台规定,对取得高级执法资格的民警奖励3000元至1万元。这些举措有效解决了基层民警学习动力不足的问题,有效提高了整体执法质量。

  以抓长效机制为保障,确保考试工作有实效

  问渠哪得清如许,为有源头活水来。执法资格等级考试是一项打基础、管长远、利全局的工作,必须从制度上、机制上予以保障,其效益才会源源不断显现出来。

  湖南省公安厅不断完善党委考核机制,厅党委研究决定将考试工作纳入“四项建设”考评考核内容,制定3年任务规划,实行季度调度通报、年终排名总结。同时,不断完善协作保障机制,专门成立了执法资格等级考试委员会,法制总队、政治部、警保部、纪委、督察等部门为成员单位,共同承担考务工作;完善经费保障机制,执法资格等级考试组考费用全部由省公安厅承担;完善民警人事管理机制,开发专门模块,将民警执法资格等级考试成绩纳入干部人事管理系统,在干部晋职晋级时实现执法资格自动筛选比对。

  此外,湖南省公安厅率先在执法办案系统中研发了执法资格模块,未取得基本级执法资格的民警无权办理案件;未取得中级执法资格的执法勤务类机构负责人无权审核、审批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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