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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法故事】这就是老余

 文章来源:湖南长安网 作者:李佩佩 时间:2016-07-25 17:45:51 

  李佩佩

  老余是我认识的第一位法院退休老干部,是蒿子港法庭的老庭长,他中等身材,身形偏瘦,目光锐利,虽头发花白,但思维敏捷,精气神十足。这便是我对他的第一印象。

  后来,又陆续从同事的口中听说了他的一些事情,不由得对这位老同志肃然起敬。

  老余1945年出生于一个渔民家庭,因为家境贫寒,小学都没能读完。1965年,老余进入部队服役,成为了一名坦克兵,并于1967年加入了中国共产党,成为了一名共产党员。因为老余的爱人一人在家抚养三个小孩十分辛苦,为了照顾家庭,他决定转业到地方,利用在部队里自学法律知识的优势,成为七十年代法院恢复后第一批进入法院工作的干部。老余虽然文化程度不高,但他勤奋好学,利用工作间隙,从案例中学法律理论,从老同志身上学实践经验,很快便成长为办案的专家能手。1991年民事诉讼法出台后,法院取证由以往的主动模式转变为现在的被动模式,老余主动加强对新的法律知识的学习,逐渐适应了办案程序的各种变化,并紧跟信息化时代的要求,逐步学会了基本电脑操作,尝试用现代化工具进行办公。

  老余一生都驻扎在乡镇法庭,服务于农村,先后到石公桥法庭、蒿子港法庭、大龙站法庭工作,最后又到蒿子港法庭工作直到退休,这一干就是将近40年。

  那时与现在不同,外出办案没有便捷的交通工具,只能靠步行或踩单车,大清早出门,经常要到天黑了才能赶回家,有时为了取证甚至几天都回不了家,就在附近找招待所住下。至于吃饭,因为办起案来常常会误了饭点,而那时的他们,朴素到从来不会想到要去老百姓家蹭一顿饭,所以饥一顿饱一顿那都是家常便饭,也是在那时老余落下了严重的胃病,直到现在还时常被胃痛折磨。

  我听说过这样一件事情。在一件离婚纠纷案件开完庭后,被告纠集了一二十人将原告女方堵在了法庭门口,并对其大打出手,老余当即将原告安顿到办公室对其进行保护,并义正言辞告诫被告在法庭闹事会被追究刑事责任,但被告仗着人多有恃无恐,后来在那一伙人中有人认识老余,跟被告说这是法庭的老庭长“余老虎”。“余老虎”是当地老百姓给老余取的外号,因为老余一生正直无私,勇敢无畏,不畏强权,肯为弱者挺身而出。被告一听这个名号,心里多少有些忌惮,最后便悻然离去。

  我听那些曾跟老余共事的同事对他评价时都会用到一个词,那便是“刚正不阿”。但是问起具体事迹,因为时间过去太久,他们也只是听说,所以记忆都很模糊了。辗转问到老余本人,他也只是年代久远,年纪大了记忆力也退化了,已经想不起来了。最后还是打听到,老余在1991年到1996年到大龙站镇工作的五六年里,因为办案公正办事公道,被当地的老百姓和乡镇政府的领导交口称道,都说“大龙站镇来了一个公正的法官”,最后因为工作兢兢业业,办案质量效果好,被区政府记了一个三等功。因为对基层法庭事业的突出贡献,在他退休之际,组织为他解决了正科级待遇。

  现在,老余虽从办案一线退休已经十多年了,但是他一辈子扎根在基层,法庭成了他的家,他离不开法庭。因为老余的爱人患有慢性心脏病,不能过度劳累,老余在长期的家务操持中,练得一手地道的湘菜厨艺。于是,昔日的老庭长摇身一变,竟成了法庭食堂的大厨师。有他在,法庭办案人员的一日三餐就有了保障,有时法庭来了客人,他也会用香喷喷的饭菜热情招待。在驻庭人员外出办事时,他就主动担起驻庭工作职责,为到法庭来的群众提供基本的法律咨询,告知办事流程。老余用自己特有的方式,继续在为他热爱奉献了一生的基层法庭事业发光发热。

  前两天早上,我在机关食堂吃早餐时,又碰到了老余,他来参加老干部会议,衣着却仍是那么地朴实无华。如果我不认识他,恐怕很难将他与一个正科级的老庭长联系到一起。那一瞬间,我感慨万分。在老余身上,我看到了那个年代的老党员干部所特有的一种风骨。他们坚毅正直,克己奉公,踏踏实实地为老百姓做事,他们艰苦朴素,勤俭节约,却甘愿把方便留给别人。他们,不正是我们所有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们所应该学习的一本本活生生的“教科书”吗?

  我问一个熟识老余的同事:用几个词评价一下老余?

  他不假思索地答道:亲民、公正、权威。

  这,就是老余。

  (作者单位:鼎城区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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