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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芙蓉:创新机制保障未成年诉讼参与人权益

 文章来源:检察日报 作者:张吟丰 刘桁 张艳丽 时间:2016-07-27 16:07:45 

  法定代理人缺席 适格成年人相助

  长沙芙蓉:创新机制保障未成年诉讼参与人权益

  张吟丰 刘桁 张艳丽

  本报讯(记者 张吟丰 通讯员 刘桁 张艳丽)“芙蓉区检察院在未成年人权益保护方面有创新、有成效,值得点赞。”近日,在湖南省长沙市芙蓉区检察院举行的检察开放日活动中,参加活动的人大代表对该院探索实施的适格成年人到场参与未成年诉讼参与人讯问(询问)机制给予了充分肯定。

  “我们在开展未成年人案件侦查活动专项监督时发现,因法定代理人难以到场,未成年人合法权益被忽视和被侵害的现象时有发生。”该院侦查监督科科长吕艳辉告诉记者,针对这一情况,该院多次与办案单位召开联席会,并加强与街道、社区、妇联等机构联系,共同寻求破解这一问题的有效办法。2014年,该院在充分听取办案机关和相关部门意见的基础上,建立适格成年人到场参与未成年诉讼参与人讯问(询问)机制,明确了适格成年人参与刑事诉讼的条件、申请委派适格成年人的主体以及适格成年人的具体来源、适格成年人参与诉讼的具体程序、适格成年人的选任、监督、管理等内容。

  去年8月10日,周某等8人因涉嫌寻衅滋事被移送至芙蓉区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承办干警发现,侦查机关在讯问8名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和询问2名未成年证人时,未能依法通知其法定代理人或其他成年亲属、所在居住地基层组织或未成年保护组织的代表到场,损害了多名未成年诉讼参与人的合法权益,遂按照适格成年人到场参与未成年诉讼参与人讯问(询问)机制,向侦查机关提出纠正意见。今年6月,该案也被最高检评为全国检察机关“优秀侦查活动监督案件”。

  “这一机制是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有益探索。”芙蓉区检察院检察长凌云告诉记者,2016年以来,该院已办理适格成年人参与讯问、询问案16件18人,取得较好社会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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