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湖南长安网>法治湖南>政法改革

张家界市首部地方性法规征求意见

 文章来源:红网 作者:范漫 时间:2016-07-28 09:18:45 

  座谈会现场

  红网张家界站7月27日讯(分站记者 范漫)7月27日上午,《张家界市城镇绿化条例(草案)》征求意见座谈会召开。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朱国军、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吴名凤出席会议,住建、规划、城管、林业等相关部门负责人及部分市、县(区)人大代表等参加会议。

  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张家界市以创建森林城市、生态城市和国家级文明城市为契机,在城区进行了大规模的绿化建设与改造,进一步提高了绿化档次,提升了城市品位,改善了人居环境。但受制于管理体制、规划设计等多方面因素的影响,在绿化建设质量、水平、品位等方面还有待进一步提高,城市园林绿化工作还存在一些急待解决的问题。

  2015年3月15日,《立法法》修订,赋予设区的市立法权。张家界市以《张家界市城市绿化管理办法》(张政发〔2014〕4号)为基础,起草了张家界市首部地方性法规《张家界市城镇绿化条例(草案)》。《张家界市城镇绿化条例(草案)》共分二十五条,内容涉及立法目的、适用范围、部门职责、群众绿色创建等方面。座谈会上,与会人员踊跃发言,对条例草案的具体条款有针对性地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朱国军指出,制定《张家界市城镇绿化条例》有利于进一步提高张家界市城市绿化建设与管理水平,提升城市品位与形象,满足广大群众的需求。因此制定出台的《张家界市城镇绿化条例》一定要通俗易懂、便于执行,能够得到广大群众的认可。朱国军强调,地方性法规的制定要符合实际需要,解决突出问题,切实提高广大群众的居住环境和生活质量;各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认真研究,积极配合,主动参与,确保最终出台的法律立得住、行得通,为今后立法提供经验。

精彩专题
为您推荐
热点排行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网站声明 |  投稿邮箱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19 www.hnzf.gov.cn All Rights Reserved 投稿邮箱:hncaw@qq.com
主办单位:中共湖南省委政法委员会 备案号:湘ICP备11020403号-2 技术支持:湖南红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