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长安杯·潇湘政法风采”主题摄影大赛启事
文章来源:湖南长安网 作者: 时间:2016-09-07 16:16:02湖南“长安杯·潇湘政法风采”主题摄影大赛启事
为展示湖南政法工作成就和政法队伍良好形象,活跃全省政法队伍文化生活,湖南长安网(潇湘剑语)、红网、湖南省摄影家协会联合举办“长安杯·潇湘政法风采”主题摄影大赛。
一、 组织机构
1.指导单位:湖南省委政法委。
2.主办单位:湖南长安网(潇湘剑语)、红网、湖南省摄影家协会。
3.支持媒体:湖南日报、潇湘晨报、《法制日报》湖南记者站、时刻新闻客户端、新湖南、腾讯大湘网、法治湖南网、三湘综治网、HPA摄协网。
二、 参赛对象
1.全省政法系统全体干警、职工(含离退休人员)。
2.全省律师、公证员等法律工作者。
3.非政法系统的摄影师和摄影爱好者。投稿内容限新闻纪实类(仅参加评委推荐奖和手机类评选)。
三、 征稿类型
1.新闻纪实类:主要反映湖南政法工作亮点和典型人物、故事,重点突出湖南平安建设、法治建设、过硬队伍建设等工作特色。
2.艺术类:主要展示湖南政法系统干警、职工健康的生活文化情趣,题材可涵盖人文景观、民俗风情、人物、静物、动植物等,也包括创意影像、观念影像、实验性影像等。对创作技法不作限制。要求个性鲜明、富有创新性。
3.手机类:限手机、Ipad等非专业设备拍摄的作品。鼓励反映湖南政法工作和队伍建设为内容的作品。
四、 征稿时间
2016年8月下旬至11月30日24:00。
五、 征稿细则
1.投稿作品应为2014年1月1日之后创作。同一作者可选投多种类别,但同一件作品不得重复投送不同类别,同类作品限投稿5件(注:每幅/组作品为“1件”)。作品彩色、黑白不限,单幅和组照不限(每组照片限4-8幅,一组照片按一件计算)。凡已在省级以上(含省级)摄影家协会主办、承办、协办的赛事中获等级奖的作品,谢绝参赛。
2.参赛作品为jpeg格式,单幅图像文件大小不超过300K,长边为1200像素,所有来稿作品需保留原始数据(EXIF数据)。作品不得做任何装裱,画面中不得出现后期添加的任何文字。
3、所有入围作品,经主办方通知后,作者需在规定时间内(5天)将高精度图片(大赛作品原稿提交要求:新闻纪实类和艺术类单幅照片像素1200万以上,文件大小不低于5M,建议TIFF格式。手机类作品单幅图像不小于300万像素)发至大赛电子邮箱2099124183@qq.com,逾期视为弃权。
4.本次大赛采用网络投稿。湖南长安网设有大赛专题页面,红网、时刻新闻客户端、HPA摄协网首页及潇湘剑语微信公众号均有链接参赛入口。参赛者按投稿要求真实填写相关资料并上传作品,作品通过审核后公布即参赛。资料不全者视为无效投稿。
六、 评审规则
1.初评:12月上旬,由初评小组(由组委会指定)按照差额评选原则对所有参赛作品进行初评,选出200件【新闻纪实类110件,艺术类30件,手机类30件,评委推荐奖30件】入围作品。入围作品将在湖南长安网、红网、时刻新闻客户端、HPA摄协网及潇湘剑语微信公众号上公示并在大赛专题页面进行网络评选投票。
2.网络评选:秉承“公平、公正、公开”与网友自愿投票原则,凡关注湖南长安网(www.hnzf.gov.cn)、潇湘剑语微信公众号的用户,均可在大赛专题页面投票。网页投票每个IP每天每类限投10票,微信投票每个ID每天每类限投10票,投票作品不可重复。
严禁利用第三方投票公司及各种恶意程序进行刷票,大赛组委会将通过技术手段对所有投票数据进行实时监控,对于查实属于刷票行为的投稿人和作品直接取消参赛资格,并在相关媒体上予以公示。情节严重者将追究其相关责任。
3.终评:12月下旬。专家评审(由省内知名摄影家组成)与网络投票相结合,采取现场评奖、全程网络直播的方式。由作者现场讲述创作过程及作品背后的故事,由专家评委组现场点评,现场打分,最后根据专家评分和网络投票综合计分(评选总分为100分,专家评审占80%,网络投票占20%),并现场评出各奖项。
七、 奖项设置
1.新闻纪实类
(1)一等奖3名 证书+奖金5000元
(2)二等奖6名 证书+奖金3000元
(3)三等奖9名 证书+奖金2000元
(4)优秀作品30名 证书+奖金500元
2.艺术类
(1)一等奖1名 证书+奖金5000元
(2)二等奖2名 证书+奖金3000元
(3)三等奖3名 证书+奖金2000元
(4)优秀作品10名 证书+奖金500元
3.手机类
(1)一等奖1名 证书+奖金5000元
(2)二等奖2名 证书+奖金3000元
(3)三等奖3名 证书+奖金2000元
(4)优秀作品10名 证书+奖金500元
4.评委推荐奖(仅限政法系统外参赛者的作品)
(1)一等奖1名 证书+奖金5000元
(2)二等奖2名 证书+奖金3000元
(3)三等奖3名 证书+奖金2000元
(4)优秀作品10名 证书+奖金500元
(参赛作者凭以上证书可获湖南省摄影家协会入会加分,详情请见湖南省摄影家协会入会细则)
八、 颁奖仪式
12月下旬举行颁奖仪式。
九、 注意事项
1.参赛者应实名投稿。主办方有权根据实际来稿情况,对获奖和入选作品数量作出调整。获等级奖的作者不重复。
2.新闻纪实类投稿作品不接收经过后期合成处理或改变原始拍摄场景内容的作品,手机类作品限在手机、Ipad等非专业设备上作后期处理。
3.所有参赛作品不收参赛费,所有征集作品均不退稿,请参赛者注意保留原件。
4.所有投稿作品,主办方有权在与大赛相关的事项中,以复制、发行、展览、放映、信息网络传播、出版等方式使用入选作品,并可不支付报酬。所有作品署名权归摄影作者,对于作品中可能出现的肖像权、著作权、名誉权等法律问题,均由作者承担。
5.所有作品必须为原创,严禁抄袭,非本人作品,一经查实,即取消参赛资格。
6.参赛者所得奖金的个人所得税由主办方代扣。本大赛最终解释权属主办单位,凡投稿者,即视为其已同意本大赛所有规定。
十、 赛事咨询
联系人:刘旭辉,赵蕾
电话(传真):0731-82215775,0731-82218918
邮箱:306538014@qq.com,495102045@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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