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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表彰郴州市“人民满意的政法单位”和 “人民满意的政法干警(最美政法干警)”的公示

 文章来源:郴州日报 作者: 时间:2016-09-21 11:09:42 

  自2016年6月郴州市“人民满意的政法单位”和“人民满意的政法干警(最美政法干警)”活动启动以来,经各地各部门广泛推荐、层层遴选和考察,并经市“双满意”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现根据评选方案要求,将列入候选的12个“人民满意的政法单位”和12名“人民满意的政法干警(最美政法干警)”予以公示,广泛征求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的意见。如有异议,可于2016年9月21日至27日向市“双满意”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为了便于核实,请署真实姓名、联系电话及地址,我们将严格做好保密工作。联系地址:市委政法委政治部(市政府办公大楼407室);联系电话(传真):0735-2368663;邮箱:czzfw@126.com。

  附:(一)郴州市“人民满意的政法单位”候选对象及事迹简介

  (二)郴州市“人民满意的政法干警(最美政法干警)”候选对象及事迹简介

  郴州市“双满意”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

  2016年9月20日

  (一)郴州市“人民满意的政法单位”候选对象事迹简介(共12个,排名不分先后)

  1、郴州市公安局苏仙分局禁毒大队。自2013年以来,该大队以“破大案、抓毒枭、打团伙、堵毒源”为目标,侦破毒品刑事案件537起,抓获犯罪嫌疑人615名,缴获毒品205公斤,查获吸毒人员3900余人次。特别是今年6月份破获公安部督办的李武特大团伙贩毒案,抓获犯罪嫌疑人12名,缴获毒品8公斤和若干枪支弹药,斩断了一条粤湘特大运毒通道。先后推出了“湖南省最具影响力法治人物”罗晓峰等先进典型。

  2、郴州市公安局人口与出入境管理支队流动人口管理大队。负责全市流动人口、境外人员、重点人员服务管理工作。自2012年底成立以来,共指导登记流动人口96万余人,出租房屋11万余间,办理居住证18万余张,让在郴流动人口充分享有同城人员待遇。尤其是在今年全省开展的“三实”信息采集中,已采集实有人口520余万、实有房屋近194万余间、实有单位6万余个。近年来,多次被省厅评为先进集体,大队先后有12人次立功受奖。

  3、郴州市人民检察院反渎职侵权局。近年来先后组织查办了永兴县青山背煤矿“2009·4·17”重大爆炸事故国家工作人员职务犯罪案、2014年“衡阳破坏选举案”、2015年益阳司法腐败案等多起重大疑难案,分别得到温家宝总理、中央政法委孟建柱书记等领导的肯定批示。2013年被最高检察院评为先进集体,被湖南省检察院记集体二等功;2016年被郴州市总工会授予“工人先锋号”称号。

  4、永兴县公安局巡特警大队。自2013年组建以来,为永兴县连续四年保持“全省平安县”作出了重要贡献。三年来大队共处置各类警情3000余起,帮助群众排忧解难1050件次。通过有效打击防控,城区刑事发案率逐年明显下降,2015年比2014年下降29.01%,“两抢一盗”案件发案下降36.42%。大队连续三年获市局考核第一名,2015年被团市委授予“青年文明号”,29人次立功受奖。

  5、北湖区人民检察院公诉科。该科现有检察官10名,其中女检察官7名,正气凛然,执法如山,在公诉岗位上彰显了新一代女检察官的飒爽英姿,近年来先后荣获“郴州市芙蓉标兵岗”、“湖南省巾帼文明岗”、“全国三八红旗集体”等荣誉称号,还多次被评为全市检察系统先进集体、“打黑除恶”先进集体,女检察官们多人立功受奖,获得“全省十佳公诉人”、“全市十佳公诉人”、“郴州市杰出青年卫士”等多项荣誉。

  6、临武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车管所。负责全县5万辆机动车和6万名驾驶人管理工作。近年来,该所围绕“建一流队伍、创一流业绩、树一流形象”目标,创新管理,服务群众,群众满意率达98%以上。2011年被省公安厅授予“人民满意交警基层所队”荣誉称号、被郴州市委、市人民政府评为“人民满意的政法单位”并荣记集体二等功;2012年、2016年先后被公安部授予“全国优秀车辆管理所”荣誉称号。

  7、宜章县人民法院立案庭。该庭努力坚持理性平和的执法理念,把岗位当做群众对法院工作是否满意的“试金石”,近三年共登记立案11448件,当场立案率达97.3%,接待群众来信来访1862人次。对63名经济困难群众申报落实司法救助资金60万元,解决信访积案36件,促成98人息诉息访。先后荣获了2007年“全省文明立案窗口”、“2015全市法院先进庭室”等27项荣誉。

  8、汝城县人民检察院反渎职侵权局。负责查办辖区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渎职侵权犯罪工作。自2009年以来,立案查办渎职侵权犯罪案件40件54人,积极协助查办了省市检察院交办的“衡阳破坏选举系列案”、“益阳司法腐败系列案”一批有影响的重大案件,受到了中央、省市各级的高度好评,曾连续6年被评为“全省先进基层局”、“全市检察机关反渎工作先进集体”,涌现出“全国检察机关优秀侦查能手”朱常春等先进典型。

  9、桂东县公安局经济侦查大队。负责全县经济犯罪案件侦查工作。近年来,充分发挥“打击、服务、参谋”三大职能,敢打敢拼,破获了“郭益伽团伙制售假币”等一大批重特大经济犯罪案件,其中部督案件3起,省督案件3起,挽回经济损失1亿余元,为桂东县连续15年被评为全省平安县作出了突出贡献。被公安部评为2015年度先进集体,多次荣获省、市、县优秀单位。大队长黄志嘉被评为全国本系统先进个人。

  10、桂阳县公安局刑侦大队。2013年以来,该大队坚持“破案才是硬道理”的宗旨,侦破现行命案27起,攻克命案积案5起,抓获命案逃犯8名。牵头组织捣毁有重大影响的恶势力团伙29个,抓获团伙成员200余人,破获各类黑恶案件200余起。牵头组织侦破多发性侵财案件2014起,抓获侵财犯罪嫌疑人596人,为群众挽回经济损失300余万元,为全县民调连续三年优秀作出了贡献。

  11、安仁县公安局关王派出所。该所地处安仁最偏远的乡镇,2012年以来,所班子“铁腕办案抓打击、抓好管理服务促民生”,共办理刑事行政案件309起、破获刑事案件71起、调处矛盾纠纷262起。今年来先后开通户籍办证、交通事故处理中心,解决了群众办事路途远、难的问题。连续4年获得县局综合考评、执法质量考评等先进单位,公众测评连年在全市、全县名列前茅,群众安全感、满意度连年上升。

  12、嘉禾县司法局社区矫正股。负责指导管理、组织实施全县社区矫正工作。自2012年10月实施社区矫正以来,已累计接收社区服刑人员591人,正常解除矫正389人。创新管理手段,规范监管措施,使社区服刑人员转化为守法公民,群众满意度高,社会效果良好。2015年,省内外40余县(市区)前来学习观摩社区矫正“嘉禾模式”,深受与会单位好评,有力助推了全省社区矫正规范化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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