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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华菱集团原董事长李效伟三人涉嫌私分国有资产等犯罪一案一审开庭

 文章来源:湖南长安网 作者:周纯华 时间:2016-09-22 10:17:31 

  湖南长安网怀化9月22日讯(通讯员 周纯华)根据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9月18日-19日,湖南华菱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菱集团公司)原董事长、党组书记李效伟,华菱集团公司原党组成员、董事、副总经理谭久均以及华菱集团公司原党组副书记、董事汪俊等三人涉嫌私分国有资产等犯罪一案由怀化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三被告人均出庭受审。

  检察机关指控:2001年至2004年期间,华菱集团公司通过对实际控制、管理的长沙高新技术开发区创业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开展经营活动,私分国有资产3940万余元; 2005年至2009年期间,华菱集团公司将中冶长天国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股权分红及转让收益7017万余元私分给华菱集团公司员工。在以上犯罪事实中,被告人李效伟系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谭久均、汪俊系其他直接责任人员。2003年至2005年期间,华菱集团公司财务部以“奖金”、“过节费”等名义私分国有资产195.57万元,在该犯罪事实中,谭久均系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被告人李效伟、谭久均、汪俊在任职期间故意销毁应当保存的菱鑫泉公司会计凭证,在该犯罪事实中,李效伟起主要作用系主犯,谭久均、汪俊起次要作用系从犯。被告人谭久均在任职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他人贿赂30万元。被告人汪俊在任职期间与他人共谋,利用他人职务上的便利,非法占有公共财物共计35万余元,其个人分得11.8万元,在该共同犯罪中,汪俊起次要作用系从犯。

  庭审中,在法庭调查阶段,控方就指控事实进行了举证,控辩双方就控方所指控事实证据进行了质证。在法庭辩论阶段,控辩双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分发表了控辩意见,被告人李效伟、谭久均、汪俊均作了最后陈述。湖南省人民检察院组织部分市州检察人员进行了旁听。

  法庭宣布该案将择期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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