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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车无牌上路是特权思想作祟

 文章来源:长沙晚报 作者:屈金轶 时间:2016-10-24 10:42:34 

  长沙晚报评论员 屈金轶

  近日,记者在河南省沈丘县采访时发现,在沈丘县城道路上,一辆辆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执法车呼啸而过。而在诸如县交通局、县城管局、县城建局、县环保局等局机关院子里停靠的行政执法车辆,多数也未挂牌。有几辆停靠在路边的警车,也未悬挂车牌。(10月23日《法制日报》)

  机动车辆不挂牌照不能上路行驶,这本是常识。然而,河南省沈丘县的无牌行政执法车辆却在光天化日之下上路执法,这不只是一种“知法犯法”的黑色幽默,更折射出了权力的任性,其背后个中原因值得追寻。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五条明文规定: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或未随车携带行驶证、驾驶证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机动车,并可依照规定处警告或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同时该法第二条也明确,中国境内的车辆驾驶人、行人、乘车人及与道路交通活动有关的单位和个人,都应当遵守本法,即任何个人与单位不得有例外,当然也包括行政执法车在内。

  然而,现实生活中行政执法车无牌上路执法的闹剧却频频上演。比如,此次媒体在走访过程中就发现,不仅在沈丘县城道路上有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执法车呼啸而过,就是在诸如县交通局、县城管局、县城建局、县环保局等局机关院子里,也都停靠着不少未挂牌的行政执法车辆。不仅沈丘县有执法车无牌上路情况,类似情况还存在于周口市、商水县、太康县等地。执法车无牌上路为何如此泛滥?是因为当地有关交警对《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关条文不熟悉,还是因为其故意对兄弟单位的行政执法车“法外开恩”呢?显然,应归因于后者,其实质就是对权力任性的纵容。

  其实,行政执法车的权力任性并非虚言,这完全可从记者的采访中得以“窥一斑而知全豹”。比如,面对记者“执法车为何未挂牌”的提问,沈丘县环保局有关负责人回应则是“单位经费不够用,有几辆车没挂牌,这也正常”。这一说法看似有理,其实是经不起推敲与追问的。既然经费不够用,又为何能添置新车?既然能添置新车,为何却差上牌照的经费?无牌执法车上路执法,显然不是经费问题,而是特权思想作祟,是借用执法的外壳炫耀自身的特权。当然,执法车能长时间不挂牌上路执法,除了涉事的行政执法单位的权力任性之外,也与当地交警对此类违法现象进行“选择性”执法有关。

  俗话说,打铁还需自身硬。无牌执法车上路执法有损执法者自身形象,更是法治社会之耻。杜绝执法车无牌上路执法,我们不能仅仅寄希望于行政执法部门自身的良心发现,也不能只指望交警部门对“全面封杀无牌照执法车上路”的表态,而是要构建部门自律、专业监管、社会监督“三位一体”监管体系,特别是要建立严格追责、严厉问责、严肃查处的制度,铲除某些部门与某些人的特权思维。如此,方能让无牌执法车上路执法的怪象渐渐淡出我们的视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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