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网络安全法是“护身符”非“紧箍咒”
文章来源:新华社 作者:李亚红 朱基钗 时间:2016-11-08 10:01:51新华社北京11月7日电 题:网络安全法是“护身符”非“紧箍咒”
新华社记者李亚红、朱基钗
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7日表决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在保护个人信息、治理网络诈骗、保护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网络实名制等方面作出明确规定,并划出了网络世界里不可触碰的“红线”。网络安全法的根本目的是构建良好网络秩序,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是“护身符”而非“紧箍咒”。
我国有7亿多网民。在网络空间里,缺乏法规和秩序而造成的问题层出不穷。没有网络安全就没有国家安全,没有网络安全网民的合法权益也难以保障。网络空间的清朗,必须用法律来保障。网络安全法正是为公众普遍关注的一系列网络安全问题,勾画了基本的制度框架。
此次立法,“网络通信管制”“网络实名制”等规定也引起了人们热议。也有人认为,网络应是“自由的世界”。其实,自由是秩序的目的,秩序是自由的保障。这些规定恰恰体现了自由和秩序的辩证统一。网络安全法规定,只有在因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公共秩序,处置重大突发社会安全事件的需要时,才会采取“限网”措施,为的是保障国家和公众的安全。网络实名制也是为了防范网络诈骗,清理用网络传播黄赌毒等信息,让公民在网络上更谨慎、更负责任。
搭建完善的网络安全保护制度,明确政府企业和个体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只会给在网络世界里的违法犯罪行为加以限制,让广大网民的合法权益获得更好保护。因此,网络安全法不是“紧箍咒”,而是“护身符”。只要遵循规则,把守秩序化为习惯,不踩法律“红线”,就能享受到法律所保护的自由空间。
- 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湖南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专题研讨班开班
- 查处虚开骗税企业2410户 2023年湖南挽回税款损失48.2亿元
- 保护知识产权 服务高质量发展——湖南省公安厅公布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犯罪10起典型案例
- 共绘“同心圆”守护“半边天”——省人民检察院、省妇联共同主办检察开放日活动
- 聚力优化营商环境,携手共谋乡村振兴—— 省法院驻大坪村工作队、村“两委”干部赴企参观学习调研
- 补短板 强弱项 努力提升民事检察监督能力
- 方华堂主持召开重点工作调度会强调:自我加压 砥砺奋进 推动工作更有成效 更加出彩
- 法治护航 快乐成长——湖南高院开展防欺凌、防性侵公益普法宣讲
- 省委政法委召开省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第0327号提案办理座谈会
- 全省司法行政系统新任司法局长(书记)培训班开班 方华堂作专题辅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