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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中财物被盗,报案后,她却玩起了失踪

 文章来源:湖南长安网 作者:黄敏 向伟 时间:2017-01-06 17:13:48 

  湖南长安网汉寿1月6日讯(通讯员 黄敏 向伟)2017年1月3日下午,一女子走进汉寿县公安局龙阳派出所值班室:“警察同志,我来自首了!”民警细细一看:这不是家中被盗报案后,又失去踪迹的郭某么?

  家中被盗,她选择报警

  2016年5月18日上午,龙阳派出所值班民警接到租住在汉寿县城十字街的郭某(女,现年29岁,汉寿县龙阳街道人)报警称,自己家中被盗了一个黄金锁,两个黄金手镯,一个黄金戒指,损失价值上万元。接警后,派出所民警立即赶往现场展开调查。通过两个多月的走访排查,民警锁定犯罪嫌疑人为汉寿县龙阳街道人曾某(男,34岁)。2016年8月8日,犯罪嫌疑人曾某落网。经审讯,曾某交待了盗窃郭某家中金器并销赃得利1800元的犯罪事实。

  审查深挖,牵出案中案

  从曾某的供述中,民警发现他非常熟悉受害人郭某的作息规律,且对被盗金器的位置了若指掌,莫非其与受害人之间熟识?面对更进一步的讯问,曾某却支支吾吾,答非所问。民警遂联系受害人郭某查证相关情况,但郭某家中却人去楼空,手机也无法联系。侦办民警敏锐察觉到此案必定另有隐情。经过进一步审查,曾某的心理防线终于瓦解。原来,曾某与郭某是因“毒”相识,后来也经常聚在郭某的出租屋内共同吸食毒品。案发当日,曾某在郭某家中吸毒后,趁其外出之机,将其放置在卧室内的黄金首饰盗走。

  登门规劝,“失踪”后投案

  侦办民警经过进一步调查得知,郭某2016年5、6月期间,曾多次容留曾某、吕某、廖某、马某等人在家吸食毒品。固定相关证据后,办案民警立即对郭某展开抓捕,同时主动登门做工作,敦促其家属规劝郭某投案自首。2017年1月3日,犯罪嫌疑人郭某来到龙阳派出所投案,如实交待了容留他人吸毒的犯罪事实。

  目前,犯罪嫌疑人郭某因涉嫌容留他人吸毒罪已被公安机关依法予以刑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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