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江市法院:率先开启“一案一帐户”促提执行质效
文章来源:湖南长安网 作者:曾程 盛侠 时间:2017-08-17 16:47:40湖南长安网洪江市8月17日讯(通讯员 曾程 盛侠)为推进执行规范化管理,进一步提升执行质效,近日,洪江市法院积极与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怀化分行合作,双方签订了《安心帐户(专项资金)托管协议》,在怀化地区率先正式开启执行案款“一案一账户”系统,随着该系统正式开启使用,洪江市法院便捷、透明、安全、高效的执行案款新管理模式已初步成形。
何为“一案一账户”?
从统筹管理层面来看,所谓“一案一账户”管理模式,就是对执行案款进出账全程留痕、动态管理,让当事人更快地查询到执行案款的动态。从实际操作层面来看,“一案一账号”系统是银行在法院代管主账号下,为新立的每一个执行案件绑定唯一一个专属虚拟子账号,当事人主动付款或执行人员扣划、变现时,只要把款项打入相应的虚拟账号,即可实现款项、案号、当事人的实时对应。
“今年8月11日,‘洪江市人民法院一案一户执行案款项目’正式投产,即刻起洪江市法院在我行开立的托管专户将作为执行款统一收款帐户,实行一案一户专项管理……”这是洪江市执行局干警邓宗沅于今年8月11日收到的发自怀化市工商银行的系统短信。
邓宗沅介绍,相比传统模式,“一案一账户”更加便民、高效、规范。利用银行提供的平台,给执行主账户分配子账号。每个被执行人有一个专属账户,确保“一案一账户”相对应。被执行人一旦主动付款,或执行人员扣划、变现执行款时,均打入专属账户,使资金流和信息流高度匹配。同时建立执行案款短信告知平台,通知法官案款进账,做到实时到账、确认。凡进入执行款专户的款项,按照“一案一账户”要求进出,进一步规范了执行案款管理科学化和规范化,最大限度保障群众合法利益。
对于刚刚开启使用的“一案一帐号”系统,洪江市法院执行局局长易江山表示:“‘一案一帐号’是法院执行工作的必然趋势。经过一周时间的磨合,现在执行干警们都能较熟练地掌握和使用‘一案一帐号’系统,相比过去,在使用该系统后,执行工作更规范了,执行效率更高了,‘一案一帐号’从技术层面和制度层面规范了执行行为,促提了执行质效,形成了良好的“执行新常态”,对进一步解决法院执行难问题有着十分积极的帮助和促进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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