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湖南长安网>法治湖南>法治文化

人民调解,今生有幸邂逅你……

 文章来源:湖南长安网 作者:刘慧 时间:2017-10-09 15:09:51 

  2017年,怀着对人民调解工作的敬畏与热爱之情,我通过公务员考试进入了澧县司法局如东司法所工作,犹记得工作之初,还没有很好的从学生思维转变到基层工作思维,有着丰富调解经验的老所长经常对我说:“在农村工作中,既要讲法也要讲理,更要讲情啊。”一开始对这句话,我是稍稍有些不屑的,法律当前,神鬼辟易,谁能例外呢?

  2017年8月下旬,我入村调解我人生中的第一起调解纠纷,也是农村中常见的矛盾纠纷——赡养纠纷案件,家住如东镇建设村72岁高龄的高某有四个儿子,但自从去年安某的老伴死后,安某独居至今,无人赡养,四个儿子无一人上门。经过调解,四个儿子达成协议,在外工作的两个儿子每月负担600元,而村内的两个儿子每月负担高某的粮食,并由两儿媳负责轮流上门照顾安某。看到这里,刚刚从事调解工作的我疑惑不解,按照法律规定,每个子女都有赡养的义务啊,为什么调解之后的责任有轻有重呢?经过老所长的讲解我才知道,调解要因人而宜,因事而宜,高某外地的两个儿子经济条件较好但很难回来照顾安某,所以要多出钱;本地的儿子经济条件较差但离高某较近,所以要求他们出粮食并多出点力,调解是为了解决问题,如果一视同仁要求四个儿子,只能让谁都做不到,谁的生活都被打乱,导致调解失败。

  这一个案子就像一扇门,对我打开了基层工作的新世界,从此我彻底抛开了自己身上的娇、骄二气,和村民交朋友,了解农村生活的方方面面。

  工作之初,人民调解员的工作在我看来是琐碎而乏味的。可是经过调解实践的磨砺,我真正体会到了这份职业的崇高与神圣。邻里纠纷,仿佛一道永远破解不了的“魔咒”,在基层农村屡见不鲜。9月上旬,家住如东镇东红村6组居民周某和7组居民凡某为了方寸土地反目成仇,昔日好邻居转眼怒目成“仇人”,两家的耕地面积相连。2017年年初,周某在自己的承包地里种上了杨树苗,本希望年底树苗长大能卖个好价钱,但随着时间的推移,杨树苗不断地成长,由起初的小树苗变成了枝繁叶茂的大树庙,种植在最靠边临近李某家的杨树苗不巧正好越过了凡某家的承包地,玩起了“红杏出墙”。凡某家中的承包地里面也种植有大面积经济林,由于担心自家的经济林受到损失,凡某在未通知周某的情况下,私自将周某家过界的25株杨树苗拔除,造成周某家经济损失500元。事后,周某上门找凡某理论,双方因此发生了激烈的冲突,昔日和睦的邻居为了过界的树苗瞬间变成了老死不相往来的“仇人”。

  跟随老所长在了解到事情的来龙去脉后,迅速介入了两人矛盾调解当中。如东司法所内,两人一见面就陷入了激烈的争吵声中,一时间,谩骂声充斥了整个调解室,空气都显得十分的压抑,见到这种情况,老所长赶紧将两人拉扯开来,待两人的情绪平复下来之后,所长开始了耐心地调解工作,老所长通过由情入理,用“六尺巷”的故事慢慢感化两位昔日友好的邻居,经过一个多小时的不懈努力,两人的态度终于有了180度大转弯,双方都意识到了为了一点小事伤了两家和气实属不该,最终,两人在和谐的气氛下重新握起了双手。

  情真意切解心锁,心中有情促和谐。一个情字,维系着我对人民调解工作的热爱;一个情字,充满着我对司法行政工作的眷恋,而这,就是我与人民调解的小小故事,人民调解,今生有幸邂逅你,未来,我将倾尽全力在基层挥洒汗水,浇灌这一片东方和谐之花,让花儿在基层花开灿烂……。

  (作者系常德市澧县司法局如东司法所司法助理员)

精彩专题
为您推荐
热点排行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网站声明 |  投稿邮箱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19 www.hnzf.gov.cn All Rights Reserved 投稿邮箱:hncaw@qq.com
主办单位:中共湖南省委政法委员会 备案号:湘ICP备11020403号-2 技术支持:湖南红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