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湘市公安局创新“3+1”巡逻防控模式成效显著
文章来源:湖南长安网 作者:李勇 时间:2017-10-09 11:38:32湖南长安网通讯员 李勇 岳阳临湘报道
近年来,临湘市公安局紧紧围绕“平安临湘”建设总体要求,把加强巡特警建设、加强社会面治安巡逻防控,作为公安机关社会管理创新的切入点,着力打造社会管理创新的亮点。按照“主动进攻,以防为主”的工作思路,有效整合巡逻力量,优化警力布局,创新巡逻机制。力求“巡逻方式多样化、巡逻模式常态化、巡逻力量社会化”,构建巡逻防控长效机制,成功探索出“3+1”巡逻防控模式,社会效果好。这一工作模式实施一年以来,提高了执法绩效,产生了良好的执法效益,实现了“发案少、秩序好、社会稳定、群众满意”的工作目标。
“3+1”巡逻防控模式是什么?
“3+1”巡逻防控模式就是公安机关一级巡防、二级巡防、三级巡防与社会志愿者参与的义务巡防相结合的巡逻防控模式,这种巡逻防控模式把巡特警的专业巡逻队与机关民警组成的巡逻队和社会志愿者组成的义务巡逻队的多方力量进行了有效融合,有效地解决了警力不足的矛盾,真正实现了警民治安防范联动,构建了群防群治巡防网络,形成了高密度、全覆盖、无缝化的新型巡防机制,形成了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大防控格局。
“3+1”巡逻防控模式为了什么?
政府机关效益,是行政管理学100多年来研究的老问题,其理论创新的重要成果之一就是确定了“政府绩效”的范畴。公安机关是政府机关的重要组成部分,“执法绩效”亦是“政府绩效”的具体体现之一,即公安执法主体对社会及其公民提供治安保障所取得的效果和收益。根据行政管理学理论公认的“政府绩效”、“三E(经济、效率和效益)标准,”“三E”(经济、效率和效益这三个词在英语中都是以E开头)涉及到公安执法的四个方面:成本、投入、产出、效果,并从中窥视出执法绩效有量和质的规定性:一方面,公安执法工作的效率从量上反映执法绩效;另一方面,公安执法工作满足人民对治安需要的程度从质上反映执法绩效。这种量和质的统一,归根到底是以满足人民的治安需求为归宿。因而,执法绩效的本质反映公安工作满足人民治安需要的程度。“3+1”巡逻防控模式正是回应人民群众治安需要的新期待而应运而生的,这种模式运行所带来的社会效益既让群众看得见,摸得着,又让民警以外的社会力量,如党政干部、社区群众等参与进来,让民警参与社会管理,让社会参与警务管理,使公安的执法绩效不但有量的提升,而且有质的变化,不但有显性的效率,而且有隐性的效益,从而为经济社会发展赢得一个社会安定、政治稳定的大局。
“3+1”巡逻防控模式怎么做?
1、机制启动
一级巡防为高密度的巡防机制,一般为策应民调和重大政治活动服务,在民调和重大政治活动前后40天启动实施。参与者有民警、协警、武警、单位、社区及志愿者,做到全警出动,全员参与。二级巡防在春节、国庆长假等重大节日与敏感节点时期启动,由机关、城区派出所民警带队执勤、巡逻协警辅助、社会志愿者参与。三级巡防以巡特警为主体,巡特警大队8名民警、52名协警参与日常巡逻,志愿者自愿参与。三级巡防单位及社会志愿者均可以自愿参加,参加形式为以市级领导带头开展夜间巡逻和督查,全市各级各部门主要负责人积极参与治安巡逻,巡逻班次由社区居委会具体安排。同时,开展“我当一天巡逻员”的志愿招募活动,从“四大家”领导到市直各单位负责人,从社区居委会干部到治安积极分子,从厂矿企业老板到学校师生,全市共招收了4000余名志愿者,参与治安巡逻防控工作,大街小巷到处都有佩带“义务巡逻”红袖章的志愿者身影。同时,市公安局还特别聘请了城区的士司机为“安全信息员”,将的士车辆设为“流动安全岗”,及时收集情报信息,为巡逻防控奠定了坚实的群众基础,使“3+1”巡逻防控模式更加稳固。
2、巡防模式
一是做到“六个结合”。即巡特警辅警专业巡逻队与机关民警义务巡逻队相结合,巡逻防控与堵关设卡相结合,车巡与步巡相结合,守点控制与流动巡逻相结合,公安巡逻防控与社区志愿者巡逻相结合,巡逻与处警相结合。
二是做到“三个统一”。统一部署。巡逻守点控制组巡防守点时间为早晨8时至晚上8时,晚上12时至次日凌晨6时,由巡特警大队负责组织实施。街面社区巡逻组巡逻时间为晚上8时至晚上12时,由局机关民警组织实施,按照一级巡防、二级巡防要求分为8个组、4个组,负责网络化责任区内的巡防。巡逻民警按照规定的范围、路线、责任区域,每20分钟巡查一次。统一装备。每日巡逻的民警、协警、车辆驾驶人均佩戴“巡逻”袖章,督查民警佩戴“督查”袖章。每次上岗前统一领用对讲机、袖章、记录本,下岗签到时统一上交。统一考评。参加巡逻的所有人员都要亲笔签名,不能代签。值周局领导、纪委督察民警负责现场点名查岗、检查着装、监督签到。督察部门每周编发一期通报,主管局领导每月进行一次讲评,奖惩兑现,并纳入年终考核内容。
“3+1”巡逻防控模式效果如何?
一是打压街头违法犯罪,社会治安状况明显好转。今年以来,通过巡逻防控新机制的运作实施,共破获各类案件120余起,抓获作案成员125人,刑事拘留35人,行政拘留90人。市城区刑事、治安发案率与2016年同期相比分别下降了10.78%和22.3%。
二是提高街面见警率,有力提升了群众安全感。切实做到了城区重要地段、重要部位、重点单位和背街小巷以及车站、市场等人口密集场所,白天有警察、晚上见警灯,确保了市民出入平安。岳阳临湘两级党政领导明查暗访,各界群众对公安机关的巡逻防控工作普遍给予高度赞扬。
三是促进机关干部作风转变,增强了民警的责任和担当意识。在巡逻执勤中,民警现场化解矛盾纠纷132起,接受群众求助43起,帮助寻人13次,排查发现整改安全隐患27处,
四是整合警种协作资源,贮备了快速反应的机动力量。城区遇上突发事件,不到5分钟,就有20名以上巡防警力能快速赶到现场处置。今年医患纠纷、棚户区改造以及烟花爆竹企业退出阻工、堵门事件仅发生7起,并得到了妥善处置,相比往年大幅度减少。
五是提升公安队伍形象,增强了公安机关公信力。今年来,通过做实“亲情户”走访、做牢案件当事人回访、做优窗口单位服务、做好110接处警回访“四大举措”,群众满意率不断提升,特别是公众对公安队伍整体形象评价由去年的全省排名95位提升到今年上半年的31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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