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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东开展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改革试点

 文章来源:湖南日报 作者:陈鸿飞 成俊峰 周健 时间:2018-04-09 09:22:49 

  湖南日报4月8日讯(陈鸿飞 成俊峰 周健)“衡东交警查处我超员的违法行为,民警执法全程进行记录,公开透明。”4月7日上午9时许,衡东县洣水镇客车司机罗某说。当天,罗某驾驶客车超员,被民警查获。

  据介绍,去年6月,衡东县在衡阳市率先开展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改革试点,即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确定县交警大队、县地税局等7个单位为改革试点单位。该县先后组织县直33个行政执法单位2100余人次,参加省政府法制办、省电大举办的行政执法考试,全县已有1379人通过考试取得执法资格证。在各行政执法单位及县政府门户网站开设“三项制度”改革工作专栏,使群众了解行政执法人员基本信息,自觉接受监督。同时,县法制办组织重要岗位执法人员300余人进行培训,提升执法人员综合素质。

  为规范执法行为、实现阳光执法,衡东县财政还安排专项资金500多万元,为县交警大队、城管执法局等单位配置执法记录采集站、执勤执法记录仪等。对现场检查、调查取证、证据保全、送达等易引发争议的行政执法过程进行音像记录,实现行政执法全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

  衡东县委副书记、县长徐志毅介绍,该县开展“三项制度”改革试点以来,行政复议、诉讼案件大幅减少,群众满意度大幅提升。今年一季度,仅收到行政复议案件1起。省政府要求推介该县“三项制度”改革试点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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