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把“折腾式浪费”关进制度的笼子
文章来源:湖南日报 作者:木须虫 时间:2018-06-27 09:42:03“刚刚修好没使用多久的景观带和马路,现在又要扒了重新弄,到底有没有必要?” 日前,深圳市南山区后海滨路及中心路景观提升工程开始施工,不少市民对该工程的必要性提出质疑。南山区城管局局长张玉庆表示,该提升工程将暂时停止施工,会对这些意见进行反馈。
为了改善城市功能、美化城市景观,改造在所难免,但刚刚修好的景观带和马路又扒了重建显然不妥。仅仅因为“不够美观”,用透水沥青路面代替透水地砖、灌木换成草坪,理由并不充分,而且“朝建夕毁”违背了公共设施功能与年限的基本考量,涉嫌导致公共资源的巨大浪费。
该个案折射出了城市公共设施建设、改造项目立项及资金使用的随意性。公共设施建设应当是在满足基本功能需要的前提下兼顾审美需要,而非盲目追求“高配”,更非单纯为了美观或者满足特定审美取向而建造“奢侈”工程。这不仅因为有限的公共资金与资源需要更高效的配置,更是因为谁也没有权力浪费公共资金,政府部门也没有理由引领“竞奢”的不良风气。事实上,再富有也经不起“毁新建新”豪掷千万的折腾与浪费。
这一现象非孤例。一些地方大搞形象工程和重复建设,多年来饱受诟病,虽然近期有所收敛,但依然具有惯性。公共设施建设与改造的合理性边界在哪里?谁来把关?制度性“刹车”的缺失,显然仍在使一些建设成为“权力任性”的“油门”。
避免“折腾式浪费”的治本之道,仍然是把建设与花钱的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一方面要建立完善公共设施建设与改造的基本规范、决策程序和审查听证机制,保证城市建筑和公共设施的基本使用年限,约束建设项目可行性的裁量空间,并用程序制约随意决断,用“共识决策”规避盲目决策;另一方面,应完善公共支出权力的限制和程序化的约束,强化项目预算和公共资金支出合理性审查,遏制随意花钱的冲动,给“折腾式浪费”设置制度的“双刹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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