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湖南长安网>新媒体讲政法故事

湖南衡阳警方千里追捕,“95后”青年创业群竟是诈骗集团!

 文章来源:衡阳市广播电视台 作者: 时间:2018-07-27 09:29:45 

  衡阳市广播电视台7月25日讯 他们是一群二十出头、大学刚毕业的年轻人。开办公司,收入上千万。 “95后”创业青年,本以为是励志典型。不料公司却涉嫌违法,创业中止。 衡阳警方千里追捕,“95后”青年创业群竟是诈骗集团!公司彻底覆灭。千万收入尽是不义之财。请看这群“95后”的创业歧途。

  “95后”,从年龄上推算,很多人刚刚大学毕业,有的甚至还没有走出校门。但是,有这样一群“95后”:他们组建了一个公司,短短不到两年时间,就赚取了上千万元利润!听起来似乎很厉害、很励志。

  然而,事实却是:这群“95后”的创业者们,如今将要面临严重的刑事处罚,不少人会被判处有期徒刑。今天要说的这个案例很典型,也发人深省。事情首先要从今年一月说起。

  今年1月,衡阳市公安局雁峰分局陆续接到不少相同性质的报警:受害人称自己社交媒体上的好友联系其一起做所谓的“丝卡”化妆品代理,需要缴纳代理费后经营“商城”以获利。在获取被害人信任后,对方要求被害人向自己的虚拟账户转款。而一旦受害人将钱转过去之后,之前的这个网络好友就突然“人间蒸发”。

  警方根据孙某绑定的银行卡进行追查,发现这笔钱又再次被取走。一系列的转账行为背后,很可能隐藏着一个专业犯罪团伙。在查出李某、王某、孙某的真实身份后,警方通过深挖扩线,发现了一个十余名河南籍、年龄都在20岁左右的嫌疑对象!很显然,这些受害人是掉进了精心编织的陷阱当中。

  在双方都没有见过面的情况下,犯罪嫌疑人究竟是怎样完成了网络诈骗,让受害人在不知情的情况下上当汇款呢?显然,这里面有嫌疑人满满的套路:从一开始,受害人所认识的这个所谓的网络好友,其实就是一个圈套。

  获悉案情后,雁峰分局立即从刑侦、网安部门抽调精干警力组成专案组开展侦查,深挖团伙犯罪。在衡阳市公安局相关部门支持下,专案组通过各种网络虚拟账户,初步分析研判出涉案嫌疑人身份等相关信息。一个河南洛阳籍的“95 后”网络诈骗团伙逐渐浮出水面。自2016 年以来,有来自湖北省、河北省、广东省、江西省等全国各地的资金款项转入涉案账户。

  前期研判条件成熟后,5月初,专案组派人前往河南洛阳市和栾川县,在当地警方协助下,对嫌疑人的生活、作案轨迹,以及骗取资金的流向展开秘密调查。警方发现,犯罪嫌疑人孙某经常有点外卖的习惯,并且地址都在同一个位置。侦查民警发现这个位置是一个高档商品房小区,小区里的一户住房即是孙某所有。

  这是一套位于栾川县城中心、面积150多平米的商品房住宅,房产价值五十万元左右。房产信息显示,本案的主要犯罪嫌疑人——户主孙某是全额付款购买下了这套房子。作为一名95年出生的小青年,孙某的父母也没有正式工作 。以他们家庭的正常收入水平,很难完成全额付款购买这套房产的能力。

  经过三天的踩点,民警发现孙某每天早上8点左右就会离开小区,然后打车前往同一地点。这个地点位于栾川县城某诊所旁边的一个小巷子里,布控民警怀疑,这个地点可能就是孙某等人的作案窝点。专案组民警秘密观察发现,在孙某经常进出的小巷内一栋居民楼的二楼,似乎存在着一个多人办公场所。而且,此前专案组排查出的重点嫌疑人王某和李某,也在这里出现了!6月9号,专案组判断收网时机成熟。民警兵分多路,在洛阳市警方的协助下,对这个诈骗团伙集中开展抓捕行动。

  专案组一举捣毁网络诈骗窝点2个,抓获犯罪嫌疑人14人,当场缴获涉案手机、电脑50余台,用于作案的银行卡100余张,同时在电脑中发现大量用于诈骗的网络虚拟账号、及诈骗“话术”等信息。

  抓捕行动成功后,专案组民警连夜将涉案嫌疑人和物品从河南带回衡阳,继续开展审讯工作。经过初步查证,这个犯罪团伙利用网络对湖南、广东、江西、吉林等十多个省份的被害人实施诈骗,受害者达两百余人,涉案金额共计一千余万元。

  专案组查明,以孙某为首的这一诈骗团伙,利用从上海学来的诈骗话术,在网络上以谈恋爱的名义,在全国各地广泛撒网诈骗。团伙头目孙某2015年曾在上海注册网络公司,做过类似传销的诈骗生意,后来因为被举报过多,孙某于2016年下半年返回洛阳老家,重新注册公司。此次被抓的14名犯罪嫌疑人,除了孙某的女友和父母外,其余都是员工都是孙某的同学、朋友和老乡。诈骗团伙分工明确、组织严密。

  目前,孙某等14名主要犯罪嫌疑人均被依法刑事拘留,警方正在对两名在逃人员进行追捕,一起全国性的特大网络诈骗案宣布成功告破。

精彩专题
为您推荐
热点排行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网站声明 |  投稿邮箱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19 www.hnzf.gov.cn All Rights Reserved 投稿邮箱:hncaw@qq.com
主办单位:中共湖南省委政法委员会 备案号:湘ICP备11020403号-2 技术支持:湖南红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