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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宁两男子网络炫耀杀野猪被查处

 文章来源:湖南长安网 作者:刘智伟 时间:2018-11-27 15:21:22 

  湖南长安网11月27日讯(通讯员 刘智伟) 日前,新宁县森林公安局查处一起非法出售、收购非国家重点保护动物案,抓获网上炫耀杀野猪的违法行为人李某、王某,这是该局开展“绿剑2018”专项行动以来又一战果。

  11月21日,新宁县森林公安局接到举报称,该县回龙镇军田村有人拍摄了杀野猪的场景,并在网上炫耀,场面十分血腥,引发网友众怒,造成极坏的社会影响。

  经查,11月13日,紫云林场的王某以1560元钱的价格,从金石镇一陌生人手中收购到一头小野猪和野鸡后,转手以1660元的价格卖给了回龙镇昂家村的李某,从中获利100元。李某随即对野猪、野鸡进行了宰杀、食用。在宰杀野猪的过程中,王某在旁边用手机进行了拍摄并发布到微信朋友圈中,后被人转发到网络。

  经鉴定,王某、李某出售、收购的野猪和野鸡均为“三有”保护动物,其两人的行为均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的规定,构成非法出售、收购非国家保护的野生动物,民警对其两人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教育并依法作出林业行政处罚。

  森林公安民警呼吁,野生动物是大自然的重要组成部分,任何猎捕、出售、运输、收购、携带、杀害野生动物的行为都是违法的甚至构成犯罪,希望大家拒绝消费、食用野生动物,以实际行动保护野生动物,维护生态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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