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给抢方向盘者多上上法律课
文章来源:长沙晚报 作者:袁云才 时间:2018-11-28 09:59:15长沙晚报评论员 袁云才
重庆万州公交车坠江事故发生之后,公众对于“危害公共安全罪”有了更深刻的认识。然而,据近期掌上长沙报道,近段时间,在湖南依然发生了好几起在公交车上“抢方向盘”事件。比如11月25日,由邵阳隆回开往荷香桥的5路公交车上,44岁男子庞某青两次要求司机停车,因司机以此处没有公交站台为由拒绝,庞某青竟连续两次抢夺方向盘,致使公交车驶离路肩,司机紧急制动后停车报警。
所幸的是,这几起抢夺方向盘事件,因司机处置得当,未造成什么大的损失,几名抢夺者最后也都被依法拘留。其中,庞某青被行政拘留十五天。他们为自己的鲁莽、无知付出了应有代价。然而,发生在“风头”上的这几件事,也给社会留下思考:重庆公交车坠江的悲剧尚未远去,血的教训正在眼前,为何依然有人如此麻木不仁,冲动之下以身试法?
只能说,他们的安全意识和法律意识实在太淡薄了。也许在他们的逻辑中,抢方向盘只是与司机个人的争执,只要没发生事故,就没什么事。他们根本没意识到潜在的安全风险有多大,更不知道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属于行为犯,无论是否造成严重后果,只要实施了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都能构成该罪。以此而论,对于抢方向盘以及飙车、开斗气车之类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依法予以严厉惩处,做到发生一起查处一起并公之于众,是加强法律宣传、安全教育的必要方式。当惨重的事故也难以唤醒这小部分人时,我们必须借助于那些违法的反面教材,让他们现身说法,这是很直接、很生动的法律课。
在这几起抢方向盘事件中,我们也欣喜地看到了乘客及时出手制止的身影。这种洋溢着责任感的行为,不仅是维护自己和公众安全的需要,其实也是给莽汉们上的另外一堂法律课。前段时间在网上走红的“飞踹哥”就是个很好的例子。当时,那辆由衡阳驶往长沙的大巴车在高速公路上遭遇一莽汉抢方向盘时,“飞踹哥”用他的猛踹进行制止,对方一下就认怂了,乖乖回到座位上。虽说“飞踹哥”采取的方式值得商榷,但其制止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发生的意识和勇气,无疑值得点赞。
一种违法行为的发生,只有遭遇到更多的制止者、反对者、谴责者,当事人才会真正从心底里认识到自己的错误。从这个意义上来说,我们每一名目击者,都有给莽汉们上法律课的责任和义务。当有一天,抢方向盘等违法行为不再发生或者刚一发生就受到制止,也就是法律课效果得到彰显的最佳注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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