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化法院公开宣判两起涉恶案件23名被告人获刑
文章来源:新化县人民法院网 作者:曾伶俐 时间:2019-01-22 08:38:29谢伟雄、陈冰清等15名被告人一案公开宣判
游忠、伍玉民等8名被告人一案公开宣判
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观摩“涉恶”案件宣判
1月17日,新化法院对被告人游忠等犯故意伤害罪、聚众斗殴罪、寻衅滋事罪、非法拘禁罪一案和被告人谢伟雄等犯寻衅滋事罪一案进行宣判,23名“涉恶”被告人均受到刑事处罚。
一、游忠、伍玉民等8名被告人“涉恶”的犯罪事实:
被告人游忠系恶势力团伙的首要分子,多次纠集人员,实施故意伤害、寻衅滋事、非法拘禁等犯罪行为,为非作恶,扰乱社会生活秩序,在当地造成了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
2014年,被告人李振怀与人合伙在新化县梅苑开发区原和一酒店附近开设一家电游室,游忠与邹俊宏(均已判决)等人合伙在新化县上梅镇商贸城内经营一家电游室,袁伟辉(另案处理)、段桥(已判决)也在商贸城内经营一家电游室。2014年5 月,被害人罗显文在李振怀、游忠的游戏室玩游戏赢了钱。5月 15日22时许,段桥、邹俊宏因怀疑罗显文利用作弊程序玩游戏赢钱,便将罗显文带到商贸城龙园宾馆3号房。在房间里,游忠等人对罗显文进行殴打,逼罗显文承认出“老千”并退钱,因罗显文不承认出“老千”,游忠等人又将罗显文带至上梅镇花山村附近并再次殴打罗显文。在花山村拘禁罗显文约一个小时后,游忠等人将罗显文带到新化县城里,由袁伟辉等人继续拘禁罗显文,袁伟辉便电话联系李振怀,一起带着罗显文来到上梅镇马鞍山。在马鞍山,李振怀等人逼罗显文退钱并殴打罗显文。16日凌晨3时许,李振怀又带着罗显文来到梅苑开发区博玺酒店8809 房间,继续逼罗显文想办法退钱。16日12时许,段桥从李振怀处将罗显文接走继续拘禁,至16时许才放走罗显文。
2016年3月12日23时许,被告人付强辉与袁志平、简能兴、“二胖”(另案处理)等人在新化县上梅镇迎宾路“乐巢酒吧”喝酒,被害人李杰斌、刘向阳等人也在该酒吧喝酒,被告人游忠系该酒吧的股东之一,游忠与付强辉等人系朋友关系,当晚也在酒吧。李杰斌、袁志平等人在酒吧舞台上跳舞时,双方发生冲突,游忠、付强辉等人便殴打李杰斌,李杰斌身上多处受伤,“二胖”的头部在这过程中也被打伤,游忠等人便将“二胖”送往新化县中医院治疗,李杰斌也被刘向阳及被害人康超辉等人送往该医院治疗。在中医院门口,双方又发生冲突,游忠、付强辉、简能兴等人再次殴打李杰斌等人,导致李杰斌、刘向阳、康超辉均受伤。经梅山司法鉴定所鉴定,康超辉之伤构成轻伤二级,李杰斌、刘向阳之伤均构成轻微伤。
2017年11月10日22时许,被告人游忠因在新化县上梅镇糖果KTV向被害人安友权敬酒被拒,双方发生纠纷并约定在上梅镇工农河岔路口打架。游忠纠集了被告人伍玉民、王在高、陈善长、陈民华、何先辉及何勇辉(另案处理)等人来到工农河岔路口帮忙,并向伍玉民等六人分发了刀具。次日0时许,安友权来到工农河岔路口,游忠看到安友权后便指使己方人员砍安友权,何勇辉、伍玉民、王在高、陈善长先后持砍刀追砍安友权,陈民华亦上前追赶安友权,安友权头部、身上多处受伤。
基于上述事实,法院判决:被告人游忠犯故意伤害罪、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被告人伍玉民、王在高、陈善长犯故意伤害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至二年十个月不等;被告人陈民华、何先辉犯聚众斗殴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一年二个月;被告人付强辉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被告人李振怀犯非法拘禁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八个月。
二 、谢伟雄、陈冰清等15名被告人“涉恶”的犯罪事实:
被告人谢伟雄高中毕业在外务工数年后,感觉靠打工难有出息,便于2006年回到新化县开始混社会,并染上毒瘾,2009年因吸毒被处以强制戒毒,2011年戒毒期满后,与同村村民李斌民合伙跑运输以获取经济利益。后因利益分配问题,双方多次发生冲突,期间,谢伟雄叫赵俊兵喊人去桑梓镇青峰混凝土公司堵车,赵俊兵喊了自己的小弟杨宇带人去帮忙。经过此事,谢伟雄感觉自身力量不够,便开始通过请吃请喝等方式笼络控制已带有一些小弟的杨宇。期间,谢伟雄调解了杨宇与陈冰清二伙人之间的矛盾,并以同样的方式将正寻找靠山并带有一些小弟的被告人陈冰清收服,指挥二队人为其到桑梓镇青峰混凝土公司堵车。自此,杨宇、陈冰清各带一队人供谢伟雄差遣。为此,谢伟雄出资打造了四把“管刹”供团伙违法犯罪使用。有了被告人谢伟雄做靠山后,被告人陈冰清与杨宇二人在新化县梅苑开发区、上梅镇上梅中学一带四处网罗社会闲杂人员,不断壮大团伙势力。至2016年,陈冰清相继将被告人罗天雄、李侯、朱文杰、康鑫、杨凯、黄云、彭聪及袁鹏、王益勇(在逃)、康峻霖(已故)、袁玉颖、袁志勇等人网罗至自己麾下,杨宇相继将被告人晏雄、陈晶及吴增、阳吉超、“科货鬼”等人网罗至自已麾下。谢伟雄在新化县上梅中学附近租房供杨宇一伙人使用,在梅苑开发区唐家岭小区开设一家名为“兄弟连”当铺给陈冰清一伙人作为据点,逐步形成了一个以谢伟雄为首要份子,陈冰清、杨宇为骨干成员,罗天雄、朱文杰、晏雄、李侯、康鑫、陈晶、杨凯、黄云、彭聪、陈俊杰等人为积极参加者的恶势力犯罪集团。
2012年至2016年期间,以谢伟雄为首的恶势力犯罪集团在新化县上梅镇、梅苑开发区一带多次实施违法犯罪活动,严重危害社会生活秩序,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
法院认为,上述被告人随意殴打他人、任意毁损他人财物,侵犯了公民人身、财产权利,严重扰乱了社会公共秩序,给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和生活秩序带来了严重影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等相关法律规定,15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二个月至六个月不等的刑罚处罚,部分被告人还被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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