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乡查处一起非法采砂入刑案 “淘金者”被处罚金1万元
文章来源:长沙晚报 作者:钱娟 时间:2019-02-25 09:13:22宁乡查处一起非法采砂入刑案
“淘金者”被处罚金1万元
长沙晚报讯(全媒体记者 钱娟)记者从宁乡市河长办了解到,近日,宁乡市查处一例非法采砂入刑案,对非法采砂者杨某某以犯非法采矿罪依法进行宣判,判处拘役4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0元。
河砂是建筑中经常用到的材料,随着砂石价格上扬,不少“淘金者”铤而走险。根据群众提供的举报线索,2017年7月初至2018年8月初,坝塘镇沿江村村民杨某某在未取得采砂许可证的情况下,在乌江流域坝塘镇沿江村河段砂石禁采区,擅自使用机械设备采挖砂石达2622.655吨。2018年9月,宁乡市公安局以涉嫌非法采矿罪将其刑事拘留,宁乡市人民检察院于2018年12月12日以非法采矿罪向宁乡市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宁乡市人民法院于2019年1月11日公开开庭审理本案。
法院审理认为,杨某某违反矿产资源法的规定,未取得采矿许可证擅自采矿,情节严重。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三条之规定,判决被告人杨某某犯非法采矿罪,判处拘役4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0元。
宁乡市河长办负责人介绍,宁乡境内河道砂石资源丰富,无序盗采将严重影响河道防洪安全,有关部门将继续保持高压态势,强力打击非法采砂等破坏生态环境行为,一旦触及刑事犯罪将立即移送公安,形成打击一个威慑一片的震慑作用,遏制非法采砂行为。同时,宁乡市整治非法采砂洗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已开通举报电话,发现非法采砂洗砂、加工砂石、挖山取土等行为,可拨打电话0731-87859005进行举报,或发送至邮箱nxzs2018@126.com提供线索,举报线索一经查证属实,将给予一定奖励,并依法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利。
- 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湖南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专题研讨班开班
- 查处虚开骗税企业2410户 2023年湖南挽回税款损失48.2亿元
- 保护知识产权 服务高质量发展——湖南省公安厅公布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犯罪10起典型案例
- 共绘“同心圆”守护“半边天”——省人民检察院、省妇联共同主办检察开放日活动
- 聚力优化营商环境,携手共谋乡村振兴—— 省法院驻大坪村工作队、村“两委”干部赴企参观学习调研
- 补短板 强弱项 努力提升民事检察监督能力
- 方华堂主持召开重点工作调度会强调:自我加压 砥砺奋进 推动工作更有成效 更加出彩
- 法治护航 快乐成长——湖南高院开展防欺凌、防性侵公益普法宣讲
- 省委政法委召开省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第0327号提案办理座谈会
- 全省司法行政系统新任司法局长(书记)培训班开班 方华堂作专题辅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