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贩卖冰毒18公斤 罪犯唐加林、谭玉叶、谭超在湘潭伏法

 文章来源:红网湘潭站 作者:尹静 张清 时间:2019-03-01 09:31: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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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8日,湘潭市中级人民法院遵照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签发的执行死刑命令,将贩卖毒品犯唐加林、谭玉叶、谭超验明正身,押赴刑场,执行死刑。

  2012年11月至2013年1月,罪犯唐加林累计向罪犯谭玉叶贩卖甲基苯丙胺(俗称“冰毒”)18009克。2013年1月23日,公安人员从罪犯谭玉叶租住处查获其从他人处购买的巴比妥59.54克。2012年10月罪犯谭玉叶从同案罪犯戴二平(已判刑)处购买甲基苯丙胺片剂(俗称“麻古”)2000粒。

  2012年12月至2013年1月,罪犯谭超从罪犯谭玉叶处累计购买甲基苯丙胺3000克、甲基苯丙胺片剂800粒。2011年7月至2012年12月,罪犯谭超从同案罪犯戴二平及姚建军、马志杨、陈正安、廖义平处累计购买甲基苯丙胺4550克、甲基苯丙胺片剂5650粒。2011年8、9月份,罪犯谭超三次将从他人处购买的甲基苯丙胺贩卖给黄敏(另案处理)共计60克。2011年9月30日至2013年1月24日,公安人员五次从谭超租住房、驾驶的车上等处查获其从他人处购买的甲基苯丙胺2687.56克、甲基苯丙胺片剂595.54克、大麻12.76克,从廖义平处购买的甲基苯丙胺片剂1107.2克。

  综上,罪犯唐加林贩卖甲基苯丙胺18009克,罪犯谭玉叶贩卖甲基苯丙胺18009克、甲基苯丙胺片剂约180克、巴比妥59.54克,罪犯谭超贩卖甲基苯丙胺10297.56克、甲基苯丙胺片剂约2283.24克、大麻12.76克。

  湘潭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对罪犯唐加林、谭玉叶、谭超均以贩卖毒品罪分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宣判后,罪犯唐加林、谭玉叶、谭超均提出上诉。经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并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最高人民法院依法核准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的刑事裁定,并下达了执行死刑命令。

  近年来,湘潭市中级人民法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依法履职尽责,严厉打击制毒、运毒、贩毒等犯罪行为,形成对涉毒犯罪的高压态势。(通讯员 尹静 张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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