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邹湘柳:让未成年犯在“有温度”中蝶变

 文章来源:法治湖南网 作者: 时间:2019-03-06 16:35:24 

  内容提要:

  湖南省未成年犯管教所是全省唯一关押未成年犯的监管场所。作为分管教育改造的领导,邹湘柳创造性地提出“有温度”的教育改造方式帮助失足未成年人。

  “有温度”管理教育建立在严格执行国家各项刑事法律法规及监管工作制度基础之上,是“法度”和“温度”的有机融合。她认为,成功教育改造好一名未成年犯,不仅仅挽救了他本人,挽救了他的家庭,对整个社会稳定都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邹湘柳与未成年犯正在谈话

  法治湖南网讯(通讯员 叶琴 李林壹)她柔弱瘦小却敢于担当;她年近半百,却依然干劲十足;她虽为巾帼却不逊须眉。她,就是全国监狱工作先进个人殊荣获得者——湖南省未成年犯管教所(以下简称未管所)副所长邹湘柳。

  人生信条:全心全意“打磨”工作

  在邹湘柳的信条里,人生从来没有捷径可走。“任何一项工作,要做好、做出成效,都需要用心、用时间、用汗水去打磨,来不得半点虚浮。”

  从事监狱工作的27个年头里,她从未休过一个完整的年休假,结婚那年,她连婚假都没有请。她几十年如一日,一心扑在工作上。自2016年分管改造工作以来,她总是办公楼里走的最晚的那个。工作最忙的时候,凌晨1点,她办公室的灯还亮着。中秋、国庆等重大节假日期间,现场巡查、碰头汇总、研究工作,她更是连轴转。

  “我们单位调整转型以来,监管工作压力大、任务重,湘柳副所长带头敬业苦干,让我们改造线的民警内心都很踏实,工作也更有劲头。” 未管所狱政管理科科长罗俊杰说。

  业精于勤,时间是最好的见证人。在她的办公桌上,有一垛厚厚的笔记本,里面密密麻麻写满学习体会、会议记录、工作思路、工作安排等各种内容,大到她对党和国家政策方针的学习领悟,小到服刑人员的表现情况。大学毕业到监所单位工作伊始,她历经带班警察、分队长、副分监区长、分监区长、副监区长、教导员、政治处副主任等多个岗位,每个岗位,她都用尽全心、拼尽全力。从最基层干起,直至今天的副所长,从当初监狱工作的“门外汉”,到如今教育改造的行家里手,走过每一步坚实的路,都是她精心工作和辛劳付出的生动写照。27年的辛劳勤恳,数不清的日夜坚守,她事业背后流淌了多少汗水,常人无法想象。或许,时间才是她最好的见证人。

  “邹湘柳以坚定的理想信念和顽强的意志品格,扎根教育改造罪犯一线,默默无闻地奉献着,铸就了对党的监狱事业的无限忠诚,充分展现了新时代湖南监狱人民警察的精神风貌!”未管所党委副书记、政委曾桃镇如此评价。

  五大改造在湖南:“有温度”的管教模式

  为践行改造宗旨,统筹推进“五大改造”新格局,邹湘柳致力于打造、推行未成年犯的“有温度”管理教育改造工作模式。

  什么是“有温度”的管理教育改造?

  “一方面,未管所根据未成年犯的性格、犯罪类型等作分类,开展人格、心理、行为养成、文化知识等多种教育,从而形成针对未成年犯教育改造的方法。另一方面,注重与社会对接,为未成年犯回归社会后提供教育、技能、心理、情感上的后续支撑和可靠保障。”邹湘柳介绍,“有温度”的管教模式注重帮助未成年犯树立改造目标、坚定改造意志、增添改造动力,促使他们认罪悔罪、努力改造,促其顺利转化为守法公民打下坚实的基础。

  省未管所党委书记、所长周武指出,“除去犯罪人的身份,未成年犯与其他青少年一样,同样渴望‘爱’与‘被爱’。 ‘有温度’的教育改造方式使‘法度’和‘温度’有机结合,进一步激发了未成年犯向善向上内生动力,从而达到制度重塑人、文化教育人、艺术感化人、品德沁润人的目的。”

  未成年犯刘某,入监初期,屡屡打架斗殴,不服民警管理,公开抗拒改造,是有名的“刺头”和“危顽犯”。邹湘柳将刘某列为包管包教对象,主动关怀他的生活,为他安排心理疏导和矫治。但刘某对这一切都冷眼相对。

  一次亲情团聚活动上,刘某看到一位母亲与服刑儿子欢聚后,不停地擦拭双眼落泪。邹湘柳看到这幕后,当天就对刘某开展攻心教育,一谈就是3个小时。情绪触动下,刘某敞开心扉:他是一名非婚生子,两个月大时,母亲因无法忍受父亲的酒后暴力,离家出走,至今杳无音讯。他渴望母爱,希望妈妈能来看看他。

  了解到这一情况后,邹湘柳借助村委会、司法所、公安机关等多方力量,打听到刘母现居深圳,但刘母现已有稳定的生活,不愿来长沙。邹湘柳通过电话、微信等多次沟通,刘母也不松口。后来邹湘柳等驱车2000多公里至刘母老家走访,劝服刘母弟弟帮忙劝说刘母。

  2018年5月14日未管所的母亲节活动上,刘母作为神秘嘉宾来到帮教活动现场,与刘某相认相识。17年了,刘某终于再度见到母亲,他喜极而泣,紧紧地抱住母亲,不愿松开。

  母亲的到来与邹湘柳持续不断的科学施教,逐渐融化了刘某心灵的坚冰,他慢慢拾起生活信心,树立起适合他自己的改造目标,目前,他积极改造,各方面表现良好。

  刘某只是邹湘柳包教转化众多罪犯中的一个缩影。邹湘柳身体力行,带领团队在未成年犯中开展教育,从道德、法律常识、中华传统文化等多维度,突出监区文化建设在未成年犯教育改造中的引领作用,帮助未成年犯改造,实现人生蝶变。4年来,邹湘柳累计包管包教各类“危顽犯”12人次,均教育转化到位,成功率为100%。

  “教育改造未成年犯是一项长期、艰巨、复杂且系统的工程,任重而道远,需要社会各界广泛参与和大力支持。践行改造宗旨,推动‘五大改造’落实落地,切实转化挽救失足未成年人这个特殊群体,未来,还有更多的工作等待我们去做” 邹湘柳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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