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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这个持刀枪两次抢劫的恶势力团伙被打掉

 文章来源:株洲法制民生频道微信公众号 作者: 时间:2019-04-11 17:24:45 

  为了谋财,社会闲散人员肖鸿冰借被害人陈先生与其女友有不正当关系为名,纠集了唐某、夏某、吴某等四人,携带刀具、仿制手枪、鸟铳,先后两次对陈先生实施抢劫、寻衅滋事,涉案金额达两万多元。最终,荷塘区人民法院以抢劫罪、寻衅滋事罪、非法持有枪支罪,对这个以肖鸿冰为首的恶势力犯罪团伙进行了依法严惩。

  近日,荷塘区人民法院向媒体通报了该案案情。

  邵阳县的肖鸿冰是一名社会闲散人员,早些年因为多次犯罪被打击处理过。2017年,肖鸿冰得知被害人陈先生有钱,于是萌生了从他身上搞点钱的想法,理由就是称陈先生和自己的女朋友有不正当关系。

 

  2017年8月,肖鸿冰纠集人员,携带仿制手枪和刀具,将陈先生劫持到他自己的租住处。在房间里,肖鸿冰采用殴打、威胁等方式,强迫陈先生当场答应赔偿20万元之外,还抢走了他身上的一万多元现金。

 

  2017年10月18日,肖鸿冰又纠集了被告唐某、夏某、吴某、袁某,五人携带一支仿制手枪、两支鸟铳,驾车追赶陈先生驾驶的车辆,将其逼停后,持枪恐吓陈先生,并对其拳打脚踢。

 

  陈先生伺机逃走后,肖鸿冰等人将陈先生放在车上的8900元现金和1合价值5479元的手机据为己有。

 

  2018年10月30日,荷塘区人民法院对该案进行了公开宣判。经法院审理后认为,肖某、唐某等人在这起案件中,实施了非法持有枪支、抢劫、寻衅滋事等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欺压百姓,严重扰乱社会生活秩序,在当地造成了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

 

  最终,法院以抢劫罪、非法持有枪支罪、寻衅滋事罪并罪判处被告肖鸿冰有期徒刑十八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分别以非法持有枪支罪、寻衅滋事罪单独判处或并处被告吴某、唐某、夏某、袁某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至六年不等的刑罚。

  荷塘区人民法院对该恶势力团伙的所有成员全部进行了依法严惩,彰显了人民法院依法从严打击恶势力犯罪,维护社会稳定的坚定决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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