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湖南长安网>平安湖南>扫黑除恶

新化:拔“伞”给力促扫黑除恶 查处20人

 文章来源:红网 作者:新纪宣 张英 时间:2019-05-09 10:23:17 

  红网时刻5月8日讯(通讯员 新纪宣 记者 张英 )近日,新化县纪委监委深挖彻查“1·24”曾某洪贩卖运输毒品案背后的腐败和“保护伞”问题,对涉嫌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的县公安局政工室负责人等6名国家公职人员予以立案审查,同时,新化县纪委监委将这一情况向全县党员干部进行通报。

  一查到底,绝不姑息。一年多来,新化县纪委监委坚持把扫黑除恶与反腐败斗争和基层“拍蝇”相结合,紧紧围绕职责定位,深挖彻查黑恶势力背后“保护伞”“关系网”,确保惩腐打“伞”与扫黑除恶同频共振。

  新化县纪委监委多次召开理论中心组(扩大)学习会和干部职工集中学习会,成立了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监督执纪监察工作领导小组,抽调13名精干力量组成“打伞”专案组,结合工作实际出台了《关于进一步明确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监督执纪监察工作职责任务的通知》和《新化县扫黑除恶问题线索双向移送反馈办法(试行)》等文件,建立健全工作机制,狠抓工作落实;公开举报电话、地址和邮箱,通过广泛的宣传发动,不断拓宽信访举报渠道,着力发现和查处群众身边涉黑涉恶腐败问题。

  截至目前,新化县纪委监委共收到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线索239件,已办结152件,共查处党员和公职人员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20人,其中开除党籍3人,党内严重警告3人,党内警告3人,诫勉谈话3人,正在立案调查8人。

  “下一步我们将加大线索排查力度,协调司法机关对办理的涉黑涉恶案件进行‘回头看’。”新化县纪委监委负责人表示,同时加强协作沟通反馈,加大严查快办力度,严肃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严格问责失职失责党员干部,坚决防止和查处“灯下黑”。

精彩专题
为您推荐
热点排行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网站声明 |  投稿邮箱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19 www.hnzf.gov.cn All Rights Reserved 投稿邮箱:hncaw@qq.com
主办单位:中共湖南省委政法委员会 备案号:湘ICP备11020403号-2 技术支持:湖南红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