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凿洞进店盗金器,获刑5年

 文章来源:潇湘晨报 作者: 时间:2019-08-27 16:13:24 

  男子彭某利用工具凿开了珠宝店的防盗门,疯狂盗走五十余件黄金首饰,价值24万余元。近日,岳阳平江县人民法院以盗窃罪判处彭某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

  彭某今年34岁,平时靠帮人搞装修吊顶作为生计。动手前,彭某在平江县城关镇挑选了几家珠宝店作为目标,为此他特地连续两天晚上踩了点。彭某观察发现,除了一家珠宝店外,其余的几家店都有值夜的人,晚上睡在店内。防范较松的那家珠宝店,就成了彭某的目标。

  1月25日凌晨2时许,彭某带着准备好的手磨机、老虎钳等工具,来到事先踩好点的珠宝店附近。他先用手磨机把珠宝店的卷闸门切割开一个口子,随即爬了进去。穿过一道没有上锁的玻璃门之后,随即采用同样的办法,切割开第二道卷闸门。

  彭某成功进入珠宝店后,珠宝店内响起了警报声。彭某扯掉警报器的线,先是偷走收银台抽屉里的现金,然后撬开柜台上的锁,偷走了里面的金戒指、金吊坠、金手镯等。于当晚4时许逃离现场。据统计,彭某共盗走黄金饰品50余件及现金人民币2080元。

  从1月25日起,此后几天里,彭某一直辗转各地销赃。他将所盗得的部分黄金首饰在平江县城关镇、梅仙镇、南江镇和岳阳、长沙等地的店铺中销赃,将部分未变卖的黄金首饰藏匿到其家中卧室里。

  1月29日,彭某被民警抓获。公安民警从彭某家中、身上、从部分收赃店中查获了被盗黄金首饰50余件,追回销赃款24000元。经平江县价格认证中心价格认定,现查明的被盗黄金首饰价值共计人民币246325元。

  3月4日,被盗珠宝店的店主王某从平江县公安局领回被追回的全部黄金首饰和赃款。

  法院审理认为,彭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工具切割店铺卷闸门进入店铺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应当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彭某到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属坦白,依法可以从轻处罚。案发后已追回赃款、赃物,酌情可从轻处罚。鉴于以上情节,平江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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