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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重案件审判又抓源头预防 桃江县法院力促依法行政

 文章来源:湖南日报 作者: 时间:2019-09-02 15:42:26 

  湖南日报9月1日讯(记者 龚柏威 通讯员 吴一军)近日,安化县自然资源局和不动产登记中心工作人员来到桃江县人民法院巡回法庭,旁听了该庭公开审理的153名原告诉安化县不动产登记中心一案。“听了一堂生动的法制教育课,对规范我们的执法行为很有好处。”一位旁听人员深有感触地说。

  去年7月1日,益阳市实行行政诉讼案件相对集中管辖试点,桃江县人民法院为试点法院之一,管辖赫山区、沅江市、安化县一审行政诉讼案件。该院多措并举,强化行政审判工作,促进依法行政。制作了“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通知书”,在通知应诉阶段,随起诉状副本等一并送达。如行政机关消极应诉,则发出司法建议书。同时,与相关区(县、市)法制办建立联动机制,将行政单位负责人应诉情况纳入年度考核。

  为增强行政机关法制意识,桃江县人民法院在行政诉讼案件开庭审判中,邀请行政机关相关人员观摩庭审,现场接受法制教育。案件审判后,加强沟通与指导,指出其在行政执法过程中存在的错误或瑕疵,及时发出司法建议,以案件审判促进规范执法。迄今,已发出司法建议18件,均收到回复。

  桃江县人民法院还与相关单位建立了行政执法与行政审判工作联席交流机制,以“送法上门”等形式,先后为自然资源、生态环境等部门事前进行法律指导40余次,举办依法行政专题讲座15次,召开联席会议5次,从源头上减少行政纠纷。

  去年7月以来,桃江县人民法院共受理行政案件489件,已结案440件。许多行政相对人从不敢告转变为积极行使诉权,通过司法程序解决争议;一些行政机关也从以前寻求外围干扰司法,转变为积极主动应诉,自觉接受司法监督。现在,该县行政审判功能彰显,司法环境明显改善,辖区行政首长出庭率比过去提高近30个百分点。桃江县人民法院也被评为省文明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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