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湖南长安网>平安湖南>治安防控

涉嫌诈骗罪被起诉 30余名大学毕业生误入歧途

 文章来源:新湖南客户端 作者: 时间:2019-09-09 11:01:18 

  财生汇天公司涉嫌诈骗罪被起诉,涉案金额达数千万元

  30余名大学毕业生误入歧途

  法制周报·新湖南客户端记者 倪欢欢

  近日,长沙天心区法院审理了湖南财生汇天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涉嫌诈骗一案。

  据了解,该公司利用非法期货交易平台进行虚拟黄金期货交易,从平台获得返利1460余万元,导致客户损失逾4800万元。

  此案除涉案金额之外,尤其引人关注的是,在涉案的36人中,有很多是刚毕业甚至是在校大学生,年龄最小的仅17岁。

  

 

  (大学毕业生求职时要擦亮眼睛。)

  案件 :网络公司“挂羊头卖狗肉”

  2017年8月28日,刘某、宋某某和李某各出资30万元注册成立了涉案公司,经营范围为计算机网络平台的建设与开发等。

  不过,公司成立后“挂羊头卖狗肉”,购买了一套“BMF”平台软件,从事虚拟黄金期货交易。该黄金期货交易平台未经有关主管部门批准,是非法的期货交易平台。

  据了解,为宣传该平台并吸引公众在该平台上炒黄金类期货,财生汇天公司成立财务部、人事部、客服部、销售部等部门,对外招聘员工。所有员工入职时须签署工作保密协议并约定提成比例。

  此外,该公司各部门形成了相互配合的欺诈链条:财务部主要负责平台进出资金的管理、工资、提成的发放;人事部负责对外招聘员工参与该犯罪集团;客服部工作人员伪装成“白富美”等多种身份,利用公司发放的多台手机注册多个微信号寻找、发展投资客户,对外谎称公司系炒股咨询公司,由平台“老师”给客户上课并指导炒股赚钱,再把客户拉到客户群。

  销售部人员则负责在微信群中充当“水军”相互呼应、吹捧,渲染气氛,增加客户对“老师”的信任,骗取客户的信任,诱骗客户在“BMF”平台上炒黄金期货,并鼓吹客户按照“老师”的建议买卖。同时,建议客户多次操作,以此赚取客户手续费。

  经相关部门鉴定,该公司自成立至2018年3月26日案发,共发展366名客户在“BMF”平台投资,总投资额达8277万元,客户共亏损4814万余元,财生汇天公司则获得返成1460余万元。

  此案审理过程一波三折。在检察院受理案件后,因部分事实不清、证据不足退回侦查机关补充侦查两次。因案情复杂,该案还两次延长了审查起诉期限。

  现象 :两名大学在校生涉案

  在涉案的36名被告中,除公司股东和中层领导外,大多数都是通过“58同城”或“智联招聘”等网站平台求职,进入财生汇天公司的。这些员工中,多人是刚刚大学毕业,甚至还有两名在校大学生。而年龄最小的尹某莉、李某,案发时仅有17岁。

  该案的庭审现场,被告席上哭声一片。这些刚毕业或者在读的大学生,经历的第一份工作就误入歧途,或面临牢狱之灾。

  2017年10月,小邝通过“58同城”网站招聘进入财生汇天公司从事业务员的工作,配合公司其他员工拉客户在“BMF”平台炒黄金期货。

  一开始,涉世未深的他一切都按照公司领导的要求做事,扮演角色诱导客户投资。时间一长,小邝渐渐发觉公司并非正规公司,存在不法行为。在第二年的2月,他提出了离职申请。

  2018年3月27日,因公司转账的提成数量与约定的不符,小邝又回财生汇天公司找领导和财务沟通,正好碰上公安机关调查行动,被刑事拘留。据透露,案发时,23岁的小邝获得工资和提成共22,280元。

  像小邝这样的员工并不在少数。

  案发时20岁的汤某红和21岁的陈某冬,是两名在校大学生,在财生汇天公司做客服,用公司给的微信账号添加好友,在几个月内,两人分别用几十个微信账号加了3000个和5000个微信好友。

  年龄最小的尹某莉比较“拼”,17岁的她高中还没有毕业就辍学工作了。2017年8月入职,在公司做业务员,获得工资和提成共计3万余元。

  审判 :以诈骗罪提起公诉

  检方认为,被告人刘某、宋某某、杨某等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组织或参与犯罪集团,利用电信网络,采取虚构事实方法骗取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均触犯了《刑法》第266条,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诈骗罪追究36名被告人刑事责任。

  财生汇天公司股东刘某、宋某某是犯罪集团首要分子,经理杨某、财务刘某系主犯,小邝、陈某冬、汤某红等人被认定为从犯。

  近日,此案在天心区法院进行了长达3天的审理。由于案件复杂,没有当庭宣判。

  目前,涉案的部分员工已被刑拘或者取保候审。由于人员流动的复杂性,很多员工虽已离职,仍可能被追责。

  ■律师说法

  大学毕业生要学会识别求职陷阱

  记者就案件采访了小邝的代理律师苏甜。苏甜认为,小邝等人在此案中有法定或酌定的从轻减轻处罚的情节,应当减轻处罚。理由如下:首先,小邝主观恶性不大。其通过网络招聘入职财生汇天公司,因公司有正规营业执照、营业场所,作为社会新人,小邝开始不可能清楚了解公司的真实本质,直到工作时间长了才觉得公司可能存在不法行为,遂于2018年2月底、工作两个多月后就向公司辞职并办理了离职手续。其次,小邝在本案共同犯罪中系从犯,犯罪情节相对较轻。他2017年10月入职公司,2018年2月离职,包括十几天春节放假,前后工作时间仅两个来月。小邝的工资和提成共22,280元,获利不高。其入职后担任普通的业务人员,听任经理安排工作,在微信群按照要求扮演角色,在犯罪中所起作用不大。另外,被告人没有前科,且悔罪态度好,也应减轻处罚。此次犯罪属于初犯、偶犯,到案后一直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办案。被羁押的一年半在看守所表现良好。

  大学毕业生往往涉世不深,没有什么社会经验,再加上现在工作难找,求职心切,往往很容易上当受骗,成为不法公司赚钱的工具。在这一类案件当中,这些大学毕业生其实也是受害者。那么,他们要如何防骗呢?如果将要入职的公司,有以下全部或部分特征就要警惕了:

  1.往往以投资公司、咨询公司、文化公司、网络科技公司等名义注册,经营股票、期货、区块链、虚拟币等业务;

  2.学历不限,工作经验不限、高薪回报;

  3.招聘大量电话销售、微信销售业务员,每天的任务就是通过电话、微信、QQ做推广和营销来拉人头;

  4.有专门的“话术本”,在入职培训中主要培训话术本上的内容;

  5.工商信息上的注册地和实际经营地不符,注册的法定代表人并非公司老板,频繁更换经营场所;

  6.公司有专门岗位负责伪造图片,例如交易记录的图片等;

  7.业务员需要在微信上进行伪装、炫富。

精彩专题
为您推荐
热点排行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网站声明 |  投稿邮箱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19 www.hnzf.gov.cn All Rights Reserved 投稿邮箱:hncaw@qq.com
主办单位:中共湖南省委政法委员会 备案号:湘ICP备11020403号-2 技术支持:湖南红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