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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上陪审员那天起,她换下喜欢的裙子

 文章来源:潇湘晨报 作者: 时间:2019-10-22 10:32:39 

  当上陪审员那天起,她换下喜欢的裙子

  长沙县法院人民陪审员高榕、王启明一次次“救火”,在法理与人情之间充当调和剂

  9月19日,长沙县法院,人民陪审员高榕(中)在庭审现场听取被告进行辩护。图/实习记者张云峰

  “2019年3月21日,民间借贷纠纷,主审法官是……”这是高榕的第五本笔记本,上面密密麻麻记着她所参与过的庭审笔记。2019年,是高榕担任长沙县法院人民陪审员的第五年。

  在长沙县法院,与高榕一样,210余名人民陪审员怀抱着热情与敬畏,坐上审判台,见证每一个冰冷的案件背后的温情。

  长沙县法院人民陪审员队伍中,有一位老者足足坚守了21年。他叫王启明,是1998年第一批57名人民陪审员中的一员,也是2019年210余人中的一员。

  从王启明到高榕,从57人到210人,他们传承着陪审员的精神,恪守法律的界限,在法理与人情之间充当着调和剂。在繁杂的烟火人间,向失望与绝望的人发出最真挚的善意。

  给予迷路少年温暖:他的人生才刚刚开始

  在高榕的笔记本上,记载过一名16岁的少年。

  李明(化名)是长沙本地人,在旁人眼中,他是问题少年。李明与几个朋友合伙在长沙县偷摩托车,他的任务是放风,事后分得了几百元好处费。李明因此站在被告席上。

  庭审当天,李明的父母、姐姐特地从外省赶来,坐在旁听席上。高榕是这场庭审的人民陪审员。“他犯了错,法律会给他惩罚。但他才16岁,人生才刚刚开始。”庭审时,高榕鼓励李明不要背包袱,在回归社会后积极学习。

  休庭后,高榕走到旁听席,找到李明的父母与姐姐,提出一个小建议:庭审结束后,他们可以主动给孩子一个拥抱。意外的是,这个提议遭到了李明父母的拒绝。高榕一次次劝说,对方一次次拒绝,高榕急哭了,在她的记忆中,这是她唯一一次在法庭落泪。

  在李明父母眼中,被告席上站着的儿子,让他们失望透了。

  “他本质上不差,还有重新学习的机会。”提到李明,高榕反复说道。她相信,家人的关心与温暖,是能让李明有勇气和信心重新开始的。双方僵持不下,李明的姐姐站了出来。

  法官落下法槌,李明受到了应有的法律惩罚。之后,李明的姐姐主动走上前,轻轻拥住了弟弟。尽管庭审已过去两年,高榕仍清楚记得,李明在姐姐的怀里哭出了声。

  最近,在笔记本上关于李明这一篇章的最后,高榕添上新结尾。“听承办法官提起,重新回归社会的李明现在生活得还不错。”

  每次开庭前早到半小时熟悉案情

  这只是高榕工作中一个小小的片段。2014年,退休后的高榕报名成为长沙县法院的一名人民陪审员。

  人民陪审员法规定,人民法院审判第一审刑事、民事、行政案件,有涉及群体利益、公共利益;人民群众广泛关注或者其他社会影响较大;案情复杂或者有其他情形,需要由人民陪审员参加审判等情形之一的,由人民陪审员和法官组成合议庭进行。

  从成为人民陪审员的那天起,高榕脱下了自己喜欢的裙子,换上了一身“严肃”的行头,淡妆,正装,梳着一丝不苟的发型。

  每次开庭前,高榕都会至少提前半个小时到法院,坐在承办法官的办公室里阅翻案卷,熟悉案情。

  有人粗略算过,按正常的案件审理流程,人民陪审员至少需要在阅卷、开庭、合议、宣判等环节来法院,这还不算参与庭外调解和调查的时间。在陪审重大的刑事案件时,人民陪审员可能需要与主审法官一起,从早坐到晚,一坐就是三到五天,中途不能换人,也不能请假。

  凭借着多年来不迟到、不早退、随传随到的工作态度,高榕成了院里“应急小分队”的成员之一,一次次“救火”。

  擅长调解,多次成为“和事佬”

  和高榕一样,家住长沙县法院附近的王启明也常常担任“救火”队员的角色。“现在很多陪审员基本都是只陪不审,但对我来说,只要是我参与陪审的案子,我都要发表我的见解。”用王启明的话讲,退休之前,他做着与法律打交道的事,在调解矛盾上,他有着现成的经验。

  在一起拆迁引发的纠纷中,王启明就成功当了一次“和事佬”。

  开庭前,涉诉双方认为各有各的道理,争得面红耳赤。张海(化名)租了李丽(化名)的房子,准备开一家餐馆。合同签订后,张海开始紧锣密鼓地装修,投入了200余万元。才过了3个月,当张海筹划开张做生意的时候,突然被告知李丽的房子要拆迁了。

  生意做不成了,几个月的心血白费,投入的200余万元打了水漂,张海一怒起诉房东李丽,要求对方退租金,还要把200万元赔给他。

  李丽当然不同意,“我又不知道房子会拆迁,凭什么赔他200万。”

  王启明意识到,这个案子万一处理不好,很有可能激化双方矛盾。

  人民陪审员没有专门的法袍,与当事人更贴近。庭前调解时,涉诉双方放下顾虑,与王启明打开了话匣子。

  王启明分别给原被告做工作。别人有凭有据的装修花了200多万元,至少要给对方一点安慰。通过聊天,王启明发现,声称对拆迁完全不知情的被告,也隐隐有心虚。原告宣称花了200余万元装修,款项中还包含了锅碗瓢盆等物件的花费。

  在王启明的努力下,双方的情绪慢慢缓和下来,愿意心平气和地谈一谈。“之后没有再通知我开庭,可能已经达成调解,撤诉了吧。”

  经验丰富的王启明有时还会给法官出出主意,换个思路解决矛盾。

  21年间,长沙县法院搬了一次家,凑巧的是王启明的家刚好在两个地址之间,从前隔得近,现在也不远。21年间,最初的57名人民陪审员因为各种原因已经纷纷离开岗位,只有王启明还在坚守。

  本报记者周凌如长沙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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